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到了六月下旬,今年虽然五谷丰登收获颇多但也不够这么多人食用。 由于匈奴的掠夺使得许多村庄的田地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以至于原本十亩地只需要养活三个人,现在得养活二十个人。开荒是必须要实行的。 由于吴风采取的是人口集中的安全策略,所开田地均在附近。没办法放牧就必须跑得更远了。那些开垦田地收割的草准备晒干留做冬天用。 通过大家的忙活终于开垦了500亩田地,事情是需要一步一步来做的,开垦五百亩已经是吴风和乡亲们所能承受的顶端了,粮食有限。把所有的粮食都收集起来,这是不可能的。让吃惯了五谷的乡亲们不食五谷吃上一年的肉,夜里那眼不冒蓝光才怪! 就像天天大口吃肉的匈奴人,你让他只吃五谷,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不可想象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们看着那些牛群、羊群、马群,会比狼还凶狠。如果一个饿极了眼的人看见了一只饿极了眼的狼,那个人会选择逃跑吗?肯定不会。他一定会想办法杀死这只狼充饥,杀不杀得死就不在范围了。如果换作一个衣食无忧人那就不好说了。 累人的活都忙完了剩下的妇女们就可以完成,吴风交给了那些德高望重的人,让他们领导妇女们忙碌。 吴风又一次下达了死命令:由于我们人口太少,所有的年轻夫妻都必须给我使劲的忙碌,一定要在明年秋收前生出一个来,生不出来的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嘿嘿。吴风又一次露出了他那‘阴险’一面。 由于大部分人都是从匈奴处或救或抢来的,女子多的有点离谱,已经把所有的单身男人都安排好了,还剩下百多个。这些人大多都是在所有女子中长相一般的,十几个最漂亮的吴风早已经选了出来。这也是他的私心。 男人嘛!有这么好的条件而且吴风他在这个汉朝也没有非娶不可的女人,自然会动心的。其实当吴风挑选他们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想让吴风选自己,自被选中的话就有机会荣华富贵一生,哪怕是只是侍妾也毫无怨言。 不管是哪个时代的生活在底层的人在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后有机会荣华富贵都会选择富贵的。或许有那么一个两个不愿意,一万个中也不一定有一个。 吴风自己在那些个漂亮的女人中选了六个,准备在一年后孕育出六个小吴风。其余的吴风则分给了高顺、李利、阎柔、阎志四人并且严令秋收前最少要出来一个小高顺一个小李利一个小阎柔一个小阎志。 并不是吴风要所有人当种马,只是形式严峻,他们有了自己的老婆孩子,为了不让他们的女人遭受凌辱,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和乡亲,自然就会更加卖力的去训练,把自己练得强壮无比,在对抗外敌的时候就会更加的拼命,战斗中要活下来坚强的毅力作后盾,死亡率肯定大大下降。 一想起上次战斗中阵亡的300男儿,吴风就一阵伤感,300人在战斗中作为一支奇兵肯定会非常管用的,可是那些人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不管什么年代,人最怕的就是死亡。在这个视生命如草芥的时代,有了生存下去的动力没几个人会去想死。有句话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在这个强敌环视的乱世,吴风是不会过于沉浸在这个温柔乡的。他是一个心中非常有数的人,不会因为梦好而天天沉醉在梦里。 其他的人难免有人会产生想法,对于这一点吴风明明白白的说了:你要是不想为保护你的乡亲出力,那就别怪把你驱逐出去,让你自生自灭。对于这一点所有人都清楚得很,外面比这里凶险百倍,没有人愿意被驱逐出去。 这一天夜里吴风不当班,回到家中准备实行他的生育大计。到现在为止吴风还不知道那几个女人的名字,吴风一直在忙还没有时间碰她们。虽然知道她们在哪方面都不是生手了,吴风并没有嫌弃她们。今天他要开始了,是先从一号开始呢?或者倒过来从六号开始?还是任意选一个呢? 吴风琢磨着,不经意的来到了自己的屋内,看到了柔软的床铺更加的欲火焚身。不管了,就从二号开始吧,取二的谐音儿,意思就是要儿子。便叫使女把2号小妾叫过来,吴风不能娶他们为妻,为了以后与那些世家结亲以换得世家们的支持。她们生了孩子也还是妾,妻和妾都只是一个称呼罢了。虽然他们都想成为正室,但是都知道自己已经不是良家妇女了,在这个时代这点很重要。 屏退了下人,走进下人们准备好的澡桶洗澡,利索的洗完澡。不一会,一位身穿红色罗衫的女子走了进来。“奴卑,红晓见过老爷。”声音悦耳动听,女子红彤彤的脸蛋低羞着头娇滴滴的作了揖。 吴风见其雪白的皮肤,美丽的眼睛,樱桃般的小嘴一张一合,衬托着微微露出的双肩,真是美妙至极。 这个时代对美女的要求不同于现代,它要求的是女子要显富态,就是说不能瘦了当然也不能胖了,其他的与现代的要求一样。吴风是按照自己的眼光挑选的女人,在高顺他们眼里可就不一样了,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主公故意把好的留给他们。 吴风一脸陶醉的轻轻拉着红晓的小手做到了床边,上下打量着眼前绽放的美丽花朵。虽然知道自己的老爷叫自己过来是什么意思,但身临其境时还是忍受不了吴风散发出来的男人的气息,气息变得急促的起来,时不时的瞅瞅眼前这个高大威猛救自己出地狱的皮肤黑黑的男人。 红晓在匈奴那边过着不是人的生活,每天都有不认识的匈奴人霸王硬上弓,但是她不想死一直认为肯定会有一个英雄把自己救出去,等啊等。。。 10个月过去了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帐外响起了厮杀声,不一会就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把刚才奸淫她慌忙穿着裤子的贼子砍翻在地。高大的男人没有奸淫她也没有鄙视她,让她穿上衣服先不要出来,说完就走了出去。 那一刻她感觉这个男人就像天神一样,他的脸庞深深的印在了她的心里,有想嫁给他的冲动,又怕对方嫌弃,忽然有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情。 而此时,这个男人就在自己身边,一种感动涌上心头,双眼一红,泪水帕拉帕拉的落了下来,忍不住轻轻的抽泣着。 吴风也记得这个美人就是他曾经救过的女子,初看时没怎么注意看,今天看到画上桩的她才想起来,正感叹这个女人画上桩竟然能变得如此美丽。忽然听到美人啜泣的声音,吴风从欣赏中清醒过来问到:“怎么了美人?难道不愿意与我共度良宵?” 红晓一听慌忙跪在床下着急到:“贱妾不敢,能够服侍老爷是贱妾的福分。妾是感动的,一想到终于能够服侍老爷。贱妾就忍不住地掉眼泪。” 吴风心里那个感动!急迈一步轻轻的扶起红晓,欲火中烧再也忍耐不住,迅速的抱起这个让他怜惜的女人,急切的咬向了樱桃小嘴,两条火舌纠缠一起,双方都是激动异常,两人激烈异常如同猛虎蛟龙一般缠在一起。一夜不眠,你消我进你退我攻,吴风与红晓你攻我伐互不相让。时间就一天天的过去了。 该值班了,吴风恋恋不舍的走出了自己的安乐窝。连续六天的销魂使得他消瘦了许多,需要停下来修养修养。 走进了大营,今天在军营的士兵都是先前跟吴风一块休息的,只见一个个操练的士兵都无精打彩的,甚至有的双眼黑得像熊猫一样。训练起来,一个个有气无力的,就像那打不死的鸡,有气息没力气,气得高顺在校台上直骂娘。 吴风心想看来自己的影响力还不错,手下执行得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