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红绿日报》的第一版则刊登社会新闻式特稿,如“生观音猛捐钱捐到自己乾”;第二版是解答读者疑难的各类专栏,如“租务问题解答”、“遗失电灯按金收条去领按金法”等;第三版小说,如“风流我说卿”、“灶底西施”等;第四版是各类电影红伶新闻,还有电影内容介绍。 在五十年代迈向六十年代期间,香港经济逐步成长,新报纸不断创刊,在整个六十年代中,香港共有一百零八份报纸创刊,光是从1957年到1963年年底为止,就有五十九份报章创刊,平均每年有八份报纸。1959年一年内创刊的新报纸就有十份之多。这当中,极大部分顾于“同仁报”。 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香港“同仁报”能够蓬勃发展,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就是办报的成本相当低廉。两三个有兴趣办报纸的报业同仁,先筹集一万元,向政府缴交报刊登记押金费。以每份售价一角的报纸计算,报社可以向报贩收回六仙四,纸价每张不到四五分钱。一般出一张纸的报章,编辑部只要有三四个人便可以运作(新闻靠抄电台或约外稿),排字、印刷都可以交给外面专门承印报纸的印刷厂或排字公司去做。在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初期,一个二十人的字房,一般便可以承包一份报纸的排字工作,报纸每日只需付字房七十至一百二十元。印一万份一张纸共四页的报纸,印费七十元。承包报纸排字的字房和印刷的机房,是每日向报社结数的。六十年代初期,一份报纸只要能有一万份以上的销数,便可以只靠卖报纸的收益得以生存,完全不须依靠广告,就可以有可观的盈利了。 一份销数一万份,出版一大张共四版的报纸,其成本与收入如下: 六十年代初期香港“同仁报”一天的经营成本、收入与盈利 卖出一万份报纸,扣除每天开销,报社即有一百六十七元进账,一个月有五千零十元。“同仁报”如由四人合办,每人每月除了收取三百元月薪外,还可以分得九百五十二点五元利润。当时一般员工薪金每月只有一百余元,而办报可以月入一千二百五十二点五元,如果报纸销一万五千份,每人每月可以分得五千元,这个数目在当时是很具吸引力的。承印报纸的字房和机房,大都在中环利源东街及摆花街,这一带既有报社办公的地方,也有专门为报社提供纸张、油墨的地方,以及排字的字房、版房、铸字房,及代报社印刷报纸的印刷厂。邻近的云咸街、荷李活道一带,也有这些设备。这一带在五十年代及六十年代初期,就是香港的“舰队街”。一如七八十年代英国伦敦报社集中在舰队街一样。利源东街也曾被称为“报纸街”,亦为全港报纸的集散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