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航公司和衡阳铁路局的声明,只是两岸在香港争夺资产上的一个典型例子。内地在香港的资产之所以引起争议及争夺,是因为当时英国政府还没有宣布承认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这样在法理上造成了一定的真空及混淆。 1949年11月18日,金庸在香港《大公报》发表了专文《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国外私产权》,全文近六千字,分上下两篇刊登,第二篇在1949年11月20日刊出。 这篇以金庸署名的专文,一开始便点出两航事件、衡阳铁路局保护资产及国民党由台湾派人到香港企图夺取资产的行为说起,整篇文章的语调,是举出国际法及美国的法庭裁决为例,说明在1925年,在美国没有承认苏联新政权的时候,前沙皇时期在美国的资产,同样得归还新政府。这一论说,廓清了当时港英政府应该怎样处理国民政府在港的资产,从国际法上为共产党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当时的《大公报》是可以内销大陆的,但是一如其他的内地报纸,不可以报道朝鲜战事;《大公报》为了及时报道战争消息,争取香港读者,于是筹办另一份灰色的、政治旗帜并不鲜明的《新晚报》,1952年,金庸由《大公报》调往参与《新晚报》的筹办工作。 金庸在《新晚报》编副刊,又以“姚馥兰”(取your friend的谐音)为笔名写影评及多部电影剧本。1955年2月8日,《新晚报》在第一版刊登启事:“……今天起增加两个新的连载:其一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金庸开始以金庸为笔名写武侠小说,事出突然,原因是《新晚报》武侠小说作家梁羽生(本名陈文统)在写完《草莽龙蛇传》之后,新派武侠小说暂停,引起读者不满,于是《新晚报》“天方夜谭”版编辑及总编辑罗孚(本名罗承勋)一齐向金庸鼓动,于是金庸以金庸为笔名,写了他的第一部新派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书剑恩仇录》第一集,在1955年2月8日《新晚报》刊登。《书剑恩仇录》见刊之时,并不怎样受到读者的注意;慢慢的,小说中所展示的历史场景和金庸写情的细腻,触动了读者的心灵。街头巷尾,茶肆饭馆,都有人在热烈讨论《书剑》人物。南洋一些中文报刊,甚至以电报拍发《书剑》小说,抢先刊登。《书剑》风行一时,确立了金庸新派武侠小说家的地位。 金庸在《书剑恩仇录》面世八个月之后,忆述自己写武侠小说全属偶然,甚至第一回武侠小说中的老者角色,也是他看着报社派来催稿的老工友而联想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