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吴的战争
第二卷 蜀之战[返回顶部]第一章 家破人亡空余恨第一章 家破人亡空余恨 “娘”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喊声响彻了整个天空,眼前熊熊大火伴随着烈风彷佛要把整个天空都烧毁一般,方圆十里一片映红。 “娘,平叔快救救娘。”满脸苍霜的老人眼里射出无限痛恨,如果眼光可以杀人,那么此刻老人就是一个疯狂的杀手。颤抖的双手紧紧拉住一个冰雕玉雕般的少年,少年脸色苍白眼泪如珠子一般滑过苍白的脸颊,无奈的滑过腮边落在地上。 在他们眼前,熊熊大火把一片繁华的庄园覆盖起来,随后房屋倒塌振荡着大火引起火苗直窜。 大火面前,一个蒙面黑衣人懊悔不已,刚才妇人死死抱着他双脚时他竟然起了不忍之心,虽然最终还是砍掉了她的双手砍掉了她的头颅,同时相信主人看到这丰韵尤存的面容肯定会高兴不已,但对于妇人临时前的惨叫,黑衣人心里竟然还残留着一丝内疚。 “兄弟们,放亮双眼看清楚一点!”黑衣手想起主人小心吩咐“斩草除根,一个不留”的话,又多了一个心眼。 大火失去了燃烧的物品,静静平和了下来,看着一堆废墟谁也不能想象这里曾经拥有过的辉煌。 身边一个黑衣人略带不满的看着废墟里的点点火星,要不是他们老大如此谨慎,想必现在已经抱住城西黑寡妇那又白又嫩水蛇一般的身体了。不由咕噜:“这么大的火别说人就是蚊子也逃不出来。” 蒙面黑衣人眼睛一瞪,沉着声道:“如果有蚊子逃出来,我们全部都要为蚊子陪葬。” “还不快去搜!” 黑衣人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赶紧应了一声然后加入了搜索的行列。 废墟很大,也足以显示出当时的辉煌。大概过了两个时辰,黑衣人把每一快尽可能藏人的石头都查看了一遍。 “一共是37具尸体,其中幼年骨架3具,妇人骨架24具。”一名黑衣人面无表情道。 “3具,3具。”蒙面黑衣人喃喃的念了两遍,抬头看了废墟之后的莽莽林海,脸上有一种神秘的微笑:“把骨架都烧了,然后撤退。” “每人都到账房领100俩银子,该干嘛的干嘛去!”蒙面黑衣人说完飘然而去。 在他的身后! “老四,我看到现场骨头都已经烧完了,你怎么这么肯定?”一个黑衣人有点惊奇的问道。 “二哥,你难道没有看到老大临走时的脸色吗?”老四者灰白的双眼透出智慧的眼光。 “这个……” “娘”少年毕竟年幼,梦里不停的呼喊着自己最亲的人,昨晚他们从暗道逃了出来之后就不敢做半步的停留,平叔死死的抱着他盲目的在莽莽林海里乱窜。 “少主人”平叔怜惜的看着怀里脸色苍白的少年,眼里说不出的悲哀。眼刚从死亡堆了逃了出来,现在又陷入了这莽莽林海。“难道上天要灭主人一家。”平叔不信命他相信命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但是现在他却暗暗的祈求他所认识和不认识的神灵保佑他能够把主人唯一的骨肉保留下来。 平叔却不忍心唤醒少年,知道他一向胆小怕事脾气却缰得恨,要不是自己死死的抱住他想必他肯定会鲁莽得找黑衣人拼命,王家大院一共37人,但黑衣人却出动了一百多部下,显然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斩草除根。 想起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不但把自己从死牢里救了出来,而且冒着大韪收留自己,就算拼了自己老命也要把少主人保下来。 平叔找了一个略为平缓的地方整理出来,然后用随身的短刀砍下一些树枝做一个简单的栅栏,最后才敢坐下去。 火当然不敢烧,夜里的火星就像指明灯一样。夜里的林海来得更加吓人,偶然间夜莺的声音,又或许虎啸声又或许风声缠绕着平叔。但由于疲倦,平叔竟然靠在树旁睡了过去,无论意志再坚强的人遇到如此惊人的变化也更加容易疲劳。 突然一丝警惕把平叔惊醒,这是一种危险来临的警惕。平叔平生杀人无数靠的就是这种警惕。放眼望去,静,太静了。就好像一个人临睡觉时耳边满是嘈杂的声音,但突然天地间全部都静了下来,连这个世界也停止了呼吸。 日渐朝霞,太阳从树荫缝隙间晒下一些淡淡的光芒。平叔却更加不安起来,清晨本来是动物最热闹的时间,但现在却是沉静得让人害怕。 忽然一阵呼声在他耳边响起。 “虎啸风龙行雨”,平叔不由警惕起来,右手一弯迅速把防身的短刀拿到手上,用脚把身旁的少主人往栅栏里推了推。说时迟是时快,就在这个不容思考的一瞬间,一阵风声直向平叔的侧身扑过去。平叔连忙往前扑,然后迅速把身体翻转过来。几片树叶在空中飞扬。 “果然是大虫。”纵使平叔见惯了世面,但看到这个如小牛犊一般斑斓的大虫,却还是不禁暗暗吸了一口冷气,一身冷汗也不禁冒了出来。换是以前,再来两条大虫也不算话,但这几年身体也不像以前般硬朗,而且在大院里也疏于练习,手脚都不像以前般灵活了 一击不中大虫早就生气了,双脚一提后脚一蹬,凌空又向平叔纵身过来。 平叔一个迟疑竟然来不及反应被大虫一个纵身扑倒在地上。平叔连忙放弃手中的短刀,双手紧紧顶着大虫的头部。以前的训练总算还没有荒废,虽然年纪老了但力气还在。 大虫显然不满这样的结局,双腿不停在平叔身上划出一道道血痕。 “啊!”平叔没有办法闪避,身上虽然穿着棉袄,但那能抵挡得住这等威猛之物。 少年却是早就醒来,只是由于害怕竟然不敢出声,颤抖的躲在栅栏之下,平叔一声惨叫竟然把他回过神来,惊恐的呼喊:“平叔,平叔。” “少主人”平叔喘了一口气,想自己丧生在大虫之后少主人也将是在大虫的果腹之物。于是不顾一切大声喊道:“快,快捡刀。” 少年那里提得起半点力气,双手紧紧掩住自己的眼睛,彷佛要把这个世界都收进他双眼里。 “少主人。”平叔感觉到自己腹部激烈的疼痛,知道大虫锐利的双腿已经划破了自己腹部。想自己威武一声,命就要丧生在这大虫里,鼓起最后力气喊道:“少主人,快跑!” 少年蹒跚的站了起来,竟然向着大虫走来。平叔知道他胆小,这一下子却又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勇气,这时却希望他赶紧离开这里。 少年眼里瞒是怒火,平叔流出来的鲜血刺激着他幼小的心灵。他最亲的亲人头颅被砍掉的刹那,他也看到血在飞扬。 平叔看到了一丝希望使出毕生的力量,死死的卡住大虫头颅。少年双眼竟然迷茫起来,捡起平叔丢下的短刀,使劲全力向大虫插过去。在少年的眼里,这仿佛插进了蒙面杀手的身体。他眼里竟然有几分的兴奋。 “娘,娘,我也为你报仇。” [返回顶部]第二章 百科全书来修身第二章 百科全书来修身 平叔最终还是逃脱不了大虫的利爪,虽然少年奋力一刀带给了他生存的希望,但少年力气毕竟有限只是伤了大虫的皮毛反而激起了它的怒火。 大虫后爪紧紧的蹬住平叔的腹部,头部向右用力一摆挣脱了平叔的双手后直接向少年扑去。 少年惊恐的蒙上了双眼。小时候跟伙伴们做游戏打破了东西娘要处罚他时,眼看着藤鞭要落下来时他总是用双手紧紧的蒙住眼睛,这样娘的藤鞭就会轻轻的落在他身上。 也不觉得痛。 平叔一个惊怒再加上受伤,竟然昏死了过去。 一声震耳欲聋的虎哄唤回了平叔一点理智,迷茫中看到一个大汉远远的走过来。很快大汉就来到了平叔的身边看了一下他的伤口叹了一口气,然后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放进平叔的口里,再往平叔的口里灌了一口水。 “救,救……”平叔一口气喘不过来,大汉赶紧捏了捏平叔的人中。 少年睁开双眼从手指缝看过去,只见平叔腹部已经被大虫爪得稀烂,大虫却倒在他的面前脑门上扑通扑通的冒着血。 少年心里害怕双脚一软竟然跌倒在地上。 大汉皱了皱眉头,知道平叔话里所说的“救”自然就是救眼前这孩子了。刚开始远远的看到这孩子竟然勇敢的提短刀向这大虫刺去,想必是一个胆大的种。想不到现在竟然连站也站不稳,牙齿不断的打颤。 “孤,孤儿!”平叔双眼流出了浑浊的泪水,想不出这少年以后的坎坷命运,幽声离去。 少年见平叔的嘴角里渗出了血,想以后身边连最后一个亲人都要离他而去,一个激灵扑过去:“平叔,平叔,你别走,别离开炜儿” 哭声凄恻,连大汉也不禁叹了一口气。又有谁能够想到少年一夜之间发生了如此之大的变化呢?从掌上明珠变成了孤儿。 大汉看了看地上沾满血迹的短刀,捡起来然后从平叔身上解开刀套放到少年的怀里。随后把大虫拉到一旁,从脚边掏出自己的短刀在旁边迅速挖了一个低洼的坑。 少年一脸茫然,看到大汉最后把平叔的尸体放到坑里却又放声大哭起来,想起老人对自己的爱惜,想起老人对自己的保护,儿从今以后他却孤身一人。 大汉朱子明孤身一人却是方圆百里唯一的猎民,平常时也住在山下的村庄,偶尔也上山取点野味,又或许换点酒钱又或许给他结义弟兄张子疑打打牙签开开斋。要是平常时绝不会碰到这大虫,所以回来之时还把整个村庄都惊动了,村庄不大听祖宗爷是很久以前为了逃避战乱而隐世而居,到现在也不知岁月见到陌生人到来更是欢喜不一。听了朱子明的介绍,不禁也对这迷茫沉默的少年产生了怜惜之心。 少年自从来到村庄之后就这样混混,特别是见到血的时候,少年更是惊恐不安。但令朱子明等人惊喜的是少年虽然混沌,但幸好心里还保存着一点理智。朱子明叫他做什么他也没有出错过,而且记忆力超人的好,平常时只要他说过的话教过本领他从来都不会忘记,而且记得清清楚楚是哪天什么时候说的教的。 到了后来,朱子明教他射箭时,少年眼里才有一丝光彩。想平时少年混沌,但是学起射箭竟然非常上心。直把朱子明乐得以为找到了传人。 射箭是一门非常讲究的技艺,虽然射箭在很多时候占有优势,但很多人都甘于平凡而不愿意接受如此痛苦的训练。 射箭首先对脚力非常严格。如果站立不稳,射出去的箭必然会无力,不要说射中对象,就算是射中了也没有伤害。所以刚开始练箭时首先练的是脚力。 练脚力不但不简单,而且非常辛苦。首先要在小腿上绑上一块铁板,然后将整个身体位置摆正,站稳以后做提踵动作,站立使全身各关节及两脚站得更加扎实。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少年竟然咬牙坚持练习了一个月的时间,其中的毅力又让朱子明暗暗惊喜。 然后一路练习下来,练习臂力和练习脚力又有相似的地方,朱子明为了增强少年的臂力,不但在手上绑上了铁板,还制定了各种严格的训练。但少年也没有说上半句的怨言,每次都是朱子明怎样说他就怎样去做,从来都不偷工减料,然后这一路下来推弓、勾弦、举弓、开弓、靠弦、撒放竟然用去了少年三年的时间。 转眼间少年已经15岁,从他偶然的话里头,大家也知道了少年叫王炜,听说还是什么大户人家之后。熟悉环境之后,少年偶尔也开口说几句话,四书五经等非常论语也略莫会说几句。这样一来少年又获得了一帮老头的青睐。想不到小小的村庄竟然是藏龙卧虎之地,一般人都略懂诗词文赋。老人在跟少年谈论经学之时,也随口会把几百年积累的农学知识一股的教给少年,也不管他能不能接受。大伙知道他经过三年的苦练已经略有所成,于是一般同年龄的少年又缠住他跟他比划。 王炜也来者不拒,白天勤练武学,晚上像棉花一般吸取着老人们的知识。这样又过了三年,王炜逐渐抛开心里的悲哀,只是听朱子明说自己箭术有所成就,心里“报仇”两个字的愿望却更加浓厚起来。 从朱子明和张子疑等人得到的消息,自己原来居住的大院应该就是一个叫平原郡的地方,但想自己从小一直隐居在大院里,竟然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朱子明和张子疑沉默看着一脸坚毅的少年,话里带有几分惊奇:“你真的决定了?” 想少年虽箭术有所成,但从来就没有射杀过一只小动物,平常见到血还是惊恐不已。现在竟然有勇气出去为家人报仇,这乱世之中不要说报仇,就是生存下去都有困难。 少年说话有点胆怯,但却无比坚持,报仇的念头强烈的占据了他整个思想甚至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寄托:“明叔,子疑叔这些年来多得你们还有乡亲们的照顾和疼爱,炜儿才有幸活了下来,炜儿本应留下来照顾两位,但炜儿心里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 这些年来,少年训练之苦也只有朱子明知道,朱子明同时也知道他心里的惊恐,心里的仇恨,每天夜里醒来,少年枕边都渗透了泪水。 [返回顶部]第三章 堕入军营第三章 堕入军营 转眼间,王炜出来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了,他找遍了大院的每一处角落,每一快砖头。但上苍留给他的只有满眼的废墟。印象中自己的家庭不是简单的世家,单奴婢都有几十人,而且那天晚上自己隐约的听到黑衣人喊自己娘亲“什么公主”,想必自己的仇家也不会是一般的山贼土匪。 少年问遍了山里周围的人,可惜大家只是记得几年前的大火,对神秘的大院却只能远观不能近视,偶然见到管家之类的人出来采购食物也不多说话。 这样又过了一年,这一年来少年奔波劳累,披头散发的比起乞丐来说也好不到那里去,想起自己报仇无望不由丧气。 一天,惶惶不已的王炜来到一个平静的集市。这两年来满眼触目都是荒无人烟,即使这街市也是慌乱破败。偶尔有人影从身边走过,但竟是只得老幼妇孺。 突然间,眼前迎来一队威武的骑兵,王炜潜意识中向右边靠了靠。但骑兵却在他旁边双蹄勒马停留了下来。这几年少年虽然学得一身神箭,但由于山里的小村庄没有马匹,所以到现在少年还是不会骑马,而且见到这庞然大物潜意识中也会闪避。 只见马上人一身战戎说不出的威严。马上勇士嗷嗷叫道:“好小子,见到军爷竟然还敢坦然站在街道上,想必知道我们弟兄刚好缺一个人的位置想要补上吧!” 少年不外乎一个平凡的小子,虽然几年的训练让他手臂和脚力充满了爆发力。但要是让他站在人群中那会受到现在的待遇,慌忙倦缩身子,恨不得找一个地洞穿进去,可惜街道上铺满了石砖,貌似结实,又看了看喷着热气的战马,怯声道:“小的,小的王炜,字子平。” 马上军士相视,哄然大笑,还是刚才问话的骑士用马藤指着王炜:“好小子,还字呢?还字呢?” 要知道只有读书人才有字,像王炜现在的打扮短袖窄裤,说自己是读书人想必连老农也会笑话。 王炜心里无缘无故的颤抖,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了看大笑不停的军士,小心翼翼的问:“各位军爷,小的一下子糊涂,敢问军爷究竟怎么回事?” 马上的军士停止了笑声,一个长八尺余,腰大十围,容貌雄毅的大汉恭维道:“队正,我看这小子长得还有两块肉,虽然什么也不懂,但你看主公和姓顾的狗贼打得火热,而且……” 一个长得略有威严就是刚才说话的军士心里咕噜了一下,点点头:“说得也对,王五这小子长人不长命,连一个矛头也躲不过。” 说完,队正看了看王炜,点点头:“就这样说了,步景你带上他走,别耽误了时间!” 王炜一来胆小,二来糊里糊涂的,一肚子闷气也不敢说话。步景拍马上前,长臂一伸,竟然把王炜提了上来放在马背后,拍马大声笑道:“小子,你跟了我们算是走运了。” 王炜慌张的坐在马背后,双手乱摆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如果搂住步景,但是说不过去吧?这都大男人的,传出去背背山恐怕以后的前途就没有了;但是除了眼前雄腰虎背之外又找不到地方固定,眼看战马呼啸的要奔驰起来,自己的身体也将滑下去之际,只好闭上眼睛,双手紧紧的勒住步景的虎腰。 一路上但听见战马踏在地上的声音,刚开始时声音清脆有力,到了后头软绵绵的,仿佛带着风声,又好像吆喝声,到了后来步景的喝声才把王炜从惊恐中还过神来:“好小子,这一路好睡,我老步可不是什么苗条淑女,该放手时总要放手了。” 王炜如梦中醒来,一个慌张,双手一松,直接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地上硬邦邦的像是故意跟王炜作对一般,直把王炜的双臀摔得响。 “哎哟!”王炜心里除了紧张之外,有的更是对马匹的恐惧:“然来骑马这么辛苦!” 步景恨恨的拍了一下王炜坐过的马背,丧气咕噜了一声:“娘们!” 怎知道丁孝耳利,转过头瞪了一眼步景,看着狼狈不堪的王炜,皱了皱眉头:“王五兄弟走之前拉了多少个垫背的?” 步景深深吸了一口气,一辈子的兄弟,一起生活了三年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但战争时期,感情还不如生死来得快,你纪念了朋友,但当你的头颅同样悬在锋利见血的弯刀之上,还不如自己的性命来得亲切。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仿佛要把感情从一口气中吹走,仿佛要把感情从硕大的头颅上摇走,伸出三个手指,但是随后又想起什么,在后面补上了一个叹声:“十。” 丁孝看着步景,眼睛斜了一下王炜,只见他双脚双手不停颤抖,想必是刚才的奔马把他吓唬得半死:“行不?” 步景艰难的摇了摇头,但想到刚才王炜在他背后虽然是不停的颤抖,却没有说半个“不”字,仿佛又从中看到半点希望。但或许是吓得不敢说话,又或许这小子心里有那么一点屈强,然后又点了点头。 丁孝也不再说话,让步景招呼王炜,吩咐其他人各自回营,然户才离开。 王炜在说话间,悄悄的看了一下周围,仿佛是一个大庄园,除了周围有巨大的围墙之外,现在处身的正是一片简陋的房子。 “步大哥,好东西啊!”步景懒得跟王炜说话,把他扯了起来,让王炜跟在身后,向军营走过去,路上不停有人玩笑。 “步大哥,这小子值钱啊?用几个银子能换?”更有的眯着眼睛,看着王炜嘴角都仿佛流出口水来。 刹那间王炜仿佛将要死去,紧紧的扯住步景的衣角,周围哄然大笑,笑声中是那里的无惧。 步景狠狠的拍了一下王炜扯住衣角的右手,竟然没有拍掉,知道他心里害怕,也不说话,只是加快了步伐。 “窝囊。”王炜心里叹了一口气,但却还是害怕得恨,想以前总还是一所给钱就能够上的大学里的“天骄之子”,虽然自己害怕老鼠,因为从小就是孤儿睡觉时给老鼠咬过;害怕打架,因为他从来也没有打赢过;害怕一切的一切,但是最基本的道德自己心里还是有的,现在——背背山。 步景在一片笑声中算把王炜扯到一个简陋的军营,说是简陋,军营里面不用说家具,就算是最简单的床铺也没有,空旷的地上摆着几块草席,草席上乱七八糟的摆放着一床烂棉絮,想必这就是他们的被子。 步景显然心里有气,额上竟然冒出了几滴冷汗,这几十步的路简直化费了他几十倍的精力,见王炜傻乎乎的样子,气更打不过来,一扯一推直接把王炜推到角落上的一床烂布上,呼呼的道:“这是王五弟兄的位置,希望你能够睡得安稳。” 王炜也不怒,知道自己的性格胆怯,也不争,他也没有资格,当然更不会闹,谁让他穿越了呢? 王炜耐不住一股冲力,直接把他摔倒到一顿烂棉絮里头,但让王炜奇怪的是,表面上看起来肮脏不堪的烂棉絮,竟然没有预想中的臭味,想必洗换或暴晒,棉絮中还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 步景显然没有耐心伺候王炜,把他仍在棉絮中,连怜悯的眼神也没有一个。 “好小子,呆在这里不要乱走,要不被弟兄们当作奸细抓去挖了卵子,去了胳膊断了腿我老步不管,等大哥回来再看怎么着。”步景说完,从王炜身边的一个略带臭味的棉絮旁寻得一块椭圆形铁器,乐巅巅的跑了出去。 [返回顶部]第四章吴第四章吴 王炜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臀部,自己究竟干错什么了呢?命运咋就这么多坎坷呢?虽说从小就是孤儿,但朱子明等对自己也不错,而现在自己也不知道搭错了哪一条神经,竟然就糊里糊涂的跟着他们来到了军营。 嘻嘻,想不到啊。王炜苦笑。正当王炜自嘲时军营外面一片嘈杂,只见他们的队正丁孝左手提着一把硬弓和一把闪着光亮的马刀,右手提着一声被擦得光滑的盔甲。见了王炜,“嘘”了一声把东西都仍在了他的面前,丁孝看不起王炜走路低头说话缩头的没卵子模样,当作笑话还可以,要不是自己的弟兄王五落难,自己队伍急着需要补充人员,自己还懒得跟他说话,简直侮辱了自己的舌头。 “好小子,会骑马否?”丁孝看到又倦缩到一旁的王炜,心里有气大声唬道。 突如惊雷的声音仿佛把王炜的五脏六腑都震破了,心脏受到热血的冲击,加速跳动起来:天啊。不会就这样把我拉上战场吧?我虽然吃过猪肉但是我连蚂蚁也没有杀过啊! “哼。”丁孝黑着脸,正想大巴掌的抽过去,这年头,老百姓不值钱,自己的主公为了跟姓顾的爷争地盘,反而把自己地盘的壮丁都拉了进来,所以自己遇到这小子时才遇了宝一般。 王炜仿佛受到了巨大的声波冲击,一下子清醒起来,连忙摇头。骑马,猪都没有骑过,但这话不敢说出口,看丁孝蒲扇大的巴掌,谁惹得起。 “会提刀否?” 摇头。 “会农活否?” 摇头。 “好小子,比爷还爷,你到底会什么?”丁孝恨不得刮自己老大一巴掌,在错误的地点捡到了一个错误的人,自己偏还要把他当作宝看待。上面的爷已经下了命令,谁在战争中减员,自己想办法补充,如果在一个星期之内减员得不到补充,那么自己就要降一级,自己性驽这队正职位还是自己经过无数次杀戮才累功爬了上来。这一降,又不知道何年和日才能“累功”爬上来。 “会书?”王炜惊恐的看着这沙锅大的拳头,壮起胆疑惑的道。当然也会箭,但王炜不说,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唯一保命的本领。 丁孝皱了皱眉头,王炜一声短袖窄裤,怎么看都是农夫装扮,但是这小子竟然从口里吐出“会书”这两个字。 丁孝蹲了下来,在旁边一堆棉絮之中,摸索的从中掏出一本黄灰色的本子,爱惜的拍了拍一股书特有的味道刺激了王炜。 “好小子,给我念一段文字!”丁孝反而坐了下来,把书轻轻放在王炜的手上。 王炜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对于书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尊重,如果没有希望工程,像他这样流浪街头的大把抓过去都是,但是自己实在是智慧有限,纵使自己费尽心思,加倍努力却不能从书中找到颜如玉,当然黄金屋也只是梦幻中的楼阁。 “族谱。”两个繁体字带着历史的味道出现在王炜的面前,王炜疑惑的轻轻翻开第一页,正中四个大字:丁氏家谱。 下面一行蝇头小字写着: 始祖:丁奉,庐江安丰人,我国晚期名将,晓勇而有计谋。年幼作小将,屡跟甘宁、陆逊、潘璋等征伐,勇冠三军。废帝会稽王继位后,始祖升冠军将军,吴魏龙兴之战,大破敌人先头部队,立下了大功,升灭寇将军。景帝继位后,始祖助景帝用计诛杀权臣孙綝,升为大将军,加封左右都护。后,景帝病逝,始祖等人拥立皓为帝,被封为右大司马、左军师。几年后,始祖受谗言而被流放。 王炜读完这几行汗蝇头小字,双手不停的颤抖,黄灰色的族谱“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几粒灰尘在阳光中飞扬。 丁奉是吴国名将,由孙权所设“招贤馆”登用,早期同徐盛共为周瑜帐前护军校尉,护卫周瑜,随周瑜参加了赤壁之战、南郡争夺战,后随吕蒙参加了袭荆州之战,随陆逊参加了彝陵之战。吴国大大小小的战斗,丁奉多有涉及,屡立战功,特别是在吴魏东兴之战中,丁奉“雪中奋短兵”,大胜魏军。后来,丁奉协助吴主孙休除掉了把持朝政的权臣孙峻,成为吴国重臣,负责沿江对魏防守,于孙皓掌权期间病逝。 按照陈寿的观点“凡此诸将,皆江表之虎臣,孙氏之所厚待也”丁奉想必是因为武力而受重用,但后来受到被人的诽谤而被流放,也难怪丁孝“累功”至队正。说得好听一点就是累功,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安抚:你祖宗都是被流放的人,你还在这里混? 丁孝凄然一笑:“始祖晓勇奋战,但是到头来却得到了一个流放的下场。我丁孝身为始祖18代孙,却只能战斗不止累功不前,上不能报效国家,下不能尽孝父母,人生之痛苦莫过于此。” 丁孝说到这里,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欢愉。这种感觉像是搬开了压在自己心头的十万重担般轻松。 丁孝也觉得奇怪,平常时那敢对别人说这些话,可能是看到王炜一副“无害宝宝”人畜无欺的样子让自己不由的吐出心里压迫之言。 “18代!”王炜不由的惊呆了,如果记录没错,丁孝的始祖丁奉应该就是三国时吴国的将领,记忆中吴国也不过到了 “粗暴骄盈,多忌讳,好酒色” 孙皓的手中就走到了尽头。 “那,那现在是什么年代?”王炜无力的呻吟。 丁孝仿佛看着怪物一般,疑惑问道:“你不是我国子民?” 王炜简直连想也不想就摇头。 “来自刘汉帝国?” 摇头。 “赵宋?” 摇头。 “魏?”丁孝说完,马上否定:“我国正和魏国交战,好小子不可能来自魏国。” 丁孝如21世纪看大熊猫一般疑惑的细细大量了一下王炜:自言自语的道:“难道是来自海外之国,嗯,那肯定是了,看他的服饰也不像大陆上的行头,嗯。” 其实王炜也不知道他具体是来自于哪个国家,山里无岁月大家都自由的生活,听到丁孝如斯说还不赶快打蛇随棍上,讨好道:“大人说的对,小的的确来自海外之国,所以对大陆上的情况不甚熟悉。” 丁孝恍然大悟,应了一声:“哦。” 王炜忐忑不安的终于听完丁孝的介绍: 我们所在的大陆称为腾龙大陆,吾国为吴国,现任的君主吴明帝是吴国第15代君王,吴国自吴皓吴昌帝开始,地方豪族纷纷修城堡庄园划势力,完全不把吴国君王放在眼里,幸好大陆上战争不断,国与国之间混乱不堪,才使得吴国在摇摇欲坠中又坚持了差不多500年。 在腾龙大陆的东方是一个叫刘汉帝国的国家,国土面积之大,不知吴几百倍,听说现任君王汉成帝是一个叫汉武帝的伟大君王的后代;在腾龙大陆的西方是也是一个和刘汉帝国相差无几的大帝国赵宋帝国,赵宋帝国崇文抑武,但却是整个腾龙大陆文化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这样一个崇文抑武的国家,并没有代表它在腾龙大陆处于弱势的地位,因为赵宋帝国相接触的却是整个腾龙大陆上历史最为悠久最为强大大秦帝国,大秦帝国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国家,它的国土面积之大,仅处于位于腾龙大陆中央的大元帝国,但是它的文化经济制度之严格却居腾龙大陆之首,纵使如此,大秦帝国却对文化经济制度最为宽松的赵宋帝国照顾有加,每次战争,出人出力简直像自己的国土。在腾龙大陆的南方,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李唐帝国,李唐帝国风气开放,人民晓勇善战。 腾龙大陆上这五大国家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小打小闹的战争断断续续的打了500年,谁也奈何不了谁。 其他像吴国般的小国不知成千上百,单是有名有录的就有几十个,比如和吴为世仇的魏国,在吴国和魏国附近的荒漠盆地里还有更弱小的蜀国,听说还有什么汉国,周国,据说海外还有一些小国家,但是据说而已。 吴国虽然位居两大帝国之间,但是据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消息说两国签订了500年的和平条约,使得腾龙大陆享受了500年的和平,但和平是假,战争还是你来我往的打了几百年,偶尔发生点瘟疫,偶尔发生的天灾。 据丁孝的推测,吴国魏国还有蜀国刚好在两大帝国之间,两大帝国相互制横,谁也不敢先迈出第一步,大的战争一旦无缘无故打起来,首先不会服气恐怕是国内的民众。 [返回顶部]第五章 战争第五章 战争 突然丁孝身体一震,一阵急促而短暂的尖锐的敲打声打断了王炜的推测;刹那间,嘈杂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军营。由于王炜很认真的倾听了丁孝的牢骚,丁孝对王炜的脸色竟然不甚难看。 丁孝看着一脸惊慌的王炜,大手一伸把他拉了过来。然后捡起地上的盔甲,胡乱的扣在王炜的身上,最后才大声喝道:“好小子,到了点兵台只需要跟紧我,但一句话也不许吭声。” 王炜咕噜了一下,双腿不停的颤抖,仿佛那光亮的刺刀就对着他头颅,刀光一闪好好的头颅化成美丽的血红在空中飘逸;又仿佛长了眼睛的弓箭,穿过他的头颅带出洁白的脑髓。心里越是这样幻想,双脚就更加打颤不停。 丁孝一把拉着王炜,话也不说直冲了出去。只见一路上纷纷扬扬,杂乱的脚步身嗡嗡彷佛要把王炜的脑袋炸开来一般。 不一会,来到了一块巨大的空地,一路上的纷纷扬扬,到了空地上却仿佛另一个世界般宁静下来。空地上阵形略显模样,各自有自己的位置,想必这伙军士端得训练有数。 丁孝所在的队伍就在整个点兵台最前面,当王炜随着丁孝脚步踉跄的来到了队伍时,其他八个人已经整齐而气定神闲的站立着军姿。步景见王炜随丁孝而来,略略点了点头。 很快,空地上组成一个巨大的方阵。每五人为一伍,伍为伍长,每十人为队,队为对正,每百人为旅,旅为旅直,每300人为营,营为营长,每500人为团,团为团长。 刹那间,空气仿佛停止流动,王炜像受到无形的压抑一般不能呼吸。点兵台上,一个长不盈七尺,气候分明的戎装汉子走了上来。汉子坚定有力的脚步踏在点兵台上传过来的声音直把王炜压迫得气也喘不过来,仿佛坚定有力的双脚就踏在他的心里头。在汉子旁边,是一位猥琐的鼠头鼠脑半百老头,这一个浩然正气,一个猥琐不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把王炜逗得隐隐发笑。 汉子环视了空地,目光停留在丁孝的身上,果然汉子轻轻的“咳”了一声,彷佛是要挤出喉咙里的不快,王炜知道他有话要说:“子敬,你把你们说侦查的情报跟兄弟们说一下!” 王炜心里暗暗的笑了笑,然来丁孝也有字,那么看来丁孝也是“会书”者之一。丁孝显然是经常上台发表演讲的鸟,气定神闲大步迈了出去,来到点兵台前,仰首举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转过身来对着队伍大声道:“弟兄们知道,余于一个星期前奉主公之命前往顾庄细作情情报,幸好不辱主公之命。” “顾庄再次之前显然是做好的充足的准备,余曾经过一番心机化妆成百姓潜入顾庄,经过一个星期的摸索。余得出顾庄的军士大概在2000人左右,其中骑兵大概200人,其余为步卒。投石机和霹雳炮各两乘,攻城梯和地鼠机各三架。” “余打算乘机毁掉这些装备,但顾庄戒备森严,兄弟只好退了出来。不能为主公分忧,余深感愧疚。”丁孝说到这里,转身向汉子敬礼,退回到队列之中。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弟兄王五就是在这次细作中惨死在敌兵的矛头之下。 汉子回礼,继续道:“军师,你介绍一下我军的威容。” 猥琐老头缓缓的从汉子背后走了出来,沙哑的声音带着偶尔的咳嗽尖着喉咙大声道:“各位弟兄,经过主公的辛勤和弟兄们的一番努力,我军在一年前已经扩整到2500人,其中骑兵已经达到300人,同时投石机霹雳炮数量是敌人的一倍,射程更是敌人的一倍。” “况且,经过一年的训练,我军训练有素,杀敌有方,我军必胜。”老头可惜虽然嘶喊,但是他的声音出卖了他的勇气,猥琐的样子出卖了他的威严。 汉子不由露出几分微笑,500年的世仇,想必是到了应该结束的时候,到时无论结果怎样,也对得起祖宗的遗愿了。点点头,清清喉咙大声道:“余,施封,得祖宗遗愿,誓报世仇,夜不能寐,日不敢惶,幸得各弟兄支持,报仇在望。黄土在上,我施封许下诺言,首破门者官升一级,富贵加倍;砍下顾贼头颅者升两级,富贵加双倍。” 队伍中微微松动,升官发财这毕竟是每一个军士的梦想。在为国为民失去了号召力的今天,军士只是一种职业,一种有饭吃有衣穿能够养家糊口的职业,一种拿生命在刀光底下喋血的生涯。一个军士壮起胆色小声咕噜道:“如果首破门的勇士又砍掉了顾贼的头颅,这又该如何赏赐?” 声音虽小,但队伍本来就静,而且施封说完之后也无意中停顿了一会,他想知道这个赏赐对士兵的鼓动有多大,筹码压了上去,如果有足够的运气,总可以开出令人满意的结果。 施封有点恼火的看了看这个不会说话的军士,平时这不外乎一句玩笑之言,但现在正是动员时期,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必然会打击士兵们的信心。施封盯着说话的军士缓缓的道:“如首破门的勇士砍掉了顾贼的头颅,施封在这里承诺。” “顾庄一切俘虏及整个故障都属于我们这个令人敬佩的伟大的勇士!” 战场上轰动起来,权力也好,财富也罢。但是命都是悬在别人的刀口在下,说动听点就是为国为民尽孝尽忠,说不好听点就是为钱财为生活卖命,到头来,白了头只留下残梦。 但施封许下的诺言实在是太大了,在吴国豪强分割能够占一地者都是以前能领一方将士守一方国土之士,一般的平民百姓能够有果腹之地,等到尘归尘的那天能有一席之地,也不愧奋斗终生。 但这对施封来说,权力虽然好,但世仇更重要,这些年来施封为了实现祖先的遗愿,白了头伤了财不知道费了多少精力。世仇得报,他施封问心无愧,纵使对不起天下,但是总对得起祖宗。 况且,战场上的情况千变万化,首破门的勇士在没有例外的情况下总会第一时间倒在敌方弓箭之前,也不想一下,破门之时迎接你的难道是礼仪?弓箭纵使不长眼睛,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你射成刺猬。 这个赏赐简直是太大了。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挑战,不单是挑战人的自私,更挑战了君王的权力,虽然大家早就知道吴明帝只不是豪强富家的棋子,是一种摆设,但毕竟如此赤裸裸的挑战并不多见。 顾庄不大,但是拥有一个庄园,拥有属于自己的封地这无疑是这些普通的士兵一辈子可望而不可求的愿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诸侯宁有种乎,但是有种的诸侯毕竟比没有种的诸侯多很多。 士兵的战火一下子就被点燃了。 “各伍长,队正,旅直在一个星期内准备好,一个星期后的今日,余不才,在这和弟兄们共谋前程!” “恭送主公!”队伍中不约而同敬起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对于可以为他们带来希望的人,他们总不会吝惜自己的尊敬。施封虽为家仇,但对他们确实不错。在这乱世之中,手握兵器而能够为家人带来希望的不多,这希望究竟渺茫,但是毕竟有承诺。 [返回顶部]第六章 王平第六章 王平 从点兵台回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当中步景和丁孝彷佛看到宝一样死死的盯着王炜,直至多方动员使得王炜用神圣的上帝许下诺言: 上帝在上,黄土在下,我王炜在有生之年与步景、丁孝同甘共苦,直至生命不惜。 施封虽然对他底下的人不错,但是为了维护心里那么一点自尊又或是心里上优势,这2500兵士已经是他抽丁的极限,他绝对不允许他底下的部属减员。这也是他领兵的一个共识:减法总不如加法来得亲切。眼看一个星期的期限就在眼前,身为伍长的步景和队正的丁孝实在没有勇气再去拉一名壮丁补充队伍。 “好小子听好,在这一个星期之内,我们弟兄将会把我们所学到的东西毫不保留教给你,你能学到多少就看你自己的福气了。有朝一日,如你小子飞黄腾达之时,做兄弟的也希望能够仰首为你效命;但你小子不幸运,短了胳膊没了腿也不怪做哥的不尽心。” 王炜还能有什么话说呢?他还能说什么呢?要不你让他说:哥,俺不打仗行不?俺胆小,没那个勇气。 一个星期的时间,要学得保命的本领,至于立功领赏王炜连这个想法也没有。人活得已经够窝囊了,还要更加的窝囊下去,毕竟如果连命也没有了,想窝囊也没有机会了。英雄,只是给不窝囊的人。 他现在想的最多的就是怎养才能够在战场上偷偷的落后别人半拍子步伐,而不被自己人发现,丢脸丢面子这倒不是大问题,问题是按照施庄这样严格的制度,说不得退后者只有一个字:死。 训练一个骑兵的时间是训练一个步兵的好几倍,没有三年的时间更是训练不出一个优良的骑兵。 在训练一个骑兵之前,骑兵和战马需要一段彼此熟悉的时间,就这段时间来说至少也要几个月。人和马熟悉到一定程度时训练才能开始。 “这里有王五兄弟身上的气味。”丁孝对着角落上一堆棉絮,眼里不免有几分怀念:“王五兄弟跟马接触多了,说不准你小子能榜上半点气味。” 步景显然是想起以前的事,淡淡的道:“王五兄弟是一个很喜欢清静的人,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孤独和骄傲。但我老步觉得和他做兄弟值得,就这么一个看起来淡薄的弟兄,命却是硬朗的很,好几次都是那小子把我从死神里抢回来。” “我希望明天你就是王五,王五就是你。” 王炜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步景和丁孝,这是两个坚强的人,这是两个有血有肉的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杀得痛苦,但死的并不光荣,每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能够有朋友怀念你,赞扬你,那么这人生也不算白来一趟。 点卯回来。斜阳照在军营上,带着几分色彩。金色的黄昏落在施庄最高大的烽火台上,一个望烽火的战士正落魄的眯着眼睛,远处是一无所有还是什么呢?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王五的棉絮中带有阳光的味道,想必他不会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阳光的人怎么会是孤独的人呢?他的孤独可能只是他的表面,他的内心或许热情似火。 王炜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他的来历,不知道他有没有兄弟,有没有父母,有没有妻儿,他的离去,是找到了归宿,还是依依不舍。这都无所谓,人死了就化为乌有。 此刻的王炜,仿佛一尊佛像,呆坐王五的草席上。时间在流逝,王炜抛开一切的想法,逐渐进入梦乡。 “兄弟们快走。”一个矫健的军士举着光亮的马刀大声喊道,在他的前面是一根根长矛,敌人的骑兵还没有赶过来,步兵只能举着长矛紧紧的围着他们。 “王五,我命令你回来!”步景急了,口不择言。 王五惨笑:“伍长,别管我,生死由命,富贵由天,这些年来我参悟佛经,已经对人生别无依恋,要不是对兄弟们恋恋不舍,小子早就没有今天了。” 步景急了,一个跨马来到王五的旁边,一个蒲扇大的巴掌老大的就要刮过去,但王五却没有闪避,脸上反而期待着微笑:“步大哥你和弟兄们趁敌人骑兵现在还没有到赶快走,我王五还要拉几个垫背的。” 说完,凄然一笑。马刀举起,刀起血溅,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痕迹。 “生又何求,死又何求。人生百态,九月飞花!”王炜梦中喃喃的念着王五走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显然是对这个社会不满,但他不知道怎样去改造这个社会,不知道怎样和这个社会并存,或许他根本就不是这个社会的人。 王炜也被这个奇怪的念头吓了一跳,从梦里醒来一身冷汗混合了阳光的味道。他觉得怎么也睡不安稳,有一个硬东西烙着他的头部,悄悄掀开草席一本古书在月光底下模糊不清。 “子均枪法” 王炜找了一处月光明朗的地方,终于看清楚了古书的名字。 古书显然经常翻阅,在子均摘要后付一行蝇头小字,王炜费尽了眼力才微微看清楚:始祖王平,先事曹操帐下徐晃副将,受排挤而事皇叔。诸葛丞相第一次北伐,始祖随马谡防守街亭,因其卓越的见识和在撤退时的出色表现被诸葛丞相赏识,得到破格提升。后升为镇北大将军,统领汉中,成功防御了魏将曹爽的大规模伐蜀行动。 王炜一个嘴巴两个大,不会吧?又是英雄之后,但老人们给他说的王平可是一个超大的文盲,“王平一生戎马,不会写字,认识的字不过十个。”抛弃疑惑,慢慢的揭开书页,只见第一页上面画着一副简单的图案,图上写着几个大字:子均枪法。 下面也有几行蝇头小字写着:余,征战不已,从杀敌中学得一些杀敌法门,得丞相之助,记录下来。后世子孙,生当人杰,为国为民尽忠。 王炜放下书本,想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最终却什么也没有想到。王平说的是这套枪法是在丞相的帮忙下才写成,也就是说历史记载有可能没有错。王平一介武将,斗大的字不识半斗,自然和智慧的化身诸葛亮混在一起,唯有可能是诸葛亮协助王平把文字和图案记录下来。 枪法来自“杀敌”经验,自然也就又足够的威力。王炜兴趣突然浓了起来。 王炜想了一下,回到王五的草席旁,摸索了一会果然摸到一杆坚实的东西,打消心里的念头继续回到月光底下。 第一图很简单,按照王炜的理解应该是起首式。图画的是一个骑兵平握一杆长枪,眼光直前。下面果然有一行小字写着:敌于前,眼神有光,锐利锋芒,心有怒火,杀气不已。 “真是一个残暴的人,还没杀人就要有杀气,杀气咧,什么东西来的呢?”王炜不由咕噜一下。料想王平一介武将,冲锋陷阵的杀人无数,这杀气倒也是说有就有。 翻开第二页,战马前蹄向前,长枪斜斜向上提,马上的人身体向右倾斜。下面同样有一行蝇头小字:两军对垒,冲锋陷阵,狭路相逢,勇者胜。 王炜皱了皱眉头,仔细想了一下感觉到这两页注释和具体的招式好像都没有什么联系?难道真的是诸葛亮要借助这本书表达什么,突然灵犀一动,难道注释是诸葛孔明的兵法?嗯,两军对垒讲究气,所谓气势凌人就是这个意思。 “气势,气势!”仿佛一个声音在王炜的耳边大声呼喊着,一个矫健的人影在眼前,长枪顶天立地。 夜凌人。月光温柔得像故乡的画,静静的照在军营里头。 [返回顶部]第七章 骑射(上)第七章 骑射(上) 第二天一早醒来,王炜恨恨的用力摇了摇头,昨晚竟然一个残梦,仿佛有人在他的脑壳里刻下了子均枪法的十八式。甚至连枪法的每一个变法都显示得清清楚楚 ,“忠勇而严整”的王子均,把枪法舞得滴水不进,然后把影子刻在王炜的脑壳里头。 “或许是幻想!”王炜摇摇头,悠长的鼓声敲醒了整个大地,今天是他特训的日子。训练场上像王炜这样临时拉过来的壮丁并不多,丁孝“累功”队正,而且带领的更是施庄的精英——精英很多时候就是说要经过更多战争。经过三年的准备每一个队伍的训练都有一种难得的默契。 新的战马! 我国历史上有三大的名马:“汗血宝马”、蒙古马和“天马”。 汗血马体格健壮,姿态优美,走山路如履平地。汉朝时,朝廷为改良中原地区的马种,曾派使者用一尊纯金造的马去换取西域的优良马种大宛马,结果未成。到后来还是用武力抢来了该马马种,放牧于青海一带。这种马血管外张,奔跑流汗时看似流血,故称汗血马。这些马为汉朝征讨匈奴立下了“汗马功劳”。 蒙古马是世界名马之一,在世界各地享有较高的声誉。蒙古马个头不算高大,但耐力却是全世界最好的。当年的成吉思汗大军脚跨蒙古战马,手持强弓、硬弩、钢刀,所向披靡,横扫欧亚大陆。在蒙古的大军中,每位骑兵拥有数匹蒙古马轮换骑乘,不要一切辎重,快捷的翻越高加索山,急速攻入伏尔加河流域,大败俄罗斯大公的联军…最后直抵匈牙利边境莱茵河畔。 “天马”就是今天的伊犁马。西汉时期,西域乌孙就出产良马。乌孙国常常向汉朝的皇帝进贡良马。汉武帝非常欣赏乌孙马的优良品质,并亲笔赐名“天马”。 屹立在王炜面前的战马,从外形看来应该是属于蒙古马的一种。个子不算高大,但是全身比例协调。战马看到王炜,并没有其他人想象中的不安,反而伸出头来闻王炜的双手。 丁孝心里郁闷得很,想当年自己为了接近自己的步骑,一共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这在骑兵中还算短的时间的了。一般人为了接近战马,想方设法也不得奇功。想不到这小子竟然这么得马心。 王炜心里那个得意不用说了,但随后有沮丧得很:难道我长得真的这么人畜无害吗? 但很快,王炜又开心了起来。不是吗?开心是一回事,不开心也是一回事,况且能够得到马的疼爱整个军营恐怕也只有他一个,大不了以后对它好一点,战争上逃命时想必也会走快几步吧! 想归想,训练却要开始了! 首先学习的是慢步: 战马在慢步时,四只脚分别以四节拍的韵律向前移动。王炜在丁孝的协助之下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瞪上马背上,战马在丁孝的牵引之下开始迈开了第一步,这时步景在底下看着摇摇摆摆的王炜,大声喊道:好小子,坐稳!要用腰、背、大腿、小腿的力量使马儿大步迈进,不能用手,对,手别用力! 唉,别太急了,要使马儿的后脚踩在前脚的蹄迹印前方。要放松脖子、肩膀与手臂。 坐稳。妈的,坐稳! “砰”重物摔在地上,振荡起一片灰尘。 娘们,你手用力干嘛!腰力,大腿,小腿注意力的平衡。 “砰”继续重物摔在地上,振荡起一片灰尘。 “蠢货。”步景实在忍无可忍,一个跨步拉起摔得猪头般的王炜:“我见过蠢的,但是没有见过更蠢的,力量,平衡的力量,懂吗?” 王炜唉声叹气,刚才好马对他温柔想必就是为了现在取消他。 步景一个呼啸,一匹枣红色的战马奔驰而至。一个漂亮的燕子翻身步景已经稳坐的马背上,随后俯身低头伸手用力,把呆闷的王炜拉到了马背上。 手轻轻一提,战马心有灵犀后脚一瞪向前奔驰。 一圈跑回来,王炜对于步景在马上的娴熟更加佩服不已。 丁孝接过步景的马缰,好笑的道:“老步,想当年你小子为了熟悉你的老伙计,恐怕陪他睡了不长时间,什么见你这么尽心尽力?” 步景尴笑了一下:“俺老步不就是越看这小子越顺眼,不忍心看到他喂了敌人的长矛损伤了我们的名声!” 丁孝哈哈一笑:“好了,好了。子平,你先休息一下!” 听到“子平”的叫声,王炜感动不已,古时以字为尊,既然丁孝能够单称呼他的字,也就是说把他王炜一个毛头小子当成了朋友。 王炜不停的捶打着酸痛的双腿,特别是双腿的内侧,他简直感觉到内侧的皮已经磨伤,甚至感觉到神经在不断的抽动。 一个早上的时间就在步景的呼喊中过去,不过呼喊声却是越来越少,到了最后不知道是步景懒得理还是王炜渐渐的不再往地上摔,总之训练场上也得到的瞬间的宁静。 丁孝赞扬的点了点头,吃过简单的午餐。王炜再次来到训练场上,他已经逐渐的在马背上找到乐趣。 打浪是骑兵的专有名词,战马在快步时,斜对角的两只脚同时着地,与另斜对角的两只脚分别以二节拍的韵律移动。 丁孝用手示意着战马快步时的动作模型,步景沙哑的声音在旁边解释道:“好小子,当战马做快步运动时,你小子在马背会感到上下震动,这是你小子要稳坐马鞍上然后以两脚贴着马腹,做一站一坐的动作。站的时候要以大腿与小腿的力量贴着马腹站起来,而不是靠踩马镫。记住,不是靠踩马镫。坐的时候要将臀部放松,以腰背的力量向下坐,同时用小腿紧贴马肚子。让战马的韵律稳定,不急促,这样战马的后腿用力往前踩踏,才会有精神。” 压浪事战马做快步步伐运动除了做一站一坐的打浪动作之外的另一种坐法。马上的骑兵在战马快步时也可以一直坐在马鞍上,随着马背上下震动中用臀部密合坐着马鞍骑乘。 好小子注意了,压浪时一定要将臀部放松,不要让你小子的屁股被马背弹起来,要不然把你小子的屁股磨平可别说老步没给你说。 嗯,就这样,嗯,不错。不过不管打浪还是压浪,你小子一定要注意上半身要挺直但放松柔软,不要前顷,肩膀也要放松而且张开,手臂放松但手指紧握缰绳,下半身要有威力,双腿尽量往下,脚跟不可以提起来,对,不可以提起来。脚掌不要张开……,其实说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平衡,平衡,轻松自然,伴随战马运动,这就是骑坐了。 经过早上的磨练,王炜对于用力的平衡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战马不知道长了那颗良心,竟然极力配合,一个下午的时间竟然给王炜能够坐了马背上快步前进。 “天才!”王炜不禁得意,在王炜进行训练时,他的大脑总有首先幻影出要进行的步伐,经过丁孝的示范步景的讲解,这种幻影来得更加准确,仿佛有一个影子在他的面前引导着他向前。 [返回顶部]第八章 骑射(下)第八章 骑射(下) 晚上的疼痛却来得很突然,当冷水流过双腿的内侧,一股钻心的疼痛令王炜忍不住呻吟起来,这是一种彻骨的痛,痛的神经从他的大腿内侧,慢慢的向周围扩展开去。 这对王炜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当初朱子明为了训练他的脚力时,曾经在他腿上包上一大堆铁皮,然后再训练他在山路上跑上半天,当时那个才叫痛呢。 只是想自己抱着希望出来寻找自己的仇人,到现在不但没有半点踪影而且还要受困于军营了,实在是窝囊,混蛋,但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混蛋,混蛋。”声音越来越大,仿佛响彻整个天空。 “好小子,”步景犹如神龙一般出现在王炜面前,惊得他赶紧用手捂住敏感的地方:“就那个鸟,我懒得看!” 步景不屑的笑了笑,递过一个精致的瓶子:“拿着,痛的话就叫几声,也没多少人会说你娘们。” 王炜脸刹那的红了,竟然忘记了伸手去接。 步景笑了笑,把瓶子放在旁边走了出去:“查一遍就可以,千万不要用东西包起来,要不伤口透不了风更加难好!” 第二天当鼓声响起之前,王炜又醒了过来,昨晚梦里竟然又出现了那个矫健的影子,舞着长枪对着他微笑。 王炜骑着马儿慢慢的绕着训练场走了一圈,看着丁孝和步景满意的神情,自己也不禁得意起来,手中仿佛举着一把长枪挥舞着,双手一松。 “砰”又掉了下来。睁开眼睛,只见步景黑着脸站在他的面前。 “很得意了是吗?手舞足蹈是吗?” 步景牵过战马,又是一个漂亮的跨步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 “减却你懂吗?半减却你懂吗?得意,你得意什么呢?”看着王炜一脸沮丧,步景又不禁暗暗得意,嗓子还带着沙哑:“为什么也减却呢?好小子听好了,减却就是让奔驰中的战马速度变慢,而至停下来。” 说着,步景示范了一个动作,继续说道:“步速逐渐减慢而至完全停止的过程,应该流畅而均衡。停下来以后,战马应平整的站立,不可以歪着屁股站三七步,或是一脚在前一脚在后。这就要靠我们骑兵在实施减却过程中,腰背、腿、缰的充分配合运用,才办得到。” “你小子就以为光靠手拉缰绳鞭斥屁股战马就会停下来,你又那么大的力气吗?” “半减却就是我们骑兵经由骑坐及脚同时协调动作,缰绳瞬间固定。我们坐这个动作就是为了增强马匹注意力,加重马匹后腿的负重,使马的前腿轻盈及保持马体之平衡,准备执行下一个变换动作的命令。” 王炜仔细品味着这些陌生的名词,在他的脑海中,矫健的将领挥舞着长枪,胯下的战马或停或驰,或快或慢竟然隐隐的和步景讲解融合在一起,一切变得清晰起来。 一圈跑过来,竟然连丁孝也不禁惊讶起来,还不到两天的时间,王炜竟然在他们讲解和示范一次之后就熟悉了这些动作,这更加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丁孝满意的点点头,道:“基本的骑术你已经掌握得很,下面是一些战马和骑兵配合的动作,你多度训练。” 步景在旁边嘉奖的点点头,口里却大声呼喊着:“好小子看好了。” “首先是移行,移行就是指挥战马由静止到前进再到静止,或让战马变换不同的步伐——快慢,慢快等。在训练时千万不能让马儿傻傻的一直走或跑,你小子一旦上了马背,就是你在指挥战马,而不是马儿在指挥你。” “记好了,不断的移行与变换也使得战马能够集中注意力,战场上的情况千变万化,一旦出现了错误就断送了性命。” “其次,战场上一旦出现需要战马在转弯或绕圈时,不能靠拉内方缰绳,也就是向着中间的缰绳,而是要有正确的姿势。”丁孝看着手痒,也跨上了战马呼喊起来:“骑兵最重要的是的要保持与马口的接触,外方也就是绕圈向外的脚往后,内方脚用力将马体压向外方,内方缰绳顺势牵引,这样马儿就会转弯了。” “记住,在这个过程中马的头、颈、肩部会略为弯曲,你小子在上面以能看到马的内方眼角及鼻孔之程度的弯曲为正确。” 步景看得兴致正浓,结果丁孝的话大声喊道:“好小子看好了,首先让马儿走出一个工整的圆形,你小子注意了不要走成其他怪模样。然后让战马在这个圆圈里慢步、快步或是跑步。而且不要让马儿一直都走那个圆圈,走得多了,马儿也会发昏。 “现在示范的是骑兵最重要的保命本领——跑。”步景笑了笑,道:“战马在奔跑是有分左跑与右跑两个不同方向的。奔跑是一种三节拍的运动,在第一节拍时,战马会以外方后脚为支持点,在第二节拍时,把内方前脚、内方后脚与外方前脚同时往前踏踏出,最后在第三节拍时内方前脚踏在最前面。” “这可能听起来有点复杂,但是总的来说就是骑兵要熟悉战马奔跑的韵律,在这三节拍的韵律中,骑兵要保持内方姿势,身体要像荡秋千一样,肩膀不动,骨盆随着马鞍向前滑动,注意屁股不要被弹离马鞍,在滑到最顶点时内方的大小腿要再次的做推进辅助。” 步景说到这里,嘲笑道:“当然,当你小子学会奔跑时你将会发现其实奔跑是很舒服很过瘾的。” 随着步景战马奔跑的声音,王炜的脑海中仿佛出现了一副副灿烂的图案,一个矫健的身影,在满是硝烟的战场上挥舞着长枪,血溅起来的感觉带有丝丝的温柔。 到了第三天,步景和丁孝看到王炜纵使是蠢了一点,当然这是为了打击王炜说的话,但是却坚强得很,于是也把刀法一并传授了给他,至于能够领悟多少,能够在四天后保住性命就要看他的福气了。 那军中的刀法却简单得很,不过是大劈、横挥、顺抽,横扫、挑撩、斜斩、格挡和直刺八个动作,每个动作配上一句相应的口诀。王炜耐摔的本领高得很,挨打的本领却更强,步景的木刀不停的劈劈啪啪的打在王炜的身上,刚开始时还害怕王炜叫苦,后来见王炜这小子竟然使起狠来,就是不吭气,也就更加不给面子了。 到了晚上,这八个基本的动作,王炜也算是明白了一大半,至于口诀也不算多,王炜打算先把它记住,以后有时间再慢慢参详。 [返回顶部]第九章 攻城第九章 攻城 兵者,诡道也。 王炜并不用等到一个星期的期限。在第五天当他把散税了一般的身体挪到草席上时,集合的军令已经响彻了整个军营。 丁孝根本没有睡,或许他早就知道命令已经改变:“老步,战场上你看着子平,其他人跟我走在前面。” 王炜鼻子一酸,手上摸起了王五的长枪。 此时的顾家庄园,在月光下犹如一个巨大的伤疤屹立在广袤的平原上。 “主公,”长八尺余,腰大十围,容貌雄毅的周子楚正跪在顾素面前,大声道:“子楚从细作口里得知施家兵强马壮,士气高涨,余曾窥观其队列,整齐有度,训练有方。子楚受家主恩报,愿领兵士,与之一战,否则,我怕日久而使我士兵失掉了士气,到时恐怕施家对主公不利。” “你……”顾素脸色微微一变,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指着周子楚道:“好大的胆子,竟然长敌人威分乱我军心,我顾家在此地根深叶茂,又岂是那黄毛小子所能够震撼得了,就算他十万兵马来攻,以我顾家庄园坚固,又岂是轻易而破。” 顾素看着低头不语的家臣,叹声道:“我顾家始祖雍,弱冠为合肥长,后历任数县,所在多有治绩。大帝掌权后,任命始祖为会稽郡丞,行太守事,后不断升迁,成为我国第二任丞相。” “始祖雍为人严肃,不饮酒,少言语,自大帝上下对他多有忌惮。我顾家的地位又岂是这改名换姓的施家小子能动得了。” “始祖当年任丞相之职十九年,秉公办事,他施家始祖贪赃枉法,被我家始祖揭露了流放外地,他施家便一直耿耿于怀,这仇说报说了500年也没见怎样?” “主公英明。”周子楚知道事无法劝回,但继续说道:“余细作回报,这几天施家的部下将会对我顾庄进行袭击,虽然我们有被无妨,但是属下还是恳求主公准许属下加强预防。” 顾素脸上有点不悦,佛手道:“子楚为了顾庄尽心尽力,我又怎么不知道。也不枉老夫当初收留你一份的情怀。” “不过加强预防之事在没有确实的情报之前,最好就是暂时按兵不动,毕竟加强预防之事会牵涉很大,还会给庄民造成无必要的恐惧,身为顾家之主不能不考虑的。” “在下必定为家主尽心尽力,死而后已!”周子楚固执,声音大声的道。说话间,一个羽冠白衣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顾素连忙挥手让齐楚夫出去,一边抑手道:“士城兄,快,快请,素盼你良久了。” 周子楚知道事已不会挽回,抑手退了出去。窗外,乌云压得很低。齐楚夫仰天长叹,顾素本来是一个颇有抱负的人,顾家在这一带也一向颇有威信,这也是周子楚当年流浪到这里便停了下来的原因。 但自从三年前,顾庄出来了这个羽冠来历不明的书生之后,顾素便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前的顾素,无论对壮丁还是对庄民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般,但…… 这书生来历不明,周子楚一直就怀疑他是施家派过来的人,不知用了什么手段使得顾素完全听命于他,这三年来,顾素在书生的挑拨之下,坏事也做了不少,民心散了。 但周子楚没有话可说,自五年前,他被刘汉帝国赶出了国门,如丧家之犬一般的流浪,幸好这顾素看他是一个人才收留了他,而且待他不薄,纵使顾素变成怎样的一个人,但当初的知遇之恩唯有性命相报。 庄门外,一遍的寂静。周子楚登上城墙之上,举目远望一片黑暗。 “月黑风高杀人夜。”王炜小心翼翼的跟在步景的身后。战马用布包裹了马蹄,用环扣住了嘴,这样走起来比步兵走在地上的声音还小。 命令早已经下达,任务也下达到了每一个队正身上。500人的军团在团长的指挥之下,每人背负着一个沙包负沙填平护城河,500人在团长的指挥下使用强力的弓箭对城墙上的士兵进行压制,另外500人的军团在团长的指挥下对庄园的其他位置进行骚扰。庄园围墙建造成不规则的模样,每一段围墙之间有一个互相呼应的夹角。 对于这种城墙,唯一的办法就是:城门。 攻城的方法和兵种都出乎了王炜的意料之外:20名的骑兵分成两队,然后用巨绳绑住一根巨大的木头,骑兵经过长期训练,奔跑带着木头也向前,待到了城门,骑兵骤停木头产生巨大的力量,再加上木头本身具有的重量这样就产生巨大无比的冲击力,就算他城门再坚固,恐怕也难抵挡多少次这样的冲击。 当然,要产生这样的效果,骑兵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他们不但要能够保持木头的平衡,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控制速度的一致,如果没有经过多次的训练,肯定是不行的。 施封着急的看着黑暗的天,他的心里比无数人都紧张,500年的世仇就是为了等待今天,很快经过训练有素的部下并没有辜负他的希望,每一个团的信号兵都传来了准备完毕的信息。 “攻城!”施封大手一挥,彷佛所有的怨恨都在一瞬间离开了他的脑壳。随着鼓手的鼓声在呼声中响起,战马嘶叫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原野。一支支强弓对准了城墙上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城门附近,只要他们敢伸出一丝身影来,强弓就会毫不犹豫的穿透他们的身躯;城墙下,士兵们背负着沙包,敏捷的在墙底下穿行。 攻城的巨木撞击城门发出的巨大的响声犹如死神的呼唤,在战争中蔓延,在每一个人的心中蔓延,周子楚明显感觉到家丁颤抖的身影。 王炜只觉得寒冷犹如刀一般割在身上,身体在凌晨中不停的颤抖。巨大的撞们的声音犹如黑夜里的惊雷响彻了整个平原,偶尔的惨叫声在来得是那么的清脆,好像在王炜耳边呼喊的死亡轻轻的划过他的身边。 步景紧张的看着庄们,顾家几百年的经营,虽然被他们偷袭一个惊慌打得措手不及,但显然顾家的防御是比较牢固的,庄门拖得越长时间,待得顾家反应过来之后,他们的优势就完全失去了。 丁孝攻城分在第五组,和他相对应的队伍只有九个人,显然他们是一个倒霉的主:刚开始袭击时他们有一个战士没有控制好马的步伐,和他一起共赴天堂。 战场上战马经常发生惊慌的事情非常多,大家也见怪不怪。而且刚好王炜没有经过一起训练,对于骑术更是不熟悉,大家也很快就接收了这个事实。 “准备好了吗?”步景的声音冷静而有力,战场就是战场,战争会死人,纵使百年的情爱,人走之后只不过留下一掊黄土。 “跟在我的身后,记得,平衡,控制好马的步伐。”王炜鼻子一酸,眼泪差点不争气的留了出来,步景平常对他吆吆喝喝,但那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吆喝,那是一种无奈的吆喝。王五的离去想必对他的打击很多:王五兄弟是为了我而死,但我竟然不知道他的来历,甚至不知道他的故乡。” “有那么一天,我如果离去,再也没有脸面对他。” “我多希望你就是王五,王五就是你。” 男人的情感来得最为隐晦,但是男人的情感来得特别真切。 前面十对攻击都无功而返,又或许有功,但很明显城门还顽强尽忠它的职位,彷佛在嘲笑攻击的无用。施封没有办法,只有把丁孝派了出去:他们是精英,精英就是在最危险时做出最大的贡献。 王炜手中提的是一根长枪,步景虽然有点惊讶,但很快脸带笑容,在那一刻起,他心里就有一个念头:在有生之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这个小子,不让他再像王五一样。 “准备好了吗?”丁孝向另一组做了一个手势,仿佛一根无形的指挥棒,每一个人手中竭力的提着一根绳子,在两队骑兵中间,有一根一个人环抱的木头,显然他们要利用战马奔跑的惯性的力量冲击对方的城门。 这对于突然袭击来说倒是一个好办法,只不过训练一定要有素。两队骑兵之间的配合一定要整齐有素。 战马离城门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显然是经过长久的训练得出来的:这段距离必然不能太长,骑兵的力气再怎么大也不可能提着木头长时间的奔驰;但是这段距离却又要能够让战马的速度达到一定的程度,这样攻击才更有力量。 王炜觉得自己就像走向死亡。 战马在同一时间长啸,两队骑兵负起木头缓缓的开始往城门奔驰。王炜就觉得自己像监督跟从在后面。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城墙上的怒喊也渐渐的更加清晰起来。 虽然王炜是经过了几天的特训,而且他在训练中也做得很好。但是战场的因素千变万化,并非训练场上可以比拟的。 很快,对黑分的控制王炜略感动力不从心了。黑分跟从攻击的队伍快乐的迈开四蹄,带着王炜仿佛走向死亡。 当骑兵的速度打到了一个极限的时候,攻击队伍终于抵达了城门。步景一声大喝,在一瞬间木头像离弦的箭迅速的冲撞城门。 骑兵一个漂亮的转身,向两旁冲去。但王炜却来不及控制黑分,“砰”的一声,木头冲击城门发出巨大的响声,胯下的黑分受到了惊喝竟然直接像城门冲过去。 “吱吱”两声,城门最终还是顽强的坚守着,步景掉转马声看着顽强的屹立不倒,委屈的咒骂了一声。 一道黑色的弧线出现在他的眼前,王炜和他胯下的战马犹如发了疯一样像城门奔驰过来。 “臭小子,回来。”但王炜那里还能听到他的叫声,训练场乱七八糟的名词搞得他一团糟。 “马缰,好像不能拉啊。双腿用力,黑风,黑分,我双腿用力了你怎么还越跑越快啊。”王炜在战马上胡乱的叫喊。 步景赶紧拍转战马,向王炜奔驰眼看黑分和王炜就要冲向城门,心里那个急啊,只能用热锅上的蚂蚁来形容:“臭小子,拉马缰!拉住。” 王炜这句话倒听得清楚,但他的脑壳里却不服气的咕噜:不说双腿用力啊。 说时迟,王炜用尽全身的力气紧紧的拉住马缰,战马受疼一个长啸,前蹄在前面死死的按住了速度,但是后蹄却禁不住向前。 王炜向一个炮弹般离开了马背,刹那间,他想到了:好像忘记了减却。 所有人的眼光都紧紧的看着这课人肉炮弹。 太英勇了。小兵咬着嘴唇委屈的道。 那个勇士是谁。施封眼睁睁的看着王炜的身体在空中飞舞,然后整个人冲向了城门。 “臭小子。”步景心里的怒火像要燃烧整个世界,但很快所有人的眼睛都像看到魔鬼一样凸现出眼珠。 “砰”一声巨响,城门终于坚守不了自己最后的底线,“吱吱”了几声,随后一声更大的声音,城门向下倒去。 “啊!”所有的人都像经过诅咒一般停止了呼吸。 很多带有不服气,妒忌的眼光看着王炜由于受到反弹的力量再次向后冲。一片箭芒落在门口,却没有一根落在王炜的身上。 王炜一阵模糊,只是隐约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飞来飞去,他只是用力紧紧的抱住头部。喉咙一甜,一股腥味涌上心头,血在空中飞溅。 “主公死了,杀死那小子为主公报仇。”一声惊叫残留在王炜的脑壳里。 夜特别漫长。 王炜觉得全身的神经已经死去,偶尔间有一阵嘈杂的声音在他的脑壳里晃动,偶尔间又有一些影子在他的脑海里飘扬。 最后影子渐渐的清晰起来,却是一个英俊的矫健的身影,冷酷的脸却带着坚硬的微笑。刹那间,长枪起舞,一个洪亮的声音在脑海里振荡着: “敌于前,眼神有光,锐利锋芒,心有怒火,杀气不已。” 两军对垒,冲锋陷阵,狭路相逢,勇者胜。 …… 当王炜再次醒来,感觉到双手动也不能动,也幸好他在冲击城门时双手紧紧的护住脑袋,要不然破的保管是脑袋而不是双手。 在他眼前,一个单薄的人影在晃动着,见到王炜睁开了眼睛,大声喊道:“快来人,快来人,家主醒了。” 王炜莫名其妙的,努力睁开眼睛终于看清楚了处身的地方: 只见高大的屋顶上挂着三装潢五彩的盏孔明灯,孔明灯的光亮迷茫的照在屋顶上。在屋子里一个裹着头的瘦小的身影正往外面走出去,在床边两张巨大的师爷凳子彷佛是酸木。虽然这对于他童年时说不上辉煌,但毕竟是他出来之后见过的最好的装饰了。 不再是简单的床,厚厚的棉绒温柔得就像故乡一般,清新干净的空气流荡在周围。 “想不到施家对部属竟然好到这个地步,怪不得部下为他卖命。”王炜心里想着,但是双手却动也动不了,不但是双手就算肋骨也包得像粽子一样。 “好小子,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快就离开兄弟。”一阵洪亮的声音在门口中传了进来,王炜知道只有步景才这么认真的表明自己的感情,丁孝倒是一个稳重的人,他的稳重可能来自于他无奈的背影。 果然,丁孝接过话来:“老步,别轻言,现在的王公子……” “得了,得了。”步景很无奈的应了一句,说话间已经来到王炜的面前。像看着怪物的仔细看着王炜,沙锅大的拳头高高的落实,轻轻的落在王炜的胳膊上,直把他疼的直眨眼。 “好小子,还真活过来了。”丁孝眨眨眼,毕竟王炜是他一手拉起来的,如果王炜就这样的就走了,他心里也会无比的内疚。 “就是,”步景咧开嘴,道:“也不知道你小子走了那个运气,就这样的把门撞开人,把人撞死了,可惜了这大好的顾庄。” 丁孝看着一脸震惊的王炜,笑了笑道:“也说该那顾贼倒霉,说什么要到最前线和他的士兵抗敌,刚好经过大门你这小子就把门撞门了,就这样顺势的把他砸死了。” “难道,难道……”王炜张开嘴只有一个洞,说不出话来。怪不得刚才有一个声音隐约的叫什么“主公”。 “嗯,你小子现在就是顾家的主了。”步景点点头,眼里没有妒忌只有祝福。 “我,我……”王炜挣扎的要起来,急着道:“这,这……” 丁孝冷静的走上前,轻轻的按住王炜的身体:“施家在这么多人明前许下的诺言肯定会遵守,这个你倒不用担心。” “我,我……”王炜沉默无语,他其实想说的是他不能当这家主,所谓枪打出头鸟,他岂不是不懂得这个道理,但是如果有一天能够借助身份查出自己的仇家,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丁孝看着王炜不说话,接着道:“你步大哥为了救你,差点连命也没有了。我丁孝也没有别的愿望,只希望你把你步大哥向施家要过来,我看施家是一个仁义之家想必会答应。” 步景笑了笑:“老丁,你就不要说我了,你还不是一样急得像疯了一般找人拼命。” 王炜感到心里一阵温暖,竭力的伸出双手紧紧的握住两人的双手,自来到这里之后他第一次感觉到不再孤独。 “上帝在上,黄土在下,我王炜在有生之年与步景、丁孝同甘共苦,直至生命不惜。”王炜轻轻的念道,想当初一句戏言,现在竟然成了表达他心里的渴望。 [返回顶部]第十章 家主第十章 家主 施封的脸色有点沉闷,但依然第一时间过来探望了这个新的家主,毕竟世仇得报也得亏了这个幸运的小子,他当时都差不多下命令撤退了。 这真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施封默默的想着。断了七根肋骨,双手双脚全部都已经断了,竟然还不到一个星期就可以醒了过来。施封但是还报有一点狠毒的希望,希望这小子永远也不会醒过来,但是现在看来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做事了。 什么时候自己开始有这种念头呢?到口的肥肉飞了?施封莫名其妙的想着,顾家的封地比他的大得多了,但依山靠水的没有几分好地,不像他的封地在河流的下游,有一片肥沃的冲积平原。 算了。施封摇摇头。 王炜通过丁孝和步景两个人,也知道了施封不会赖他的帐,毕竟他的“英雄事迹”有很多双眼睛看到。 “王公子不便,礼节上就随意了。”施封淡淡的笑了笑,道:“王公子少年英雄,世仇得报还望王公子受施封一拜。” 王炜挣扎的道:“主……小子不敢当,愧受大礼,要不是主公快马从京城请回良医,小子恐怕……” 施封摆摆手,也没有纠正“主公”称呼道:“比起世仇来说这些都是小事,还望王公子以后多多亲近,不知王公子还有没有什么要求?” 王炜尽心道:“以后主公有任何困难,只要小子能够帮忙,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只是……”王炜知道说话的技巧,停了下来。 “王公子有话直说,只要我施封能力所能及的绝对没有问题。”施封再狡猾能斗得过王炜几千年的积累吗? “多谢主公,主公想必也知道小子来自海外荒蛮之地,来到腾龙大陆身边一个朋友也没有,步景和丁孝两位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只想主公能够同意他们留在顾家,顾家所有的东西只要主公满意都可以拿去。” “这……”施封一时倒没有想到这点犹疑起来,步景和丁孝是手下不可多得的勇士。 “顾家所有的俘虏我只要留下一半,其他的……”王炜把筹码压了上去。心里却暗暗的道:“自己初来乍到,还不如爽快点把一些俘虏让给施封,不然凭自己的威信以后顾家养这些俘虏说不定会闹事。” “王公子多虑了。”施封抑手微笑,毕竟一半的筹码差不多1000人,施封的犹疑只是顾虑顾家重新恢复实力和他施封作对,但是王炜这么爽快的让出一半俘虏,他顾家再怎样也威胁不到他施封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顾家现在的家主姓王。 交易达成,施封找了一个借口走开了。 躲在房间后面的丁孝和步景缓缓的走出来,紧紧的握住王炜的双手,三人不约而同的念着那句话: “上帝在上,黄土在下,我王炜在有生之年与步景、丁孝同甘共苦,直至生命不惜。” 为了公平起见,施封一个月之后才来带走他应该得到的俘虏,这些俘虏将会分给手下的奴隶,又或者是庄园的隶民。王炜也不管,随意他挑选高大强壮的俘虏。 施封也是一个讲意气的人,经得其他部下同意,把步景和丁孝的小组和另外一个小组留在顾庄,毕竟一个手无寸铁的王炜即使威信再高也不能让顾庄按照他的意愿。况且顾庄还有差不多1000名俘虏,这些俘虏都是顾庄的人,处理不好很容易会发生扰乱,这当然也不是施封能够接收。 王炜看着高大强壮的俘虏被挑选走,却眉头也不皱一下,当然周子楚——顾庄唯一一个有封名的将军,施封是不敢要的。 施封满意的带着俘虏离开,王炜才转过身对着剩余的俘虏大声道:“兄弟们,除了念到名字的留下来,其他的该干嘛就干嘛去该回家就回家去,等待下一步的通知。” 愕然。王炜摆摆手,念道:“周子楚,博士颂两位请留步,其他的人回家。” 没有一个人动,包括步景和丁孝两人,他们都被王炜出其不意的做法蒙住了头,步景结巴的道:“这个,这个……” 最后还是周子楚站了起来,向王炜抑手道:“多谢家主,兄弟们听家主的话大家都先回家。” “多谢家主。”随着零散的声音,大家都满脸忧虑的走了开去,会场上只剩下周子楚,博士颂,步景,丁孝还有另一个队正陶龙。 王炜走到周子楚的面前,仔细的看了一会才道:“周子楚,大汉冠军候,曾领兵五百破敌三千;后受奸人排挤离开刘汉帝国出走吴国,受顾家收留封龙骑候。” 周子楚并没有否认,战争的世界自然有战争存在的方式,人为了生存甚至创造了世界上最为无耻的方式。 王炜淡淡的笑了笑,道:“我不知道你心里是否有狠,但我想你应该跟在我身边,总有一天你认为我应该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动手时要快,别让我痛苦!” 周子楚愕然的看着王炜,在他面前不再是当初看到的那个毛头小子,他发现他的眼里充满坚定,充满执着。 刚开始时,他心里确实有恨,但是一个月过后他发现他心里的恨竟然不由的削弱了不少,难道时间的流逝真的可以让人忘记许多? 王炜狡猾的笑了笑,虔诚认真的道:“子楚,我希望从明天开始,你能够随时跟在我身边,随时监督我。” “士颂,还有你,我只想把你们当作我的长辈,当成我最亲切的人,你们好好考虑一下,明天这个时间我希望能够听到你们的消息。” 再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王炜在周子楚,博士颂,步景,丁孝还有陶龙等陪同之下把顾庄或许现在应该叫王庄,王庄是一个小地方,东西快马奔驰不过3个小时不到100里,南北本次不过2个小时。王庄名义上属于宇文郡的管辖,但是据博士颂的消息,所谓的郡守也从来没有管过王庄的事。 顾庄是顾家的封地,名义上只有皇上才能有权对顾庄管辖。 当然,半个月之后,一份有关王庄的具体数字交到了王炜的手上: 一、王庄自由民总户口1840户,身强力壮的有1260人,老幼妇弱的有2712人。 二、王庄庄民总户口3820户,除了牺牲的834人,俘虏者986人外加上剩余的俘虏身强力壮者只有2890人,平均不到每户一人。王庄所有的庄丁军士都是由庄民也就是王庄的奴隶担任。 三、王庄能够数得清的白银有176840两,黄金70两,铜子倒是有100多万钱,一般而言,10两银子就够一家子一年的所费用。 四、王庄固有的土地基本上已经开垦完毕,唯有长河旁边一块低洼的土地没有开垦,一来基于开垦的工具,二来劳力的水平,三来没有人组织。 五、王庄每年的收入多数来自庄民,每年大概在5000俩左右,所消耗的费用大概在3000两左右,还有不到2000两的剩余。这也是顾家轻易被破庄的原因之一。武器得不到更换,立功者不得赏赐。 博士颂看着王炜,在顾庄已经20多年了,但是顾素从来没有向他了解过这些数字,从来没有问过这些事情,对于顾庄,他需要的是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在他眼前。 王炜沉吟了一会,道:“今年秋耕由于战事而没有完成,我想向庄民每户发放10两银子,自由民每户也发5两银子助他们过冬,士颂,你认为怎样?” 博士颂一个激灵,以为王炜第一时间向庄民收税,潜意识中回答道:“不妥。” 但一想,认真辨认了一下王炜话里的意思,赶紧道:“好,好,好!” 步景和丁孝善意的笑了笑,对于王炜他也不甚熟悉,而且知道他来自于外海之国,所以无论他干出什么事也不觉得奇怪。 王炜笑笑:“士颂,你把这件事情落实一下。子楚,还要麻烦你一件事。” 周子楚对于王炜的举动也觉得奇怪,但是一想恐怕是收买人心之举,也不多说话,见王炜问到自己,不亢不卑道:“但请说!” 王炜知道他心里还没有完全熟悉和接受自己,也不生气道:“春秋无义战,庄丁和军士有俘虏者每户发10两银子,全户转为自由民,3年之内不用缴税,3年之后看情况。” “凡有牺牲者,每户发放20两银子,全户转为自由民,以后用不纳税。” “凡控箭者,每户发放5两银子,3年之后转为自由民。” [返回顶部]第十一章 收徒第十一章 收徒 民心稍微安定下来,毕竟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需要王炜大举散钱有收买人心之嫌,但是毕竟使得刚战败的王庄安定下来。 刚解放出来的自由民很快就不满足既得的利益,用他们的话来说闲得慌。而博士颂也代表他们传过话来:错过了农时,民心正好可用。 周子楚在银子的协助之下很快也就把壮丁组织起来,一些自由民得到利益也在打听能不能加入壮丁。 王炜等的就是民众的奋起,于是召开了顾庄有史以来第一场农讲会: 这次会议,小子何得何能只要求大家能够痛所欲言,把自己知道的和把自己不知道又想知道的问题提出来。说得好的自然有赏赐,说得不好的也有赏赐。 大家见到王炜也是一般的两只眼睛一个嘴巴,很快大家就七嘴八舌的争论起来。王炜也不说话,在一边微笑。但很快,战火便引到了他的头上: “家主,”一个老农鼓起勇气到道:“家主听我们说了这么多,还请家主给我们说两句话怎样?” 博士颂在旁边听了,眼睛一瞪:“主公……” 王炜摆摆手,没有看着猪跑也吃过猪肉,在山里的老人有事没事就拉着他说三道四的,自己听得多了自然也能说出点什么来:“既然要我说,我也就说几句说得不对的地方大家也不要在乎。” “大家或许也听说过小子来自海外之国,其时我看过一本书中有介绍在山地或积水的地理开荒,一般是先把草割掉,然后等草干燥之后,再放火烧光;如果是在林地里开荒种田,可以先把树皮割去一圈,等树木估死,树叶全部干掉无法遮住阳光的时候开始耕种,最后,等树木完全干掉以后,可以放火烧了。” “其次,耕地时,要注意土壤的湿度,如果雨水失调,宁可在干燥的时候耕种,而不能在湿的时候,因为干燥时虽然地皮耕成一大块以大块,但只要一下雨,大块就会碎开,而湿种时,土壤就容易变成了硬块,几年都散不开了。” “增肥的时候,要根据种植的作物和地里的情况而视之而为,最重要的是要记住,不是什么都是越多越好,什么都应该有一个量在里面。” “还有呢?就是选种子的问题了,就拿水稻来说,选种要先用水除去浮种,那些都是没有用的,再在水里泡上五夜,捞出来放到草蓝里,并且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再过几夜以后,稻种就会发芽了,等到芽发到二分长的时候就可以开始播种了,一亩地大概三升稻种就行了,我也一下子说不了那么多,到时候我亲自选给你们看。” “这样吧!我跟你们说几种方法。” “第一是浅耕灭茬,它的意思是说,储耕的时候要浅,破皮掩草就行了;次耕的时候就要渐渐深入了,要见到泥而且出去草根了;再就是转耕勿动生土,频耕勿留茜草了。” “第二是在砂田栽培,在砂田里栽培农作物,先是将土地深耕,施足底肥,耙平,墩时,然后在土上面铺上粗沙和卵石,其厚度,旱沙地一般为8-10毫米就行了。” “第三是亲田法,它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有一百亩土地,将其中的八十亩作为照常耕种,而剩余的其中二十亩就比那八十亩更加细心的侍侯,这样,就可保无论是旱是涝都可保丰收。” “第四呢?要对土地进行套梨深耕,特别是在水田里,深耕的话可以使地里的肥力得到充分的利用,使农作物得到高产。” 王炜最后看着一脸惊讶的老人,不好意思挠挠头道:“小子胡言,也不知道所说的有没有道理,如果说得不对,大家也不要在乎。” “家主,”问话的老人不好意思的道:“家主所说让我等大开眼界,我老朽都活了一大把的年纪了,种田就是种田,想不到还有如斯的讲究!” “也不急,凡事也有一个度嘛?总得慢慢来,只要大伯相信我,不嫌弃我年幼不懂事,小子有生之年也必让大家有一个好日子过。”王炜倒是不好意思起来。 “家主可别这样说,我们得容释放为民,心里也有了一个奔头,大家嘴里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底下的意思都狠清楚明白。谁对我们好谁对我们坏我们心里有数。”老人激动的说道。 对于周子楚组织起来的壮丁,王炜也不急进行什么改造和训练,但是却给了他们一个任务:修路,每个人每天10个铜板。 这10个铜板,对于富贵人家来说可能不怎样,但是对于一般人家来说这可是10天的花费了。之下,那些能够抽出来的青壮基本上都动员起来了。无论是自由民还是原来的庄民都集中在周子楚髦下听候他的指挥。 王炜也不说话。要修的道路早就在考察时划好了路线,路要修的宽度和结实度也早就做好了模范。 道路只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连接东西王庄的地盘,而是南北走向,最后一条是集中在将要开荒的土地上,这一片土地只要是集中的河流的附近,到时将要在河流旁边建设一个码头,当然现在不是时候。 集中起来的壮丁3000多人,王炜不知道是刻意还是不在意的把壮丁分成三组,每一组1000人而且按照军队的建设把壮丁组成起来,把丁孝和陶龙的两组人都打乱了插进去。 一组自然是丁孝负责东西方向的道路,一组负责南北,由步景负责。最后一组负责开荒的土地上,由周子楚带领他的老部下负责,陶龙作为他的副手。 至于博士颂也有工作安排,这么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后勤的保障都由他一个人负责。老人虽然苦却没有出声,默默的承担起来,最后还是王炜在壮丁中抽出了一个队10人给他当下手。 周子楚自然知道王炜心里想什么,无非就是削除自己的影响,安排自己的实力。但是心里终究有气,想自己一个将军赋闲在家自然心有不甘,好像一个大力士有力却使不出来。 很快,让他想不到的是王炜竟然亲自来到他的家里:“子楚,你是不是怪我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你所有的权力都分了出去。” 王炜的开门见山倒令周子楚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只是苦笑并没有说话。 “一个政权的更迭,自然有人牺牲有人发财,这也是一个政权争取民心,迅速固定下来的必然选择。”王炜坦白的道。 周子楚点了点头,对于权力的争斗他的经验并不比眼前的毛头小子少,只是不明白王炜为什么这么坦白的跟他挑白。 王炜突然抑手向周子楚行了一个大礼,道:“小子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子楚答应。” 周子楚慌忙还礼,在这个世界长辈对下辈行礼,下辈如果坦然接收则说明他的不敬会让人瞧不起的,王炜不懂这些所以让周子楚慌张不已。 “家主请说,子楚虽然不才但比竭尽全力!”周子楚艰难的道。 “好!”王炜显然等了这句话很长时间,马上道:“小子不长,想让子楚收在下为徒学习本领。” 周子楚想不到他提的竟然是这样的要求,一时睁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 王炜见状,马上跪了下来磕了几个响头:“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返回顶部]第十二章 守土(一 上)第十二章 守土(一 上) 半个月后,一个意外的情报打断了王庄所有的工作,让整个王庄处于惊慌之中。 王庄召开了第一次临时紧急会议。 王炜绝望的看着在场的人,手脚不停的颤抖,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当他春风得意时却想不到危险已经落在他的眼前。 丁孝和步景就站王炜的旁边,紧紧扶住他。 “放弃吧!”王炜叹了一口气,所有的抱负所有的希望好像都已经离他远去。 众人默。 “慢!”周子楚走了上来,冷静的道:“子颂,你将目前的情况说一下!” 博士颂清了清喉咙,严肃的道:“诸位,除家来势汹汹,由除家冠军将军张袒率领5000余士兵,打着‘救民’的旗子,离王家只有不到两个时辰的路程!” “张袒号称是5000士兵,但据逃回来的老百姓说实际上的士兵也是3000人左右,为了攻城方便全部都是步兵。” “但我们全部的壮丁合在一起才共3000人,骑兵倒差不多有300人,只不过为了开垦方便差不多有200名战马派遣给了子楚。我们名义上虽然有3000人,但经过训练的不足800人。”王炜绝望的道:“这岂不是以卵击石吗?” “可恶。”步景站了起来,狠狠的道,等注意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到他的身上的时候,才不好意思的坐了下来。他以为从此以后将有一大作为,但是现在…… “诸位,”周子楚显然经过考虑,轻轻的唤了一声,让大家都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身上,才道:“战争,天时地利人和,这些他张袒都没有占有一点优势。” “我认为这未尝不可以一战,”周子楚鼓励道:“况且,顾家长期和羌人相邻,大家或多或少都是晓勇之士,来这里之前我看到乡亲奋勇不吭,大家刚有点希望,绝对不会让这个火种就这样的灭了。” “别的不说,但刚获得自由的庄丁肯定会跟我们一起,因为……”周子楚看着一脸迷茫的王炜,大声道:“从来没有人给他们送钱,从来没有人给他们希望,给他们祝福!” 王炜眼睛一亮,他想不到这些在他眼里是应该去做而且很自觉去做的事竟然在短短的时候内给他们带来了如此之大的改变。 “来,我们商量一下!” 张袒少年得志,在他还待在军校里,他在除家当师爷的老爸已经在除家中为他谋得了一官半职,再加上这几年来,罗安,临川等郡地方多的是暴动,他张袒一路下来,也平复了不少叛乱,时至今日,他已经是除家中可以说得上炙手可热人物了。毕竟,比起单纯靠靠父荫发家的人,他有自己的战斗史。 章士城当然是他派出来的细作,为的就是扰乱顾家。除家权力发展到今天已经不甘心受困于祖先的封地,顾家之后就是施家,施家之后就是海。除家一直认为自己是龙,只有进入海之后才能畅游天下。 嗯,现在正是时候!章士城拼命逃脱回归,他才得知王家竟然落在一个小破孩身上。但是他不敢肯定是不是施家的安排,然后又用了一个多月的探测,发现姓王的毛头小子入住顾家之后,不但不重组军队,而且大发银子,大放奴婢。这奴隶就是狗命,能够放的吗? “救民。”张袒看着高高的旗帜,不由笑了笑,这次出兵,还是自己的老爸费了不少力气才弄过来的,想这次立功之后,除家还不向皇上为他要一个大将军。皇上?皇上也不过是坐在金銮殿里画画字的小破孩而已。 张袒一路势如破竹,其实也不用破,因为他根本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人。没有遇到一丝的抵抗,这下好了,他还不得不放慢脚步,派出一部分斥候。 “三弟,”步景气喘的回来道:“对方的军马果然是停了下来。” 王炜强作镇定,虽然在周子楚的劝说之下发动了抵抗,但是心里的害怕却一浪接一浪,彷佛自己就在波浪的最顶端。 “庄园都安排好了吗?”王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根据三弟的安排,庄园的大门已经打开,勒马绳已经步置好。普通的老弱妇幼也都安排好!周将军也按照计划进行。”丁孝一直在他身边陪着王炜,知道他心里紧张轻声道。 “好,我们出去!”王炜突然站起来,不紧不慢的穿起战戎镇定的道。他知道自己的胆子和本领上战场还不是碰运气,还不如去鼓舞士气来得重要。 一路上乡亲没有他想象中的冷静,惊惶失措。毕竟战争刚过,谁又能保证他们的性命呢? 有几个慌乱的老农,其中很多都是庄民,见到王炜穿起战戎向庄门走去。不禁犹疑了一下,突然很快的吩咐了家人,然后随手拿起手中的东西竟然就这样跟了上来。 很快,斥候的传话回来:一路上找不到任何和埋伏有关的线索,但顾家的庄门却大开,好像不知道他们的到来。 “呵呵。”张坦冷笑,顾家的情况他已经一清二楚,城门打开,你以为大门大开我就不知道你有多少军队了吗? 但是张坦还是不敢轻举妄动,想了一下吩咐手下的一个营长刘红带领本部部下先头赶去探明情况。刘红号称张坦属下四大鹰之一,为人坚韧不堪晓勇善战。 刘红对于这场理论上绝对有把握的战争却也不敢疏忽,带领部下小心的向顾家进军。当部队行进到一处森林的时候,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都很沉静,一种经过了出生入死之后的感觉告诉他,他已经中了埋伏。凡是早已经有埋伏的地方,一般来说所有的鸟类和动物都已经被先头所进行埋伏的人吓跑了,虽然现在正是战争进行时,但是刘红还是留意到他们一路上的奔跑竟然没有惊动半只动物。 周子楚看见刘红停留的片刻,把手一挥,没有预兆,在刘红的部队中间,一阵雷霆般的奔腾声穿插而来,还没有看到人影,但是部队的惨叫声已经响起,很快又消失在马蹄声。 “敌袭。”一个小兵的惊叫声还没有来得及完成,一支锐利的弓箭仿佛死神的召唤一般,把他引向了天国之路。 血,开始流…… 然后就没有停止的时候…… 然而刘红及他的前锋并不是如周子楚想象中的这么窝囊,反而,他们的顽强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虽然周子楚辛苦集中起的骑兵一下子打断了他的七寸之地,但是想不到陶龙他们也差点陷入了刘红的包围。 刘红脸色一变,虽然遇到袭击,但是对他来说比没有袭击更好,因为顾家的实力大家都清楚的很,在暗处反而比在明处来得更加恐怕。 但刘红毕竟是经过战争洗礼的一名悍将,他的军队和他一样平常虽然松散,但是一旦遇到战争,却能很快的镇定了下来。 队伍被中间切断了,但是前面的和后面的士兵却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仿佛是经过了无数次的训练一样,随着刘红一声“散快,原地阻击。”士兵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反而要把周子楚冲了进去的士兵包围起来了。 幸好周子楚见势不妙果断的把陶龙士兵撤了出来,但就在这个时候,两个反应比较慢的骑兵已经陷入了包围圈,…… [返回顶部]第十三章 守土(一 下)第十三章 守土(一 下) 这才只是开始…… 战争一旦开始,就没有结束…… 张袒一脸严肃听着刘红的报告,看着前面清晰可见的顾庄。顾庄的城门大开,彷佛在嘲笑张坦的无能。在刚才突然袭击中,刘红虽然只是损失了不到20人的士兵,但是使得他更加谨慎起来。 “惊陵,”张袒沉着声对着他身边一个黝黑而健壮的副将道:“你领所属亲卫前去观察一下,记住要光明正大的打着自己的旗子。” 惊陵,字海鸣,张袒的四鹰之一,为人谨慎而不失大胆,深得张袒的厚爱。刘红脸色一变,嘴角一动,没有说话,张袒在他的面前,本来属于他前锋的任务派给了另外一个副将,这摆明是告诉他,我不相信你。 惊陵领着自己的所属连队, 50人左右的亲卫排是除家每一个副将可以配置的兵力。这一来可以保护将军的安全,更重要的是凡是亲卫的兵力都是战斗力最强的,也是最英勇善战的部队,在攻坚站或战争相持不下的时候,亲卫的部队往往是一队奇兵。 而像张袒这样的将军,则每一人拥有两个排共100人的亲卫,不要小看这1000,往往战斗力最强的士兵就集中在这100中。 惊陵接到命令之后,把亲卫排分成几个部分,然后成阶梯式猫着身子向着淳于庄园走过去,眼前出现给他的确实是一场久经战争的场面,庄园城墙上残垣断壁,破烂不堪。城墙上的士兵垂头丧气,疲倦不已,突然看到前面的惊陵,不由的慌乱起来了。 惊陵疑惑的看着前面的这一切,他总觉得不是这样的简单,这是一种经验,一种久经战场的敏锐,这是一种惊慌。 前卫的部队已经靠近了城门,正大声的传话:“快叫你们的庄主出来,说我们除家来人了。” 城墙上一阵骚动,过了不久,才有一个低着嗓子的人大声喊道:“我们庄主说现在是非常时期,不能确定你们的身份,先请你们的将军过来确定一下身份后,我们庄主马上放弃抵抗迎接你们。” 惊陵虽然没有说话,但却更加的疑惑了。现在确实是非常时期,战争的时候诡计百出,也很难确定敌人会不会诈城。 越是这样,惊陵越是感到不安。 于是谨慎的他再一次用精锐的眼睛仔细看着城墙和守卫的士兵。突然,他眯着眼睛死死的盯着顾家大开的城门。 博士颂顺着惊陵的目光停留在崭新的城门上,脸色一变,随着惊陵的一声“撤退”,右手一挥,大声喊道“放箭”。 弩箭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前卫十人很快就倒着了异国他乡的土壤里,惊陵的反映不算快,但随着他的命令完毕,弓箭已经夺取了十人的生命,而且,更多的弓箭像蝗虫般向他飞了过来,走在前面的士兵,刚才还是昂首挺胸的,但是刹那间却如丧家之犬一样,拼命的往后面撤,恨不得自己的爹娘给自己生多两条腿一般。 死神就在后面,叫他们怎样的不慌张呢? 步景微微的一笑,右手旗子一举,一队20人的骑兵在他的率领下,很快的加速,马上的将士,右手提着马刀,伴随着喊声,向惊陵的亲卫排冲了过去。 惊陵想不到敌人反映竟然是如此的快,竟然可以趁着自己的队伍混乱时出击,而且,马上的士兵凶狠的很,惊陵大声的喊着:“镇定。” 但士兵们却是想镇定也镇定不了,骑兵的马蹄声就在他们的身后,令人恐惧的弓箭已经换来了更多的是惨叫。 惊陵马刀一挥,身边一名年轻士兵的头颅带着惊恐的脸色掉到了地上,在他的耳边,响起了他能够听到的最后声音:“全军听令,后退者——死。” 惊陵知道,如果让自己的亲卫就这样的混乱无章冲到了中军,那么,无疑也把混乱带给了张袒率领的中军,这样一来,部队就有了被敌人乘乱打击的可能。如果自己的亲卫能够站稳了脚步,即使是亲卫全部都牺牲了,那么只要中间不乱,张坦赶上来接应那么凭着眼前不多的部队,是怎样也不能冲散中军的,即使他骑兵冲击力再强也不能。 孰轻孰重,这惊陵还是分得很清楚。 在惊陵的后面,张袒显然也看到了变故,惊陵的处理,让他有了宽裕的时间更多的思考怎样将眼前的虽然强悍但是却显得有点单薄的敌人一网打尽。 “刘红,”张袒低声道:“你领亲卫和所属部队去支援惊陵,而且缠住敌军不让敌军回到庄园里面。” 刘红心里总像憋了一口气,听到张袒的吩咐,马上率领士兵就走。虽然惊陵就在他的眼前,但是也有差不多1000米的路程,在战场上,时间往往就是决定一切武器。 “何丘,”张袒之看着眼前的战场,他的心里怒火啊!敌人就在他的眼前厮杀,但是他却不能立马赶上去,一来上的部队多了,敌军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撤回庄园,从刚才顾家组织的弓箭看来,如果要攻城的话他的部队也肯定不能得到半点便宜。但是如果派上去部队少的话,在兵力相等的情况下,他们也肯定也不是敌军骑兵的对手。 张袒想到这里摇了摇头狠狠的道:“你率领500士兵,从四周开始包围庄园,我不要看到任何一个人离开庄园,在还没有结束战争的时候。” “是,将军。”何丘很快就领着士兵离开了,何丘是四大战将之一,但唯一令张袒不爽的是,何丘是一个胆小鬼,不要说冲锋就是说到战争,也是一味的逃避,但为什么他能够与其他三名副将齐名呢? 呵呵,这个何丘最大的本事就是捡便宜,而且是特别会的那种,在张袒的部下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当何丘出马的时候,战争已经结束”,这虽然有点考张,也总可以看得出何丘的胆小怕事了,但何丘毕竟还是有他值得骄傲的地方,就是因为他胆小怕事,整天的留在后方,而且怕死的人一般都谨慎,他对行军的粮草的管理也深得张厚爱,俗话说得好,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丁孝率领100人的骑兵就隐身在里张袒不远的一个小山坡上,张袒身边的士兵不断派了出去,加上之前损失的那些士兵,他身边已经只剩下200多一点的步兵,当然300多骑兵留在了队伍的后头,这也是张坦谨慎的一面,攻城并不是骑兵的强项。在骑兵之后,还有一个营的兵力负责粮草的安全,从部属来说这简直是无懈可击。 在丁孝的身后,有他带过来的队伍,有刚解放出来的庄民,现在他们更是同仇敌忾,家主已经下令,凡杀敌一人者,全家免除三年的税收,以此类推。这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家主给了他们新的生命: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王家的百姓,而不再是奴隶。 [返回顶部]第十四章 守土(二 上)第十四章 守土(二 上) 除了必要的守城的士兵之外,其他能够拿得起武器的人都已经早就埋伏在这里了,重新换得的生命,刚获得的希望足以成为他们战争的动力。王炜交给丁孝的任务是尽可能多的吸引更多的敌军。 周子楚的胃口很大,大得打算把张坦一网打尽。 “断其一指,为以后的生存换取更大的空间。”这是周子楚离开时说的原话。 张袒之虽然把刘红又率领了三个连的士兵上去支援惊陵,但是令他吃惊的是,惊陵和刘红两人不但没有抵挡住陶龙的进攻,而且有撤退的迹象。 其实这也难怪惊陵和刘红两人,虽知他们确实也尽到了最大的努力。 骑兵对步兵有天然的优势,但是也有天然的劣势,一旦步兵阵容整齐骑兵是无论如何也奈何不了步兵。但问题是要不整齐的步兵去抵御骑步的进攻的话,那么无疑是用鸡蛋去碰石头。 他张袒之怕是被临川的士兵扰乱了头,竟然会想到这个鬼主意出来,但问题是如果惊陵和刘红万一真的抵御不住的话,自己的阵地和防御都没有完成,到时也只有被打的份上了。 这真是骑虎难下,谁知道这刚刚诞生的王家竟然能够组建起一直骑兵。 难道是早已经有准备?章士成只是他们故意放走的一个棋子?要不然他为什么一再强调王家根本没有骑兵呢? 张袒之想也不敢想了,要是真的是这样的话,这顾家新任家主恐怕就不是一个简单人了! 而听主公说他只是一个运气好的毛头小子而已? 张袒之咬了咬牙,他已经上瘾了。 他好像没有了退路。 张袒之看着惊陵和刘红越来越吃力了,仿佛他们面前抵御的不只是仅有的一百人,敌人的顽强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将军,”一阵低沉的略带沙哑的声音在他的背后响起,张袒之不用回头,也知道这是他最后一名副将,宏宇,宏宇一贯有的低沉沙哑的声音在他的耳边道:“我军初到顾家,连阵地也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不如先往后撤退,等我军的骑兵赶到了再做打算也不算迟?” 宏宇以稳重出名,而且为人略有智谋,一般的情况,张袒之更多的是把他当作参谋看待。 “但……”张袒之看了一眼眼前的情况,说不出话来,确实,前面的将士正在死战,如果自己贸然撤退的话,说不定会动乱军心,况且,自己以撤退,惊陵和刘红两人更有可能抵御不住敌人疯狂的进攻,到时自己的阵形一乱,恐怕牺牲的人会更多也不一定。 “将军,属下不才,愿意率领士兵替换惊陵和刘红两位将军,将军也就可以从容撤退了!”宏宇淡淡的说道,他从一名小兵一直到罗安的一名副将,在很多人看来虽然是芝麻大的一个官,但是在罗安这个考关系的官僚体系中也算是寥寥无几了,所以,宇宏对张袒之是感恩的。 “好,”张袒之拍了拍宇宏的肩膀,道:“等我军撤退之后,将军不要和敌人纠缠,等我军整顿完毕,我一定和将军一起去报今天窝囊之仇!” “将军保重。”宇宏说完,低着头,率领着亲卫士兵走出了队列。 周子楚远远的看着宇宏率领着士兵走出了队列,而张袒之率领的本队也在隐隐的骚动,显然,他张袒之忍不住了,他就知道这是一场捕猎的行动,看谁的韧劲更强大,谁就有可能占领战场上的主动。 轻轻的挥了挥手,后面的士兵都在同一时间牵上战马,为了埋伏,所有的战马都已经被包上了一条坚厚的布条,在队伍的后面,是一排特殊的战马,战马的尾巴绑着一大把树枝。 周子楚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简易的望远镜,这是由几块厚厚的玻璃磨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