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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 凑字数的老文(2)



  我想,这大概是在寻求一种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东西,估计她有些心理上的问题。
  听了很多遍她的故事,总觉得很无聊。不过是女人爱上男人,男人不爱女人,男人爱上女人,女人不爱男人,或是某人爱某人,但某人甲不敢让某人乙知道,或是为了某人乙已有某人丙,于是某人甲便决定瞒某人乙一生,让某人乙很无辜地成为某人甲在背后念叼上数万遍,以至头疼而亡的人。或是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三个人乃至四个人身上,总之就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加上爱或不爱这两种程式,自由组合就是。
  我告诉她,全世界有六十亿人,那么至少就曾经有过三十亿个这种故事。
  或许还是算少了。
  不过好在我们确实还有许多可以聊的东西。
  她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非常”喜欢当莎丽遇见哈利这部电影的女人。
  其它女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讨厌这部电影。我一向认为是她们嫉妒这种大巧无工的爱情。
  据她说,我也是她所知道的第一个喜欢这部电影的男人。
  她说,其它男人总认为这只是小资情调泛滥之下的产物。
  她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能用很平淡口吻和我谈灯草和尚写的太差的女人。
  其实我在电话的这头早已听的面红耳赤了,后来我告诉她,实际上从来没有异性和我谈过这方面的话题。
  她说我是第一个听她说了若干遍单恋之路故事,而没挂电话的男人。
  其实我在心里早已斥骂她比祥林嫂还烦,只是我很懒,也不觉得有必要打断她那可怜兮兮的叙述。至少这会让我觉得,我不是太惨,尤其是想到她长的还挺不赖的。
  她后来说,实际上她也从来没对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
  于是我和她都成了彼此的第一人。
  于是在电话里,她会这样告诉我:
  “我的男人回来了。”
  过了几分钟。她补充道:
  “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了。”
  又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
  “我的男人走了。”
  过了几分钟。
  “他居然真的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
  她男人的女朋友是她的好朋友。
  我总以为她会很伤心,而且也有道理伤心。但她通常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很好听的笑几声,然后开玩笑如常。
  只是声音会像专供学校的学生奶一样,变的淡淡的。
  在电话里,我也会告诉她很多事,比如我的外甥女幼儿园放学回来了,她带着她奶奶在街上买的酸奶回来了。然后是外甥女又走了,她去上幼儿园了,她又带了瓶她妈妈拿回来的酸奶走了。诸如此类。
  于是她说我没良心。
  我说自己的良心让她给吃了。
  后来她开始喜欢在电话里和我对对子,虽说她的中国话比我还糟糕。
  她起头总爱说:“我是倾国倾城貌。”一边笑着,一边告诉我,她正在顾影自怜。
  于是我回她:“那我就是多愁多病身。”这是实话,我妈经常骂我在家里玩都快玩出病来了。
  她说:“妾住长干里。”
  我回:“将出玉门外。”
  她说:“郎骑竹马来。”
  我回:“吏捉刀笔裁。”
  她说:“绕床弄青梅。”
  我回:“逾墙折金兰。”
  她说:“两小无嫌猜。”
  我回:“独夫有人爱。”
  她急气败坏,说:“我是兰心蕙质。”
  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说:“你是作茧自缚。”
  她沉默了会儿,恨恨地道:“你很没情趣。”
  我以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
  “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
  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
  “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
  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
  “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
  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
  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
  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
  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
  她的笑颜,依稀如花。
  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黄色小说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
  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
  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
  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
  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
  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
  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
  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
  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
  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
  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
  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
  我原谅她的无知,须知无能这种评语是不可轻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
  我经常被她的长篇大论搞的哭笑不得。于是我常恨恨地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和她这样熟了,熟的以至于都可以像李艳一样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更令我伤神的是,她已不再满足在电话里教育我,经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
  只是她总喜欢带着我去一些我不大愿意去的地方,一些据她说有她和她男人之间甜蜜回忆的地方。
  诸如,在北山坡的阿诗玛餐厅,他们吃了第一顿二人晚餐。
  (其实只是上初中的时候,办黑板报搞晚了,所以在那里吃了两碗面条。)
  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边,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
  (其实只是学校办活动,他们两个负责清场。)
  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电大厦对门的马路上教她学的自行车。
  (这其实……对,这是真的。)
  不过好在每逢到了这种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从不给我帮她擦眼泪的机会。
  这叫坚强,还是死撑?
  幸亏她还会主动地邀我吃饭,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长的挺漂亮。
  由于饭钱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
  于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见一个憨拙拙的男人拖着一个傻兮兮的美女四处奔走于各大面馆之间。
  中午,我们吃文子面馆的炸酱面,她只吃豌豆面,不放辣椒。
  晚上,我们通常是带着在解放电影院门口买的卤豆干,臭豆干,炸豆干,直奔北门,享受那碗香喷喷的红油小面。
  逛街的时候,若饿了,就在街边摊上吃碗凉面。若是走在中山路附近,就只吃热干面,并且一定要到新开的那家。因为据她说,这是从原来的老热干面馆里下岗的几个女工办的,所以要多多支持。
  我不管这些,只是想到这家新开的六角钱一两,比老馆子要便宜一角钱。
  能吃饭,而不用付钱,乃是人生最大享受。
  只是有一天,在夷陵广场那惨兮兮的坟场灯光映照之下,她突然问道:
  “你什么时候去挣点儿钱,也请我吃碗面条?”
  我把叼着烟的脑袋猛地摇了摇,以示从无此意,接着便被眼前晃动的小红点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她轻轻地抠抠耳垂,疑惑道:
  “不对吧?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也没听说过像你这么追求女孩的。”
  “追求?”我猛咳数声,烟头也掉在了地上。我赶紧拾了起来,以免给城监的罚款。
  “放心,哪怕我命犯天煞孤星,唯君能解此命数,我也不会有此想法。”
  我赶紧撇清。
  “为什么?难道我长的不漂亮吗?”
  她说着一笑,然后轻盈地转了个圈,任发丝飞扬。
  可问题在于,那天她穿了件及膝的白裙,一转之下,不止秀发飞泻,也会裙摆摇摇。
  我睁大了眼睛走上前去,帮她把裙摆按住,以防春光外泄旁人之眼。
  “正是因为你长的足够漂亮,所以这才不可能。”
  她起先疑惑,继而释然,望着我坏坏的笑道:
  “师兄也会自卑的呀。”
  我撇撇嘴,以示不屑此言,我左脚向前半步,右脚转向半分,头略微后仰,把髋部提前,傲然道:“想当年,班上一娇俏女子赠我雅号:笑揖清风洗我狂。”
  她看着我的样子,先是一阵傻笑,然后细细想了会儿,忽然大悟道:“笑揖清风洗我狂?我想起来了,那是武状元苏乞儿里的一句歌词,噢,原来是送给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
  她坏坏地笑着,坏坏的看着我。
  我心底一阵发毛,谁知道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一句话,居然是形容叫花子的。
  所以我决定马上到5460上面留言,好生责问一番晶晶姑娘。
  她拿我这脾气没法,只好叹着气,坐到了我的身旁。侧着脸望着我,笑道:
  “我们和恋爱中的男女有分别吗?”
  虽说这些天,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逛街的时候,手也会很自然的牵在一起,但我还是气壮山河地告诉她:
  “分别很大。比如你要是死了,我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到陪你去死。你若是忽然消失了,我也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去找到你。你若是忽然扑上来亲我一口,我只会以为是蚊子叮了一下,绝不会……”
  忽然瞧见她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我连忙说道:
  “再比如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甚至我们俩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的确,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但此刻看着她在夜空下白衣如雪,秀发伏肩,不知怎地忽然有了想知道她姓名的念头。
  “那师兄你叫什么名字?”
  “xf。”
  “???”
  “拂晓的晓,晓溪塔的晓。山峰的峰。”
  “挺不错的名字。”
  很好,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总是追问我姓什么。
  “xf意指清晨的山峰,与日同生,与霞共辉的意思。”
  她摇摇头说:“不对。xf,说的是女人的眉毛。”
  接着她背了一句古诗。
  虽说这句诗我没听过,但仍是面上一窘。
  “你呢?”
  她似笑非笑地望了我一眼,轻声道:
  “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
  她俏皮地抹了一下自己的眉毛,
  偷偷看着无辜的我。
  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她打来电话。
  我问她,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
  “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让人很是痛心。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一方面,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可喊了很多年后,发现一点儿用都没有。
  于是当她说可以喊她丫头的时候,我坚决反对。
  我说还是喊你花吧。
  她又抵死不从。
  可她的名字真的挺别扭,喊眉儿吧,太媚。喊小轻轻?又怕她会错意。喊轻眉?路人可能会上来问青梅多少钱一斤。喊小叶?同志般的关怀倒是体现出来了,我又怕她喊我一休哥。至于阿叶这个称呼更是不能用的,那一般是我见到圣婴出世,或世界末日时才会发出的惊呼。
  于是我决定叫她最常见,也是最通用的称呼。
  “喂!”
  她又反对,我只好说她的名字太古怪了。
  她在电话那头想想,也承认,并说这是她老爸取的,于是就让我喊她小眉好了。
  我想这肯定她老爸当年恢复高考时,想考中文系,而因为她的诞生而告吹的时候,一怒之下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总在想,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取出如此酸腐的姓名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逛书店时,我把这个分析报告提交给她,她拿着本红袖招,听得吃吃直笑。然后正色告诉我,不能拿她父母开玩笑。说完后,又开始笑。
  于是我们很开心地拖着手在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她喊我站住,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
  于是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于是我又愕然。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老爸!”
  老爸!于是我在愕然之后,也变得有些痴呆。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五秒钟后,很弱智地喊了声:“伯父,你好。”
  伯父?我以为我是谁?李嘉诚的儿子?喊的他妈的这么酸。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待他走远后,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一定会有。
  小眉的理由是,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
  我连忙道歉,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眉指指街对面,告诉我,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
  于是我释然。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
  笑了会儿,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越想越失神。
  失神之后,我问她:“请我唱卡拉圈可?”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连忙笑道:“小女子不胜荣幸。”
  我很感激。
  那天在包房里,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我忘了名字,但记得歌词。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左手抚胸,深情款款,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认真的唱着:
  你的近况,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除非我们……多想不去想,夜夜偏又想……
  一曲唱罢,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
  回头看她,仍是满脸带笑,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有些湿了。
  据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要请我去她家吃饭。她妈则在傻笑。
  听她说完后,我放声大笑,然后很无辜地问道:“真的要去吗?”
  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想的美。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只是她的好朋友,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网络作家。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但为了替她圆谎,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放到了某家网站上,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头说,小伙子挺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深吸一口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入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她眼睛一下亮了,兴奋道:“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道:“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道:“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头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道:“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道:“那叫易骗。”
  我扭过头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逼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爱。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欢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出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我回他一白眼。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yc人都知道,那天桥上盛产乞丐。
  我告诉她,与其接济乞丐,还不如接济我。
  她皱皱眉说,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我想了想后,正色答道:“的确不应该,我现在的收入比他们还少。”
  她看着我,想了半响,无奈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争论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床。
  她说情到浓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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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11:59:18 | 猫腻 | 添加到我的收藏 | 修改 | 添加 | 存档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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