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你么?”我看了看眼前的这个人,音乐渐入高潮,灯光迷离,人影攒动,我什么都看不清。 今天的金汤力里,似乎掺进了太多的金酒,沸腾的鼓点声中,我感到有些头晕。 “不认识。”这个瘦子一边说着一边坐在了我身边的沙发上,“不过你马上就要认识了。”他做了个招呼的手势,一个高个侍应生走过来:“一杯长岛冰茶。“瘦子看看我,又接着道,“哦对了,给这位先生来一杯Absolut(编者注:瑞典著名的伏特加),纯的。” “对不起,”我愣愣地望着他,“我从不喝这么凶的酒。” “哦不,你会的,马上就会。”瘦子又补充了一句,“我保证。” “一共是136元,谢谢。”那侍应生并不离去,只是站在一边望着我。 天,我怎么忘了,这里的规矩一向是先付钱、再拿东西的。 我看看身旁的瘦子,他正左顾右盼,作兴味十足状。我叹了口气,从皮夹里翻出两张百元,递给了侍应生。 那瘦子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绢,抖开,然后用双手撑着举在眼前,遮住了自己的脸。 我诧异地望着他,这人是喝多了么?还是脑子有问题?话说得好好的,怎么忽然打算唱戏了? 还没等我发问,瘦子便在手绢后面低声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神,叫神仙。” “噗”地一声,我口里含着的一口酒全喷了出来,对方的手绢一下子全湿了。我一边忙不迭地道歉,一边仍然止不住地笑,“对……对不起……哈哈……我……实在是……抱歉……哈哈……” 那位神仙倒显得异常地镇定,把湿了的手绢扔在桌面上,理了理头发。 “很正常,每个第一次听到我名字的人,都是这样的反应。” 我好不容易才停住笑,在脸上做出一本正经的表情,点点头道,“是是。我只是好奇,不知道你有没有一个名叫‘经病’的弟弟。”说罢,我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神仙不动声色,冷冷地看着我笑完,才接着道,“神姓始于汉代,原本归汉姓,属刘氏,是武帝御赐改名的。” 侍应生把酒端来,我把伏特加接过来放在桌面上,继续调侃道,“那么请告诉我,神仙大哥。你的祖上做了什么好事,让皇帝赐给你这么华丽的姓氏?要知道,就连汉武帝刘彻他老人家,也不敢妄自称神道仙啊!” 神仙拿起长岛冰茶喝了一口,道,“我们的祖先,一直是为皇室占卜天象的祭师。因为灵能通神,辅佐朝政,感应天地,武帝才御赐神姓。” 我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那么神仙你,也是一个祭师了?” 那神仙叹了口气,“唉,家道不兴,传到我这一代,已经是技末艺微了。” 这样的对话并不有趣,我决定不再和这个疯子扯淡下去了。 我一口把杯子里的金汤力喝完,站起身来道,“你看,神仙祭师。天已经不早了,我还约了一个人见面,你看是不是把冰茶喝完,然后再和我这个俗人分道扬镳?” 神仙抬起头看看我,又摇了摇头道,“我不能走。” “为什么?” “因为你约的就是我。” 我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 我约了这个人?约了这个自称是神仙的疯子?虽然到现在为止,我也没能想起来今天究竟发生过些什么、以及我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来到Park97的这个卡座,但我应该怎么也不会去约个神经病来和我聊天吧? “我是不是撞了鬼了?”我自言自语道。 “也可以这么说。”神仙凑过来,一双眼睛熠熠闪亮,“因为我还有一个外号,叫做鬼。” 我一口气没接上来,差点晕过去,赶紧抓过桌上放着的那杯伏特加,一饮而尽。 凶狠的酒精刺激着我的喉咙,呛得我不停地咳嗽。 “你看,我刚才就说过,你一定会喝这杯酒的。”神仙一副自得的口气。 “好吧,神仙——或者鬼,你既然这么未卜先知,麻烦帮我回忆一下,我约你来干嘛?”我倒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说。 “因为你想让《纸客帝国》停止公测。” “什么?!”我一下子坐了起来,指着神仙的鼻子道,“你说什么?我要让《纸客帝国》停止公测?” 神仙点点头:“是的。” “为什么?” “因为这个游戏有问题。” “问题?什么问题?”我气急败坏,“是被安了木马?还是服务器端泄漏?我不管你是神仙还是鬼,对于这个游戏,我知道的总比你要多!我告诉你,《纸客帝国》绝无问题,11月8日,铁定公测!” 神仙有点悲哀地看着我发完飙,然后摇头道:“你不记得了?今天早上的电话,真的不记得了?” 电话? 我一愣。 在这一霎时,我的脑子里像是有千军万马呼啸着奔过,无数场面如同高速播放的电影,在我眼前刷刷地闪动。 电话?似乎……应该有个电话? 裤袋里的电话在震动。我拿出来,屏幕上的显示,是朱宇森打来的,却又忽然跳成了一串陌生的数字。 13917359518! “纸客帝国,千万不能公测!” “不能公测……!不能……!!” 红色的E65飞出我的手,在墙壁上砸了个粉碎。 “不!!” 我大喊一声,声音却被淹没在喧闹的舞曲声中。我睁眼、抬头,才发现手里拿着的是一个小小空酒杯,神仙正对着我微微地点着头。 “你想起来了么?” 我不知道。 脑子里很乱,如同被抄了家的书房一般,一大堆东西挤得我头脑发胀,却理不出一个完整的头绪。这个电话,我似乎曾经接到过,但又似乎记不起来真的有过。 “你……你究竟是谁?”我喘着气,厉声问道。 “我是神仙,你也可以叫我鬼。”神仙半躺在沙发里,悠然自得。 我连忙去掏右面的裤袋,还好,E65还在。我拿出手机,滑开键盘,屏幕亮起,那冰冷的触觉让我感到格外的真实。 我长出一口气:“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神仙放下手中的玻璃杯,靠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来话长。”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只小鹿在他马前快乐地奔跑着。 这是他在一次围猎中,用网兜亲手捕到的猎物。 本来,他应该把小鹿杀掉,然后把脊背上最好的那块肉,献给当今的天子。 可是,当他把小鹿从网兜里拉出来的时候,那小鹿正用着一双极其纯净的大眼睛望着他,同时伸出灵巧的舌头在他的手上来回地舔着,似乎正在感谢他把自己从危险当中拯救出来。 他下不了手了,那鹿的眼睛太纯、太美,望着它们,他就想起了她,然后简直连一丝一毫的凶狠欲望都提不起来。 于是,他找了一间小屋,偷偷把小鹿养了起来,每天早上骑着马,带着它在草地上奔跑跳跃。 他甚至还找了一根红色的带子,穿了一枚铜钱,扎在小鹿的角上。 因为他知道,在她的胸口,现在一定也配了一枚一模一样的铜钱。 小鹿发力,跃过一条小溪,角上的带子飘了起来,铜钱在阳光下闪着迷人的光芒。 他微微一勒缰绳,胯下的坐骑轻轻一纵,眨眼就追上了小鹿。 也就在这时,一羽利箭,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他身边倏地闪过。 那小鹿刚刚停下脚步,正回过头来望着他,他甚至还仿佛看到了鹿嘴边的微笑。 这微笑在瞬间凝结。 黑色的闪电从额间贯穿,一蓬血雾散开,小鹿晃了一下身子,脚步踉跄了几下,努力试图站住,但终于没有成功。 那美丽的黄色身躯跌倒在草原上的花丛间,小鹿的双眼里,满是惊讶和不信。 带子松了,铜钱和压碎的花瓣一起,滚落尘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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