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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逐鹿中原



第一卷 伏龙初醒

第二卷 龙游浅水

第三卷 龙战于野

第四卷 猛龙过江

第五卷 龙争虎斗

第六卷 狼啸龙吟

第五卷 龙争虎斗

第六卷 狼啸龙吟

第五卷 龙争虎斗

第六卷 狼啸龙吟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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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序章   残阳如血,半边天空都被染成了耀眼的红色,红的快要滴下来一样。   此刻,号称天下最为宏伟、最为繁华的大汉王朝的都城——龙都已经完成没有了她昔日的风采,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的断壁残垣。这个天底下最伟大的城市从这一刻起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座耗费了大汉王朝八百年无数人心血构建起来的城市,仅仅在一夜间就面目全非了,人的破坏力与创造力从来都是成正比的。   这里是天下最大的一座城,城中有五百万的居民,这里经常是车水马龙,热闹繁华,可如今却是尸横遍地,血流漂杵,一夜过后,五百万的龙都居民只剩下一半不到,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他们随着这个国家一起消亡了。   在城中,每走一步,都要踏过一个人的尸体,每抬一脚,都会带起飞扬的血水,人们的尸体堆的像城墙那样高,这种时候,再也没有贵贱之分,高下之别,从皇族到贵族再到普通百姓,他们的尸体没有任何区别,活着的时候他们有些人权倾天下,有些人食不果腹,可是死了以后,他们都是一样的,唯一的用处就是能够吸引一些野狗,成为它们的一顿美食。再没有人讲礼法,再没有人谈尊卑,乱世开始了,能活下去才是第一要务。   原本世间最为繁华,被大汉王朝的子民自豪的称为玉皇大帝的天庭也不过如此,汇集了天下能工巧匠心血,引得万国来朝的皇宫,此刻已经被夷为了平地,宫中的珍宝被一扫而空,墙壁上镶嵌的黄金翡翠被掏挖一空,四下里数千名赤身裸体的少女,下体红肿的流着鲜血,双眼空洞的望着天空,一阵凉风吹过,让人禁不住身子一抖,只觉四下里形同鬼蜮,阴风阵阵。   这时,在废墟之中,一处碎石下面发出让人牙齿发酸的一阵“嘎吱吱”声响,一块铁板缓慢的移开,露出黑乎乎的洞口来,一个男人露出头来,小心的向外面看了几眼,发现四周没有人之后,用右手费力的撑住地面,艰难的爬了出来,看到外面如此的一番景象,那人脸上流露出了深切的悲哀之色,两行热泪滚滚而下,这时,一声婴儿的笑声响了起来,原来那人左手中还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这是一个男孩,小家伙虎头虎脑的,一双闪亮的大眼睛四下里张望着,似乎对于四周都很好奇,不时的发出欢快的笑声。   那人责怪的看了婴儿一眼,喃喃道:“都已经这样了,你还笑得出来吗?难道你也同他一样,是个祸国殃民之人吗?”他叹了一口气,“唉,罢了,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就算是你想要祸国殃民也做不到了,你就做一个普通人吧,快快活活的过一生也未必不好。”那婴儿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一双小手朝空中挥舞了几下,似乎在宣泄着他的不满。   那人眼睛一亮,可是随即又黯淡了下来,“罢了,你究竟能成为怎样的人,我是管不到了,以后就全都靠你自己吧。”   此时,天色已经晚了,夜幕渐渐笼罩了大地,那人抱着婴儿,快步消失在了沉沉的夜幕中。   ~~~~~~~~~~~~~~~~~~~~~~~~~~~~~~~~~~~~~~~~~~~~~~~~~~~~~~~~~~~~~~~~~~~~~~~~~~~~~~~~~~~~~~~~~~~~~~~   这部小说是要等到2008年元旦开始首发的,可是由于担心书名被同好者先注册掉(因为之前就遭遇过这种事,5~),所以先发一个序章上来占个位子,正文还是要等到元旦再发的,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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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韩城孤儿


  方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时,他被裹在襁褓里,丢在了开米铺的楚天家门口,楚天向来心善,于是就想收养了这个婴儿,他想,既然到了我的家里,也算是一种缘分吧,可是楚天自己家中也不富裕,只不过是小本生意罢了,适逢乱世,能够活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他家中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儿,再收养这样一个孩子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幸亏韩城这个地方虽小,但人心却是质朴得很,街坊四邻对于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也都十分喜爱,怎能眼睁睁看着他冻饿而死呢,于是,这家一口饭,那家一口菜,每家从牙缝里省出一点东西,将方云抚养长大了,方云也十分懂事,自从六岁开始就不再只吃闲饭,在楚天的店中帮忙打杂。   方云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从来没有哭过一声,当时大家都很奇怪,因为民间都认为孩子不哭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日后会有祸事的,但是无论是拍打还是拧掐,方云愣是不哭一声,还越打越笑,最后楚天无奈的道:“这孩子怕是不寻常啊,我们还是算了吧。”于是,方云少吃了不少的苦头。   方云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不仅仅表现在不哭上面,在别的孩子还在光着屁股玩耍的时候,他已经懂得偷偷的跑去城中私塾偷听,一直坚持了一年之久,后来被私塾的朱先生发现,朱先生念他求学意诚,特别准许他作为旁听进入私塾,学费由他每日为先生家中打扫抵过。   于是到了后来,他便每日里上午去跟朱先生学习两个时辰,然后其他的时间回到楚天的米铺中帮忙,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这一年,方云十四岁了。   一天,方云正在店里帮忙,十四岁的方云已经长得高高大大,快要有成年人般高了,只是从脸上才能看出少年人的稚气,一个少年从外面跑了进来,拉住他道:“阿云,我娘叫你晚上过去吃饭,今天爹刚刚卖了一把好刀,买了二斤猪肉,娘要做红烧肉吃哩。”说着说着,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方云笑了笑,“算了吧,你替我谢谢郑大婶,我今天不去了。”这少年叫做郑虎,是跟方云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朋友,比方云年纪小了一岁,但却长得比方云还要高大,整个人像个小牛犊子一样,精力充沛,力气和饭量一样奇大无比,他爹郑大是个铁匠,可以说是韩城内最好的几个铁匠之一,适逢乱世,兵器是少不得的,韩城虽然城池不大,但却是河东郡的一个战略要地,城内外驻扎了两万大军,而像郑大这样的铁匠,平日里打些农具、菜刀之类的买给城中百姓,到了战时就要被征入伍,去为军队打造兵器,就算是平常的时候,也经常会有些军官慕名而来打造兵器。今天就有一个韩城军校尉前来,打造了一口马刀,结果那百夫长极为满意,临走还多赏了一两银子,郑大心里高兴,准备晚上好好喝上一杯。郑大虽然是个粗人,但是见识却是不凡,他经常说,“方云这小子以后可不凡啊。”他和妻子十分喜爱方云,因此每次家里面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叫方云过去。   郑虎叫道:“不行,娘说了,就知道你会推辞,叫你一定要去,否则她就不高兴了,你要是敢惹娘不高兴,我,我以后就不跟你玩了!我就在这里等着,看你去不去!”郑虎虽然长大高大,但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子,再加上他本来就性子憨直,所以方云才会喜欢跟他在一起。   看到郑虎这个样子,方云只好无可奈何的道:“好吧,我去,你先回去吧,我这里还有活没干完。”   郑虎半信半疑的看着他,“你没骗我?”   方云哭笑不得,“我骗你做什么,你放心吧,我活干完了一定去。”郑虎这才安心的离开了。   其实每天店里的活也不是很重,楚天因为他年纪还小,因此也不放心让他做太重的活计,只是让他帮帮忙,打个杂而已。方云打扫了一下卫生,整理了一下店里的米面,虽然活不多,但是毕竟他年纪还小,因此也累的出了满头大汗,他走出店门,坐在门口吹了吹风,解开衣服凉快一下,这时正是夏去秋来之际,下午的天气还是有些闷热,方云解开衣服的身后,露出了紧贴胸口挂着的一块玉佩。   据楚天说,这块玉佩是当年在襁褓中贴着方云胸口放置的,楚天本来以为这是证明方云身世的事物,可是谁知道玉佩上面除了一个方字便什么也没有了,而且这也只是一块最为普通的玉佩,没有任何的特点。于是楚天便按照玉佩上的方字给方云起了名字,至于方字到底是他的姓还是他的名的不得而知了。   方云自从懂事之时起,便知道了这玉佩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身世的东西,于是便十分小心呵护,让楚天的妻子给做了一个红线织成的套子,将玉佩放置其中,贴住胸口挂在脖子上。他几乎每天都要把玉佩拿出来看一看,想要从中寻找出什么来,可是几年以来却从未有所发现。今天,他又把玉佩拿了出来,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儿,依旧是找不出什么异样,他叹了一口气,把玉佩放下,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心中暗叫:“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的爹娘究竟在哪里?你们怎么舍得把我丢掉啊!”想着想着,心中越发难过,可是倒也奇怪,无论他心中怎样难过,却也都不会流出泪来。   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从后面响了起来,“云哥哥,云哥哥,你看,你看娘买给灵儿的簪子好不好看。”一个小女孩从远处一颠一颠的跑了过来,这个小女孩是楚天的独生女儿,名字叫楚灵儿,年纪比方云要小一岁多,从小就喜欢粘着方云,方云也很爱护她,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楚灵儿跑到了方云近前,突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子前倾,马上就要摔到了,方云大惊,急忙一个箭步上前扶住了楚灵儿,刚好来得及,楚灵儿被方云扶住,没有摔倒,但是却被吓了一跳,有些发呆,方云连忙安慰她,“灵儿,灵儿,没事了,没事了。”   楚灵儿却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指着方云的胸口,“云哥哥,你,你流血了......”   方云这才感觉到胸口有些刺痛,原来楚灵儿手中的簪子刚才在方云的胸口划开了一道口子,此刻血正流了出来。方云仔细一看,发现没什么大碍,伤口不深,但是胸口的那个玉佩却被血沾到了,方云急忙拿起玉佩,伸手去擦拭上面沾到的血,可是,他竟然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血竟然被那玉佩吸了进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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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仗义救人


  方云惊的呆住了,那块玉佩快速的吸收着他胸口的血,然后慢慢的在上面出现了一道道血丝,就像是睡眠不足的时候眼睛里面的血丝一般,只不过这些血丝渐渐变粗,然后纠结在一起,互相融合,成为一体,整个玉佩竟然变成了红色,鲜艳的红,刺眼的红,更让方云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的是,上面竟然还出现了一条龙,一条正在冲天而起的龙!   龙的标志,是只有皇家才能拥有的,平常百姓如果沾到了龙的边,恐怕就要被抄家灭门了,那为什么这个玉佩上面会出现龙?方云一头雾水,难道自己竟然跟皇家有关?他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皇家的人怎么可能会被丢到这个地方,可是他知道,无论是他与皇家有关也好,无关也罢,这件事可以有时间慢慢来想,想在当务之急是,玉佩的这种变化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还是满脸泪痕的楚灵儿,心里这样想着,脸上的表情就不知不觉有些凶狠。   楚灵儿还正在伤心呢,可是一抬头看到了方云的神色,吓了一跳,哭得更厉害了。方云一愣,随即苦笑,“难道我还能杀了灵儿灭口吗?”   他上前抓住楚灵儿的肩膀,柔声道:“灵儿,不要哭了,云哥哥没事。”   楚灵儿擦了擦眼泪,怯生生的看了看他,“可是、可是你刚才的样子好凶,你是不是气灵儿了?”   方云笑道:“怎么会,我怎么会气灵儿呢,方大哥又没事,不过呢,今天的事情灵儿不要跟任何人说起,听到了吗?”   楚灵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了几下,“是不是灵儿跟别人说,爹爹知道了会打灵儿屁股?”   方云点了点头,“是啊,而且云哥哥也不想让你挨打,所以你千万不能跟别人说哦。”   楚灵儿重重的点了点头,“嗯,灵儿知道了,灵儿不会跟别人说的。”   方云那簪子拿了过来,“来,云哥哥帮你把簪子带上。”楚灵儿毕竟是小孩心性,早把刚才的不快忘个精光,兴高采烈的让方云把簪子带好,转了个身,“云哥哥,好不好看?”   方云连道:“好看,好看,灵儿带这个真好看,去给大家都看看吧。”楚灵儿应了一声,蹦蹦跳跳的走开了。方云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暗叫惭愧,竟然这样哄骗一个小女孩,着实是丢人啊。只不过此事确是形势所迫,这个玉佩出现了这样的变化,而且又出现了龙这样的东西,若是被人知道,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甚至可能会牵扯到楚天一家,所以这件事还是先瞒下来再说,日后慢慢研究。   突然,方云心头一动,似乎听到附近一声轻响,他身子一颤,莫非这附近还有其他人在?这一惊非同小可,他大喝一声,“谁?谁在那边?”   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人回话,方云急忙冲了出去,四处寻找,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只看到一只野猫从墙头走过,难道是野猫?不是,他坚定的摇了摇头,他相信自己的耳力。这也是方云的一个秘密,从他懂事的时候起,他就发现自己有一样跟别人不同,那就是他的五感要远胜常人。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里,他也能轻松看清楚三丈开外的物事,白天就更不用说了,三十丈之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而听力呢,方圆五十丈之内,任何声响都逃不过的他的耳朵,而且他听过一次的声音便会牢记于胸,日后仅凭声音就能分辨出是哪个人,这简直可以说是神乎其技了,可这只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罢了,别人即使想学也是学不来的。   所以,此刻他坚信刚刚确实有人在一边,此人必定懂得武功,而且修为不凡,方云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叫做武功高手,但是他听一些人侃大山时说过,武林高手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的气息,刚刚虽然自己情绪有些波动,可是那人竟然没有被自己发现,显然是隐藏的很好了。想到这里,方云更加焦急,别说找不到这人是谁,就算是找到了自己又能拿人家有什么办法?   他毕竟还年纪尚轻,如今自己的秘密被人知悉,心中不安至极,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只得又回到了店里,唉,听天由命吧,其实仔细想想,那人可能对自己并没有恶意,否则他就算是想杀自己,自己又哪里能有反抗之力呢。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了,太阳落到了地平线以下,最后的一点金色的光芒笼罩了整个大地。现在战乱四起,没有一个安定之所,韩城虽然算得上富庶,但却是战略要地,危险性比起其它的地方还要更大一些,所以除了一部分故土难离之人,很大一部分人已经逃离了这里,现在韩城全部人口也就只有不到十万人而已,这其中还有四成左右是外来逃难之人,在这样的境况之下,店里的生意自然算不上很好,只是勉力维持罢了,因此每日也就是上午还有一些生意,到了下午,基本上就只是冷冷清清了,最近店里的存货不多了,楚天趁着现在还算太平,出去进货了,所以店中只有方云一个人看着,由于生意不景气,以前雇的两个伙计也辞掉了。   方云看了看天,叹了口气,已经一下午没有人来了,于是拿起了门板,准备打烊,否则一会儿郑虎又该过来催促了。   方云刚刚上好了两块门板,一个人从外面忽地闯了进来,一身黑衣,神色紧张,他往里面看了看,对方云道:“小兄弟,后面有坏人追我,我借你这里躲一下,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没见过我,好吗?”   方云一愣,他清楚的看到那人身上有几处血迹,似乎腰间受了伤,而且伤势不轻,方云犹豫了一下,可是当他看到那人的眼神时,他下定决心,“你到米垛后面去躲一下吧。”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眼前这个人不是坏人。   那人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没来得及说什么,迅速的躲了进去,而此刻,外面已经响起来一阵脚步声。   方云定了定神,拿起门板走到了门口,一边假装关门,一边偷眼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然而这一看之下,却是使他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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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忘年之交


  且说方云向外看去,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远处快步走来十数人,竟是一个个顶盔挂甲,是军队!而且他们身上所穿的,竟然是一身暗绿色的盔甲,这就证明了他们并不是韩城本地的士兵,而是河东郡守直属的部队,号称河东郡最为精锐的绿甲军!方云脑中无数个念头转过,自己到底收留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一滴冷汗流了下来。   这时,军士已经到了近前,为首的一个军官冷冷的看了看方云,拿出一张纸来,上面画着一个人的头像,“小孩,这个人你见过没有?”   方云强行压制住心里的惊慌,仔细看了几眼,这可不就是刚才那人吗,可是他表面上假装镇定的道:“这个,军爷,小人没见过他。”   那军官紧紧的盯着他,似乎要从他脸上找出什么来一样,方云咬紧牙关,死死的装出镇定的样子来,那军官没有看出什么破绽,又把目光转向店内,“房子里面是什么?”他抬起手中的马鞭指了指里面。   “回军爷的话,小人是这里的伙计,这是一个米铺,里面放的都是米面。”方云回答的没有一丝破绽。   “哦?本官要入内搜查一番,你可有意见?”那军官斜着眼睛看了看方云。   方云心中狂跳,他怀疑我的话!难道我露出破绽了?可是他怎么有能力组织人家进去搜查,因此只能道:“军爷,小人不过是一个伙计,怎敢阻拦军爷呢?只不过掌柜的现在不在,这恐怕......”   那军官冷哼一声,蛮横的道:“就是你们掌柜的在又怎样?我们绿甲军办事还要经过他的同意不成?弟兄们,给我搜!”手上马鞭一挥,他身后的士兵鱼贯而入,冲进店中。   方云心中不停叫苦,店内的地方不大,很容易就能被他们找到藏人的地方,这下可完了,自己出事到没什么,可是看这架势,那人必是极其重要的逃犯,这样一来,恐怕要将楚天一家也牵扯进去了,这可如何是好?   一群士兵在店内东翻西找,终于有人发现了那个米垛,几个士兵互相使了个眼色,慢慢的接近米垛,一个个手按刀柄,蓄势待发,似乎对于那人十分的忌怠。一个士兵猛地窜到了米垛后面,方云眼前一黑,暗叫,完了!   可谁知过了一会儿,那个士兵叫道:“这里没人!”几个人将刀收起,嘴里骂了几声。方云心中一惊,没人?这怎么可能?人到哪里去了?   几个士兵四处找了半天,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走了出去向那个军官汇报,那军官听完道:“我们走!”回头冷冷的看了方云一眼,渐渐远去了。   方云直到看着这一队绿甲军远去消失在夜色之中了,这才回到店中,反手关上门,脚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心脏砰砰跳个不停,他感到后面一阵发凉,伸手摸了摸,原来后背的衣服竟然已经湿透了,他毕竟还是个十四岁的孩子,今日的事情实在是太让他惊心动魄了,没有露出任何破绽已经委实不容易了,若是别的孩子,恐怕早就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平静下来之后,这才想起,那人哪去了?他轻声叫道:“你还在吗?”叫了一声,没人回应,难道他走了?不可能啊,这里没有后门,从哪里走的?   忽然,一滴水珠从上面掉下来,落在了方云的头上,他伸手去擦,再一看自己的手上,不禁吓了一跳,原来不是水,竟然是血!他抬头向上看去,只见房顶的大梁上面露出了一个衣角,心中这才明白,原来那人竟躲在房梁上面了!   似乎那人没有知觉了,方云又叫了他几声,他才听到,声音有些虚弱,“小兄弟,麻烦你找条绳子丢上来,我现在没办法下去。”刚刚情急之下一跃上了房梁,虽然躲过了官兵的搜索,但也使他耗尽了身上最后的一点力气。   方云无奈,找出了一条用来捆米面袋的麻绳,结了一个绳头,丢上了房梁,那人接过绳子,从房梁把绳子穿过去,打了一个结,比划了一下长度,刚好离地面有一尺高,他把绳子在自己身上、胳膊上绕了几圈,然后往下一跳,快到地面的时候脚轻轻一蹬,借着绳子缓冲的力道,轻松到了地面,把绳子解开,拽了下来,这一番动作虽然巧妙,但还是使他气喘吁吁,“小兄弟,今天可真要多谢你了,”他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这五十两银子你拿去,算是我谢谢你吧。”   方云摇了摇头,把银子推了回去,“圣人说过,施恩不望报,我并不是贪图你的报答才帮你的。”   那人眼前一亮,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竟然有如此胸怀,着实令人惊讶,他也是个豁达的人物,笑道:“如此说来,是龙某唐突了,不知道小兄弟高姓大名?你我二人交个朋友如何?”此人的身份地位都是极高,此时能够说出这种话来,可见其对方云确实很是喜欢。   方云犹豫了一下,“可是你年纪比我大得这么多,做我父亲都绰绰有余了,我们......”   那人道:“哎,小兄弟此言差矣,未曾听过何为忘年之交吗?只要情投意合,年纪又能如何?”   方云点了点头,“你说的真好,我知道了,我姓方,叫做方云,你是姓龙吗?”   那人笑道:“原来是方兄弟啊,我姓龙,叫做龙飞,你若是不嫌弃,就叫我一声龙大哥吧。方兄弟,我看你不像寻常少年,你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会在这里作伙计呢?”他从刚刚方云的表现就开始留意,只觉这少年处变不惊,镇定自若,而且说话得体,不要说比起同龄少年,就算是大人也多有不如,此等人物怎能只是一个米铺的伙计?   方云淡淡一笑,“龙大哥,想必我问你的身世你也是不会说的,你我兄弟交心即可,此等事情,问与不问,知与不知,又能如何呢?”   龙飞一愣,心中对于方云的评价却是又高了一层,于是“哈哈”笑道:“好,方兄弟教训的是,是愚兄的错,朋友贵在交心,身世嘛,皇帝老子又如何?土匪山贼又如何?方兄弟说得好,好,哈哈.....哎呦....”他笑得高兴,不小心牵动了身上的伤势,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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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赠君秘籍


  方云打了一盆水,帮龙飞清理了伤口,仔细包扎了一番。龙飞休息了一下,稍稍回复了一点力气,便起身告辞,“方兄弟,愚兄这次大难不死,还认识了你这样一个好朋友,心里很是高兴,只是我不能在这里久留,还有要事要办,现在必须走了。”   方云点了点头,“我知道,龙大哥,你要小心啊,你的伤还没有好。”   龙飞感动的道:“你放心吧,没什么大碍的,以后有时间,我会再来看你的。”说罢转身离开了。   方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长叹了一口气,刚要转身回去,可是,却见远处的龙飞突然又转身跑了回来,到了近前,方云奇道:“龙大哥,你怎么又回来了?”   龙飞犹豫了一下,最后一咬牙,似乎作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方兄弟,这个里面是一本武林功秘笈,我没什么用处,你那去吧,逢次乱世,多点本领便多条活路,只不过你切不可被人看到,你若是背熟了,便把它毁去吧,你收好,我走了。”这才转身飞奔而去,不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方云拿着那个布包站在门口,心中一阵感动,直到龙飞已经出了他的视力范围了,他才把那布包揣在怀里,转身进了店内,这时,郑虎气呼呼的从远处跑了过来,看到了方云,大叫道:“阿云,你怎么说话不算话,娘还以为我偷懒没来叫你,骂了我一顿呢。”   方云哑然,方才的这么一连串事情,使他早就忘了时间,此时天色已晚,怪不得郑虎生气,他急忙说了一大堆的好话,给郑虎陪了不是,关好了店门,随郑虎去了。   第二天,天气依然很好,太阳高照,没有一丝风,人们的心情也随着变好,虽然是身处乱世,但能享受一时的和谐也是好的,人是很极端的动物,有的时候很容易满足,有的时候则永远也无法满足。   方云依旧是照看着店铺,因为楚天还没有回来,但是天气好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把全部的精力都拿去欣赏游玩了,却没有多少人过来买些粮食。这时,楚灵儿又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离着好远就大声叫道:“云哥哥,云哥哥,我爹回来啦!我爹回来啦!爹爹给灵儿带了好多东西回来,灵儿好高兴啊。”果然,楚灵儿手中拿了一个布娃娃对着方云晃来晃去,“你看,好不好看?”楚灵儿有了什么新鲜东西,总是要拿来给方云看一看,要方云夸上两句她才高兴。   方云笑道:“真好看。”   楚灵儿满意的“咯咯”笑了起来。楚天从远处走了过来,到了近前,道:“天儿,我回来了,我买了一套衣服给你,你会去看看合不合适。”   方云道:“楚大叔,这个…我还是晚上再回去吧。”   楚天笑道:“没事,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生意,你去好好休息一下吧这几天辛苦你了。”   方云道:“不碍的,我不累,楚大叔你出了远门回来,才要好好休息一下呢。”   楚天假装不高兴的样子,“怎么?你楚大叔老了吗?楚大叔不用休息,你快去玩吧,店由我来看。”   方云无奈,只得听了楚天的话,离开了米铺,可是,去玩?去玩什么?哪里有什么好玩的啊,他从小就不是很喜欢玩耍,别的孩子像他一样大的时候还只知道玩呢,哪里会有他这么多的心思。   于是,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去城东的破庙,那个破庙已经荒废了几十年了,从来都没有人会去,当然,除了方云、郑虎还有他们的另外一个好朋友,岳枫。   方云来到了破庙,在佛像前面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掏出了龙飞给他的那个布包,小心的打开,布包裹得很严实,里里外外包了足有四五层,全部打开之后,里面露出了一本书,一本线装书,看纸张的颜色,显然是有了一定的年头了,书的封面上工工整整的写着三个大字——天地诀。虽然字写的算不上好,但是却可以看得出写的人很用心。   纸张有些脆,方云把书小心的翻开,第一页上写着几行话:古往今来,凡武功者,皆以锻炼自身为本,然则一人之力,怎可敌天地之力?人力有时而穷,天地之力却是用之不竭,故余开一代先河,创此天地诀。此功乃以人身为基础,在自身的修练之中,融合天地之气,身体愈强,则使动天地之力愈大,待得功成圆满,一拳一脚当可有天地之威,非常人可挡也。然则此世间多小人,妒余成就,毁余声誉,言其为妖法,邀天下共诛余。余百战力竭,知不能脱此一难,然不忍此功失传,故成此书,望后人珍惜,习此功者,当自入我门,为我弟子,心中牢记天地正气,方能功道大成,切记切记!   方云看罢,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这天地诀乃是当年一位武学奇才所创,他悟透了天地至理,得以神功大成,但是却引起了小人的嫉妒,被人围攻致死,临死前将他毕生所学记录了下来,为的是不想这门武功失传,但是字里行间却没有一丝希望学成此功之人为自己报仇,光是这种胸襟就让方云敬佩不已,不禁对这位前辈心生向往。   方云恭恭敬敬的把书放到佛案上,跪下磕了三个响头,口中道:“前辈,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很敬佩你,今天我有幸得到这本书,我会把它用到正处,日后定会将它发扬光大,请你放心。”言罢,把书拿了过来,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书中所讲尽是天地间的至理,看的方云心潮澎湃,悠然向往,不禁对于这个人的敬佩又深了一分。   一边读完,方云把书放下,来到破庙后面,点起火来把书投入火中,不一会儿,便化为了灰烬,方云从小博闻广识,过目不忘,一遍看下来,已经把书的内容熟记于胸,他还记得龙飞的话,而且他自己看过这本书之后,也觉得这本书确实不适合留在世上,因为它所讲述的已经完全超出了现阶段人们的想象,所以还是毁掉的好,让它保存在自己的脑海中就可以了。   待火熄灭以后,方云还小心的把灰烬踢散,确定了再没有一点痕迹留下,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突然,一只手从后面伸了过来,搭在方云的肩上,“哈哈,你果然在这里!”   方云吓了一跳,浑身僵硬,一时间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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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河东郡守


  背后那人半晌没有任何动作,方云小心的转过头来一看,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原来背后那人竟然是他的好朋友岳枫,此时岳枫已经笑得躺在地上,身子不停颤动,方云恨恨的踢了他一脚,“你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啊?”   岳枫好久才停下笑声,站了起来,“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的表情很好玩啊?真的很好笑啊,你在做什么坏事啊,这么鬼鬼祟祟的,我到处找你找不到,就知道你来这里了。”   方云气道:“我有什么坏事可做的,这里都没有人会来,你这么一点声息都没有,我还以为见鬼了呢。”他刚才烧书的时候,心情有些激荡,否则也不会没有听到岳枫的脚步声。   岳枫撇了撇嘴,“见鬼?大白天的哪里有鬼?我看你心里有鬼才是,老实说,刚刚在做什么?”岳枫和郑虎是方云少有的两个朋友,他也是从小和方云一起长大的,他性子有些怪,平时对别人向来都是不冷不热的,很有些孤傲,只是在面对方云和郑虎的时候,才会像刚才那个样子。虽然性格古怪,但是岳枫却是出奇的聪明,也许很多人都不是很喜欢他,但是却没有人能否认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不仅仅是同龄的孩子,就算是大人也都是很称赞的。   这个破庙是他们小兄弟三人经常来玩的地方,一般的时候,在其中一个人不知去向的时候,其他两人便会来这里寻找,当然,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别人是不知道的。   方云犹豫了一下,但是随即一想,无论是什么东西都是应该跟朋友分享的,难道不是吗?于是他把天地诀的事情跟岳枫说了一遍。岳枫听后,撇去了玩世不恭的笑容,低头沉思起来,半晌方道:“你仔细的看过了吗?确实是武功秘笈?传说中整个武林会来争抢的那种?”   方云肯定的道:“是的,虽然我没有学过武功,但是我曾经看过一些以前的书藉,里面有一些简单的习武方法,这本书里面虽然写的与其他不同,但是我能确定这确实是武功,而且是极其高明的武功!”   岳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他很相信方云的判断,在三个伙伴里面,岳枫算是大脑型的人物,而方云却是心脏型的人物,至于郑虎,就是纯体力型的,四肢般的人了。他们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是岳枫来出主意,方云来做决定,而郑虎去执行,这种明确的分工,对于他们多年以后的成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于方云的判断,岳枫没有丝毫的怀疑。   岳枫沉思片刻,道:“这件事情我们必须要小心,首先,龙飞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你?照你说的,这显然是人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那他为什么不自己留下,反而送给你了呢?难道说他要害你?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你根本就不认识他,而且你一个小孩子罢了,没有什么显赫的身世,他用不着这样害你,这个问题我怎么想也是想不通的,我们姑且不要想了吧。其次呢,不管怎么样,你证明了这本书没有任何问题,那接下来,你就要小心了,虽然龙飞并不一定有害你的心思,但是只要你身怀此物的消息泄露出去,你就会遭遇接踵而来的麻烦,所以至少你自己必须保密,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不要再跟任何人说起,就算是楚大叔和郑虎他们都不行。”岳枫坚定的看着方云,直到方云点头答应他才罢休。   方云心中十分感动,从开始岳枫说“我们”的时候,他就知道岳枫打定了主意与他共同进退,虽然他明知前面有的只是无尽的危险,同时他也后悔把这件事说给岳枫听。   岳枫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把那个说给我听听吧,看看我能不能练。”   方云没有一丝犹豫,岳枫是他的朋友,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他把天地诀完整的说了出来给岳枫听,岳枫听完,不禁苦笑道:“我完全听不懂呢,嘿,看来这个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练的。”   方云安慰他道:“没事的,我能读懂,我解释给你听。”   岳枫摆了摆手,阻止了他,“不要了,这种东西,有德者居之,勉强不来的,我想也许龙飞也是看不懂才送给你吧。不过虽然我无法悟透,但是我却了解了其中的一些门道,你可以放心的去修炼,日后就算是用出来也不会有人会看得出来的,因为他强调的是内息的变化,从外面是看不出来什么的。”   方云点了点头,两个朋友在这里又商议了半天,这才双双离开破庙,回城去了。刚刚回到城里,郑虎就找过来了,气喘吁吁的道:“我找了你们好久了,你们去哪了?”   方云刚想开口,却被岳枫抢着道:“我们去城外掏鸟了,什么也没掏到,还差点被鸟啄到,真是倒霉。”同时向方云使了一个眼色。   方云知道,他不想让郑虎知道这件事,他们两个人承担风险就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再多一个人了,而且郑虎性格憨直,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给说了出去,徒增危险,因此他也随声应和着。   郑虎听到他们去掏鸟竟然没叫自己,气得大声道:“你们出去玩竟然不叫我!哼,以后,以后……”他一时想不出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要挟二人的,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岳枫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啦,好啦,别生气了,我保证以后我们去做什么都要叫上你好不好?等下我把刚做的弹弓竭你玩,不要生气了啊。”   郑虎不像方云和岳枫一样有着不合年纪的成熟,他还只是孩子心性罢了,听到岳枫的话,早就把火气撇到不知哪里去了,露出笑脸来。   方云道:“你来找我们有什么事?这么着急?”   郑虎一拍额头,“你看我,差点忘了,今天听说郡守来我们韩城视察民情,县衙门口那里还会有表演呢,很好看的,我这不是来叫你们去看嘛。”   方云和岳枫对于这种热闹向来不是很感兴趣的,但是看到郑虎这么兴高采烈的来找自己,也不好推辞,怕伤了朋友的心,便勉强的跟着郑虎来到了县衙门口。   其实今天早上,两人就听人说起郡守张楚之要来视察,汉城县令叶云飞为了迎接上司,可是着实费了一番心力呢,不仅安排了百姓在道路两旁迎接,还特地请了方圆五百里之内最好的戏班前来摆了一台大戏,以此来讨张楚之的欢心。韩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因此所有的百姓都聚集了过来,凑这个热闹。   郑虎拖着方云和岳枫挤进了人群,虽然有人投来不满的目光,但是毕竟对方是小孩子,也不好发脾气,所以他们三人通过了一层层密集的人群,来到了最里面,离表演最近的地方。   往日里威严的县衙现在到处充满了快乐的气氛,即使是过年的时候也不及此时热闹,在这个乱世中,人们已经好久都没有这样放开胸怀,开心一笑了。   在县衙门口,摆起了一个高台,高台正中端着了两人,右手边的一人方云认识,正是汉韩城的县令叶云飞,叶云飞此人在韩城为官数载,尚算清廉,才能有限,但是为人很好,虽然没有什么骄人的成绩,但是却也没有出过什么太大的纰漏,所以这些年来一直稳居此位,既不高升,也为遭贬,其人在韩城百姓的心中还是有着一些分量,算得上是一个爱民如子的好官。   而在叶云飞的左手边坐着一个中年人,身材硕长,面容清铄,一缕长髯垂至胸前,目似闪电,很有一些威严,令人不敢直视,方云心想,这就是河东郡的郡守张楚之了吧,果然仪表堂堂,不愧是天下最为重要的几个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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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下大势


  当是时,天下大乱,立国八百年之久的大汉王朝走向了灭亡,想当初,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林烈单人只剑,率领八百壮士,起兵反抗当时的大周朝统治,仅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涤荡乱世,一统天下,一手开创了八百年盛世,几百年过后,林烈还是后世所尊崇的偶像,哪一个年轻人不想能够成就一番这样的功业?   创业容易守业难,几百年过后,林烈的子孙早已经忘记了祖先的训导,不知道开国的艰难,心中所想的,只有娈童美女,肉林酒池,尤其到了末帝汉哀帝林伦,更是将“荒淫无道”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他从十三岁登基以来,每年进行一次绣女选拔,欲将天下绝色尽收宫中,到了他十七岁的时候,整个后宫佳丽已经数量过万,在这么多人之中,真正能够见到皇帝的又能有几人呢?就算是林伦天赋异禀也无法将雨露撒遍后宫,大多数人只能是在这清冷的皇宫中,孤独终老而已,这只能怨林伦这奇怪的爱好——收集美女。   且先不说每年的一次绣女选拔会使多少家庭破裂(因为林伦的要求是,只要长得漂亮,结婚了的也无所谓),多少人妻离子散,对于国家来说,单单每年国家为了后宫这些人的开销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而且每次选绣的过程中,地方官员都要中饱私囊,趁机发上一笔小财,这样一来,每年仅此一件事情,就已经对国家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但是,不得不说大汉王朝的基础实在是太好了,被林伦这样折腾下去,竟然几年都还没有崩溃的迹象,可是,林伦的另外一个癖好就让人连生存的底线都不能保证了,他荒唐的认为,朕既是天子,既是皇帝,那么,天下都是朕的,天下的土地也都是朕的,每个人使用朕的土地都要交税!要交重税!这样一来,不仅是百姓,就算是贵族也难以存活了,因为林伦的税收的委实太过离谱,基本上要收走土地七成以上的收益,这样且不要说百姓,就算是地主、贵族们也都没办法活下去了,如果知道自己的后世子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活宝,恐怕林烈都要气得爬起来重死一遍吧,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林伦其实是很好的继承了林氏一族的良好传统——占有欲,只不过他的占有欲太过罢了。   人是一种很能忍的动物,哪怕还有一点活路人就能忍下去,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对于百姓来说,根本就连一点活路都没有了,于是,起义爆发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第一次起义爆发之后,全国各地的起义连绵不绝,人们心中的不满情绪终于全部宣泄出来了,天下四十九个郡,有一半以上被卷入了农民起义的洪流之中,整个大汉王朝风雨飘摇,像是一座危房,随时都可能会倒塌。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强极一时的一个王朝会这么容易被农民起义所击垮呢?这其实主要源于王朝官员们的努力,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如此,臣子可知,对于农民起义,所有官员都采取了不抵抗政策,只求保住自身的利益不受伤害,谁还管得了国家?谁还顾得上皇上?   于是,大汉王朝在上上下下的一齐努力下,急速朝灭亡行驶过去。   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给了大汉王朝最致命一击的却不是农民起义,而是来自王朝内部。大汉历799年,大汉王朝的大将军石义割据王朝四十九郡中的十六郡,拥兵八十万,宣布独立,立国号为大成,自称大成王,设都城为晋阳。同年,大司马卫景占据十三郡,拥兵六十万,宣布独立,立国号为大梁,都城为江都。一年后,王朝最后的二十个郡也分崩离析了,这主要源于楚江节度使聂智远的功劳,石义独立之后,派出二十万大军围困龙都新阳,将历时八百年之久古都新阳夷为平地,汉哀帝林伦带着一应皇族仓皇出逃,逃至楚江节度使聂智远处,聂智远正想挟天子以令诸侯,高高兴兴的就收下了送上门来的林伦,可是,他渐渐发现,手中的林伦不仅没有丝毫用处,反倒是个累赘,因此于大汉历800年将林伦缢死,皇族一百七十三人尽皆斩首,自己割据十一郡,自称周王,建立大周国,都城为新楚,拥兵五十万,与大成、大梁成三足鼎立之势,至此,曾经辉煌一时的大汉王朝终于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了,林氏一族尽被诛杀,无一幸免。天下在八百年之后再次陷入混乱之中。   除了三大势力之外,还有着几个势力存在,这些势力虽然相对弱小,但是所谓夹缝中求生存,在三个强大势力的夹缝中,这些势力还是很好的存活了下来。他们分别是西凉、农民起义军、河东郡和河西郡,西凉是王朝西凉节度使马云建立,马云占据了西凉四郡,自称西凉王,定都城为西凉城,而农民起义军则是被各路军阀围剿之后硕果仅存的最大的一股势力,首领为秦龙、秦虎、秦豹三兄弟,他们占据了益阳、淮阳、睢阳三郡,河东、河西两郡则分别为郡守张楚之、赵梦谷所有,两郡虽然实力较弱,但是张、赵两人为堂兄弟,向来共同进退,两郡联手倒也不容小觑。王朝解体之后,曾经一度形成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势力,各个势力互相倾轧,征战不止,经历了十年之久,才形成了这样一个较为均衡的局面,最后剩下了这七个势力,一时间争执不下,谁也奈何不得谁,三大势力虽强,但是每当其中一个想要灭掉弱小势力,弱小势力总是结成联盟共同抵抗,而且其它两大势力也会趁机偷袭,这样就导致了三大势力均想一统天下,但是却只能望而兴叹,弱小势力却也只能勉强自保,过得一日是一日。一时间谁也无法打破这个僵局,这样一来,虽然百姓得到了暂时的和平,但是毕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随时都会破灭。   此时在韩城,端坐在叶云飞身边的正是他的上司,天下七大势力之一的河东郡郡守张楚之。张楚之此人在原来大汉王朝的时候就是河东郡的郡守,后来天下大乱,他为人心高气傲,又不想依附于其他势力,于是与自己的表弟,也就是河西郡的郡守赵梦谷二人联合起兵,两个人依旧分管河东河西二郡,结成联盟,这样一来,每个人都保持了各自的独立,而二人结盟,也有效的增加了双方的保障,两郡兵力相加共有十五万之多,虽然不能在这个乱世起到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是用于自保却是足够了。   由于两郡地势临近,互成犄角之势,一方有难则另一方可迅速支援,所以倒也没人敢于轻视他们,几大势力招降不成,虽然心中愤恨,但是两人团结一致,外人不可离间,而且几大势力之间也互相提防,害怕自己被别人偷袭,所以这两郡就分别以独立的势力被保留了下来,倒也不失为这个乱世之中的一道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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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与民同乐


  张楚之乃是大汉帝国末帝汉哀帝三年的进士,中的是头榜第二名榜眼,而他的表弟赵梦谷则是与他同期的第三名探花,张楚之此人,可以说是当世的一个杰出人才,可惜性格有些偏激,而汉哀帝又不是什么明君,所以他一直未能受到重用,只是来到了这个偏僻的河东郡,成为了次地的郡守,一直做了七年,未曾有过任何升迁,也许在别人眼中,能成为大汉四十九郡中的一郡首脑,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可是对于张楚之来说,却是大材小用了,当年石义起兵的时候,曾经力邀张楚之共镶大事,可是被张楚之拒绝了,这也是石义平生的一件憾事,有此也可以看出来张楚之的能力是得到了举世公认的。   张楚之生性淡泊,之所以起兵也是为了不想听别人调遣罢了,所以今天虽然叶云飞准备的十分充分,却未引起他多大的兴趣,只是他不忍驳了下属的面子,这才勉强观看。   叶云飞察言观色,也看出了张楚之的不耐,小心的陪着张楚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等着另一个重头戏。   不一会儿,县衙的正前方突然一声锣响,众人的目光尽被吸引了过去,人人心中都在想,这又是什么玩意?   只见那边的人群分开两侧,让出了一条道路,从外面走进来两个少年,衣着鲜艳,手中各自拿着一个金色绣球,一个前空翻进了场地,身子轻盈,体态漂亮,人群中忍不住爆出叫好声,而在两人身后,跟着进来一个偌大的五彩狮头,显然是名家所制,栩栩如生,大家这才明白,原来是舞狮的队伍。   舞狮的两人显然是个中好手,驾轻就熟,将一个狮子舞得上下纷飞,煞是好看,人群中不断传出叫好声,狮子的后面跟着一个锣鼓队,一行人浩浩荡荡进入了场地,比起刚才得戏班,显然又要热闹了许多。   张楚之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去,扭头看着叶云飞,眼中流露出询问的神色,叶云飞急忙答道:“禀大人,此乃是韩城百姓感念大人治下太平,令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特地自发组织了这个狮队,向大人表达心意。”他这一番话说得真假参半,河东郡虽然较为安宁,但是百姓安居乐业却也未必,而且这狮队虽是由百姓组成,却也不是自愿的,而是叶云飞事先安排好的。   可是这一番话却令张楚之听得心里舒服,连连点头,张楚之毕竟是传统文士,对于百姓的看法还是比较看重的,叶云飞见到张楚之高兴,暗中擦了擦汗,长出了一口气,心道,总算没有白忙活。这讨好上司,却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可见,古往今来的佞臣也是活得不容易,做个奸臣未必便比忠臣容易。   这时,戏班看到狮队来到抢了自己的风头,唱的更加卖力,而狮队则是绕着场地缓缓行进,舞狮的二人和拿着绣球的二人配合的极是到位,动作轻盈,直让人眼花缭乱。后面的锣鼓队也十分卖力,一时间场中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狮队绕场一周,最后来到了张楚之和叶云飞所在的高台前,停了下来,只在原地舞动,不再前行,而此地也是距离方云等三人最近的地方,就在方云等的面前不远处,原来郑虎非说这边看戏方向最好,直拉着方云和岳枫跑到这边,也就是高台之下,此时狮队到了这边停下,郑虎更是兴奋,嘴里嚷嚷着,“你么看,我说的不错吧,这个地方就是要好一些,狮队也到了这边了,你看,你看,他们耍的真好看!”从小到大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热闹的场面,因此异常的兴奋。   然而方云却隐隐有些不安,不知道为什么,当狮队接近的时候,他心中有了一丝恐慌,似乎那狮队有些不对劲,方云除了五感较别人灵敏之外,即使是第六感也远胜常人,往往能够预感到一些事情,虽然不能明确的说出到底是什么事,但是只要是他心念微动,就必定会有事情发生。   岳枫心细,看出了方云的不对劲,关切的问道:“阿云,你怎么了?”   方云皱着眉头道:“我觉得这狮队似乎有些不对劲,但是我又看不出来,只是感觉很差,心里不安。”   岳枫看了看狮队,却是看不出任何的异样,“真的吗?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啊。”   方云强笑道:“可能是我身体不舒服吧,也许没什么事的。”岳枫却不相信,他知道,每当方云说感觉到什么不对的时候,那就必有蹊跷,曾经有一次方云说心中不安,有事情要发生,他还不信,可是没过多久,就传来了流寇进攻韩城的消息,自此之后,他对于方云的便感觉深信不疑,可是,这狮队有什么不对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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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天网恢恢


  这时,高台上的叶云飞对张楚之道:“大人,本地有一个风俗,您看,那狮头是没有眼睛的,而这眼睛是要由当场身份最为尊贵之人为其点上,今日点睛之人非大人莫属,呵呵,还望大人能够与民同乐啊。”   叶云飞很会说话,一句“与民同乐”说得张楚之心花怒放,当即道:“哦?有如此之说吗?哈哈,那,本官就不客气了,叶大人,咱们这就下去?”   叶云飞忙站起身来,伸手虚引,“大人请!”   张楚之站起来,抖了抖官袍,迈开方步走在前面,叶云飞正要跟上,可突然有一个人走了过来,跟在了张楚之身后,却没有理会叶云飞,叶云飞微微一怔,并不敢有何怨言,他虽然不知道此人是谁,可是此人从开始就一直紧跟在张楚之身边,显然要么是身份高贵,要么是张楚之的贴身保镖,这两者哪一个都是他不能得罪的,于是他只得跟在二人身后,三个人走下台来,而跟在三人之后的还有张楚之的四个贴身侍卫。   张楚之来到了狮子前面,停下身来,那舞狮之人舞的更加卖力,一个偌大的狮头在张楚之面前不断舞动,逗得张楚之开怀大笑,旁边走过来一个小僮,手中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笔墨,来到张楚之身边,屈膝跪倒,双手举过头顶,“大人请。”   张楚之含笑拿过笔来,饱饱的沾了沾墨汁,抬起笔来,而舞狮之人将狮头凑到了他的身前,张楚之拿起笔来正要点下,正在这时,方云隐隐看到了舞狮人腰间闪过一点亮光,他心中暗道不好,急忙大叫道:“大人小心!”   张楚之一愣,顺着声音看了过来,而与此同时,他身后那人猛地拉住他的右臂,往后用力一带,他的身子迅速向后飞了出去,几乎在同时,那举着狮头之人手中蓝光一闪,刺向了张楚之,这一下差之毫厘,勘勘割破了张楚之的衣角,而张楚之的四个贴身侍卫同时怒吼一声,宝刀出鞘,砍向那人,那人见一击不成,知道机会已失,不再追击,身子轻巧的一闪,躲过了四侍卫的雷霆一刀,身子向后飞退了出去,而他身后那舞狮尾之人则急速上前一步,那两个舞绣球的少年也同时出手,手中俱是一道蓝光闪过,一个侍卫惨叫一声,丢下手中的刀,抱着手臂翻身到地,只见他整个身体迅速变黑,只惨叫了一声便气绝身亡了。四个舞狮之人一击既成,均后退几步,四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阵法,与张楚之的三个侍卫对峙。   整个过程只是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从张楚之被救到一个侍卫身亡,仅仅是一眨眼的时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惊的呆住了,全场没有一丝声响,忽然有人叫道:“不好啦,杀人啦,有刺客啊!”围观百姓这才醒过神来,大叫着四散而逃。   张楚之在紧急关头逃得性命,此时看着自己的衣角和那个死掉的侍卫,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果刚刚自己退的晚了半分,现在倒在地上的已经是自己了,他大怒道:“你们是何人?为何要刺杀本官?”而此时,他身后的叶云飞已经吓得魂飞天外了,自己精心准备的狮队竟然藏着刺客,还差点杀了张楚之,自己这干系是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了,想到这里,整个人都傻了,呆在当场,动弹不得。   那四个刺客也不听张楚之的话,身形一晃,又欺上前来,张楚之剩下的三个侍卫急忙挡在张楚之身前,一人大叫道:“快带大人走!”   张楚之不过是一介文官,哪里有什么能力逃走,但是他身后那人却显然是身手不凡,否则刚刚也不能救下张楚之,此时他抓起张楚之,趁着三个侍卫挡住刺客的空档,飘然纵了出去,带着张楚之逃出了危险之地。   三个侍卫虽然都是武功高强之人,但是刺客却也不凡,甚至还要强于他们,而且他们人数占优,手中又拿着沾了剧毒的匕首,因此没过几招,又一个侍卫倒了下去,剩下两个人更加危险,四个刺客互相使了一个眼神,四人一分为二,两人缠住剩下的两个侍卫,而另两人则飞身追击张楚之,然而他们终究慢了一步,他们刚向前迈出几步,一群绿甲军已经围了上来,挡在他们和张楚之中间,手中长矛齐出,将二人拦了下来。   两个刺客见已经没有了机会,便飞速退回,帮助另两个刺客围杀了剩下的两名侍卫,但是他们此刻已经没有了退路,因为四周已经被一千名绿甲军团团围住了,再也没有一丝的空隙,而且惊慌过后的叶云飞为了挽救自己的过时,果断的下令,很快从韩城护军中调集了五百弓箭手,围在了绿甲军的外面,彻底封死了四个刺客的所有退路。   被惊出了一身冷汗的张楚之此刻极其愤怒,怒吼道:“你们是什么人?说!”   为首的一个刺客冷笑了一声,四个人互相使了一个眼色,齐声高喊,“天网追魂,不死不休!”同时调转匕首,刺进了自己的心脏,倒地身亡。   张楚之此时又惊又怒,怒的是刺客竟然自杀身亡,惊的是对方竟然是“天网”的杀手,对上了“天网”也就意味着以后再也没有安宁之日了。   “天网”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名称,也可以说是这个天下最为恐怖的杀手组织,自从十年前“天网”出现在这个天下,便成为了所有人的噩梦,“天网”可以说是佳绩不断,仅仅用了五年的时间,就取得了惊人的佳绩,成为了天下最为强大的杀手组织,五年没有一次任务失败,这使得“天网”名声远播,五年间,“天网”成功击杀了大成王石义手下的得力大将风南云,大梁王卫景的左丞相赵方,大周王聂智远手下的张郡郡守陈狐,各大势力死在“天网”手下的高官显贵数不胜数,每个势力都将“天网”又爱又恨,爱他可以为自己出去心腹大患,恨他杀了自己的得力助手,“天网”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各个势力在遭受了损失之后,往往便是疯狂的报复,而所使用的工具依然是“天网”,“天网”在各个势力手中不断转换,直到有一天,所有人都意识到了这样下去,于自身没有任何益处,只是使“天网”赚得荷包鼓鼓的罢了,于是,各大势力同时发出绞杀“天网”的命令,一时间给予了“天网”极大的打击,使其不得已隐入江湖,数年间未在出现。   可是,今天“天网”竟然又出现在了世间,而且对象竟然是自己,张楚之的心情可想而知,对于“天网”的恐怖,他是深有感触的,今日逃得一劫,可说是幸运之至了,然而就像是那四个自杀的杀手所说,“天网追魂,不死不休”,想起日后可能会面临“天网”不死不休的刺杀,张楚之不由得抖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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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不得而入


  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以后,张楚之将目光投向了方才提醒了自己的方云,他走到方云面前,道:“小兄弟,多谢你了,方才多亏有你提醒,本官感激不尽。”   方云连忙跪倒在地,“大人言重了,草民只不过是运气好,看到了杀手的破绽,大人今日大难不死,实是大人洪福齐天,乃是天命所在,草民不敢居功。”   方云得体的对答令张楚之心里十分舒坦,连连点头,面带笑容,“小兄弟,你且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方云闻言,听命抬起头来看着张楚之,张楚之看到方云的面貌,身子一震,神色大变,方云听到他低声喃喃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相似之人?”而他身后的那人也是脸上显露出奇怪的神色,仔细的打量了方云一番。   方云心中疑惑,我像谁?但是他却无法问出口来,只能自己暗自思忖。   这时,叶云飞从一边走了过来,到了张楚之的身前,双膝跪倒,五体投地,惶恐的道:“大人,属下实在不知有刺客隐藏在了狮队里面,让大人受惊,下官罪该万死!”   张楚之从刚刚看到方云的迷惑中惊醒了过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方云,心道,“嗯,这个世界上长相相似之人甚多,倒也不足为奇,不过他真的长得好像信儿啊,刚刚还真的以为是信儿偷偷跟着我来了呢。”他把目光转向叶云飞,“叶大人请起,发生这种事情,是大家都始料未及的,我知道叶大人是无辜的,叶大人不仅无罪,而且有功,要不是叶大人调来的弓箭手,恐怕还真的给他们跑了呢,快快起来吧。”张楚之不是糊涂人,他知道这件事情确实跟叶云飞没有关系,首先叶云飞并没有杀他的理由,其次叶云飞即使要杀他也不会选在这个时候,因为一旦自己死在这里,他的嫌疑自然最大,虽说叶云飞有失职之过,但是此时也不宜责怪他,毕竟自己现在还没有很好的人选可以代替叶云飞,叶云飞在韩城还是做的不错的。   叶云飞感激涕零,又“当当”磕了几个响头,“大人英名,大人英名,”这才战战兢兢的站起身来,刚才要说有比张楚之还要害怕的人就是他了,张楚之若是死在了韩城,死在了他的面前,那么等待他的也就只有满门抄斩这一条路了,此时相当于在鬼门关打了个转,捡了一条命回来,因此对于张楚之就别提有多感激了,心中连连感叹幸亏没有跟错主子。   张楚之身边那人凑到他的身边,沉声道:“大人,既然有天网的人盯上了大人,那么此地就不宜久留了,我们还是会郡府吧。”   张楚之点了点头,“也好。”刚才的事情惊的张楚之心惊肉跳,哪里还有心情再待下去,因此传令下去,准备回去了。临走之时,他对叶云飞道:“叶大人,那个少年方才提醒有功,你替我赏他纹银五百两。”叶云飞连忙应下,他怕张楚之路上不安全,又增派了三千铁甲军随行保护。张楚之一行浩浩荡荡的出了韩城,回河东郡去了。   看着张楚之一行走远,叶云飞这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回头对手下道:“去把那个少年给我叫来,准备五百两纹银,这是张大人说要赏给他的。”   不一会儿,方云便被带了过来,见到叶云飞,连忙跪倒:“叶大人在上,草民有礼了。”   叶云飞看了看方云,“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父母何人啊?”   方云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道:“回大人,草民姓方,单名一个云字,方乃是方圆的方,云乃是云彩的云。家住城中,父母早亡,只剩下草民一人。”   叶云飞眉头微微一挑,道:“哦?方云,听你说话,倒像是有些学问在身,莫非是个读书人吗?”他见方云应答得体,神情自若,丝毫没有一般少年的仓皇,有着非同常人的气度,心中便起了爱才之心。   方云答道:“回大人,草民不过是个米铺的伙计,非是读书人,只不过从小仰慕圣人教化,在学堂偷偷跟着听了几日的课罢了。”   叶云飞“哦”了一声,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他是一个十分传统的人,即使是在这乱世,对于出身等也是十分重视,虽然方云人才不凡,但是只不过是一个米铺的伙计,而且又没有功名在身,本来想要提拔他到自己身边做事,现在便犹豫了一下,半晌才道:“哦,今天你出声提醒,救驾有功,张大人有命,赏你白银五百两,”向下人使了一个眼色,下人呈着银子来到方云面前,“你拿去吧。”   方云慌忙跪倒,“禀大人,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张大人得逃此难,实是张大人他洪福齐天,草民不过是略出小力罢了,怎敢受此重赏,还请大人收回。”   叶云飞眼睛一竖,“这是张大人赏下的,岂有收回来得道理!”   方云忙道,“既如此,那草民倒是有一个想法,只是不知当讲不当讲?”   叶云飞有些好奇,“哦?说吧。”   方云道:“此时正逢乱世,百姓流离失所,我韩城在大人的治理之下,井然有序,因此成为了流民的向往之所,近来韩城流民逐渐增多,恐怕会对韩城形成一定压力,流民没有饭吃,自然就会闹事,我们这些城中的百姓也不得安宁,因此小人斗胆请大人执此银两,开设粥铺,赈济灾民,不知大人意下如何?”方云不同寻常少年,自小便胸怀报负,一直想要在这乱世之中作出些事情来,但他不过是一个寻常百姓,无门无路,怎得出路,此时有机会直接面对韩城父母,便稍稍显露自身才华,意图有所收获。   叶云飞面带喜色,“好,好,难得你有如此胸襟,胸怀百姓,心系韩城,本官准了,好了,你下去吧,这件事本官自会找人去做。”他心中更觉遗憾,深感此少年非池中之物,只是可惜,没有一个出身啊。   方云心中一凉,看叶云飞的神色就知道自己的没有出身,始终是得不到机会,心中暗暗不忿,可是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来,仍是恭敬的道:“既如此,大人,草民告辞了。”他站起身来,缓缓的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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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义结金兰


  方云从县衙刚刚走出来,岳枫和郑虎就迎了上来,郑虎前后左右绕着方云转了好几圈,上上下下仔细的打量了半天,把方云看的心中发毛,“小虎,你看什么呢?”   郑虎道:“不是听说县令大人赏了你五百两银子吗?银子呢?我还等着你请客,买点好吃的呢。”   方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岳枫看到方云的脸色,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方云的抱负他是很清楚的,想必这次的机会没能成功,此刻心情定然不好,于是他用力照着郑虎头上打了一巴掌,“就知道吃,早晚变成猪。”   郑虎捂着脑袋也不敢还手,嘴里嘟囔着,“不吃啊,不吃干什么啊,不吃东西怎么能有力气啊,爹说必须吃的多才行,要不然怎么能拿起那么重的锤子啊,拿不起锤子怎么打铁啊,不能打铁哪里有饭吃啊。”他说来说去最后又绕回到吃上面了。   岳枫恨得牙痒痒,“你就吃吧,吃吧,吃得一身的蛮力,就能打一辈子铁了,没出息!”   方云知道岳枫是在逗自己开心,心中一阵温暖,他突然道:“小枫,小虎,你们说,我们结为兄弟好不好?”   岳枫眼睛一亮,“好啊,怎么不好?”   郑虎却嘟嘟囔囔的道:“我们本来不就是兄弟吗?还什么结为兄弟啊?”   岳枫眼睛一竖,就要发作,郑虎急忙告饶,“好啦好啦,我听你们的就是,反正我也什么都不懂。”三个少年来到了城外的破庙内,将买来的三炷香各自拿在手中,方云道:“小虎,我说什么你就跟着我说,我说到自己的名字时,你就换成你自己的名字,知道了吗?”   郑虎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三人在神像前面跪下,方云在中间,岳枫在左,郑虎在右,方云朗声道:“黄天在上,厚土为证,今日我方云,”,“岳枫”,“郑虎”,“三人愿结为异性兄弟,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此生此世,永不离弃,若违此誓,不得好死,天下共弃!”   三个少年一起朝上磕了三个响头,这才站起身来,三人论起年纪,是方云最大,岳枫次之,郑虎最小,方云高兴的拍了拍岳枫和郑虎的肩膀,“二弟,三弟,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亲兄弟了,有钱大家一起花,有苦大家一起吃!”   岳枫笑了笑,“本该如此,哈哈,大哥,三弟。”   郑虎憨憨的笑着,摸了摸后脑勺,“大哥,二哥,你们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什么叫同什么什么生,同什么什么死的啊,什么叫天下什么的啊?”   岳枫一翻白眼,差点气得被过气去,照着郑虎的脑袋又是一通教训,方云笑着在一边劝解。三个少年嘻笑着闹作一团。   时间总是不经人们同意便飞速的流逝,转眼间,三年过去了,方云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身高近丈,身体挺拔,面貌英俊,每次走在街上,都能引起韩城大姑娘小媳妇的注目,然而方云却并不在乎这些,他在乎的是另外一些事情。   三年前县令叶云飞的态度让方云意识到了,自己的雄心大志是不可能被这些官老爷们所接受的,在他们眼中,自己哪怕再有才能,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出身的伙计罢了,永远不可能为他们所用,因此方云便转换了方向,争取民心。   三年前叶云飞用那五百两银子赈济灾民,他毕竟还算是一个好官,没有隐瞒方云的功劳,自己却并没有贪功,将所有的好处逗推到了方云的身上,因此一时间方云的名声在韩城百姓中传了开来,韩城乃至韩城周边的百姓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个重义清利的少年,说起方云来,每个人都要挑起大拇指来,说一声,“好样的。”虽然这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实际的利益,但对于他来说,得到了名声便足够了,尽管这在其他人眼中可能只是一个虚名,不能当饭吃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以郑虎为主。   三年过后,十六岁的郑虎更加壮硕,跟着父亲联系打铁使他拥有了一身惊人的肌肉,过丈的身高,黝黑的皮肤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铁塔一般,往那里一站,气势惊人,经常有父母吓唬不肯睡觉的孩子,“再不听话,郑虎就来了啊!”孩子连忙听话的闭上眼睛,不敢出声,由此也可以看出郑虎的威摄力有多大。   这天,郑虎一边打着铁一边埋怨着,“唉,要是那时候大哥能把那五百两银子留下来,我们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天天什么也不用干,成天坐着就是吃,那该有多好啊,五百两银子啊,县令叶大人一年的俸禄听说才不过二十两而已啊,能买多少好吃的啊。”说着说着,口水吧嗒吧嗒流了下来,落在手中通红的铁片上,瞬间化为了蒸汽,挥发了出去。   这三年来,郑虎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念叨着那五百两银子,尤其是跟方云说话的时候,张嘴第一句话就是,“大哥,你要是把那五百两银子留下来该多好啊。”每次像苍蝇一样围着方云“嗡嗡”乱叫,气得方云恨不得痛揍他一顿,可是每次看着他小山般的肌肉,咽了咽口水又忍了下来,经过最初几次的试验,他完全意识到了拿拳头打在郑虎身上,完全是相当于给他搔痒痒,郑虎丝毫没事且不说,自己的手还疼的要死,当然,这是方云舍不得真的用力气去打郑虎。   自从方云明确了自己的目标以后,他知道如果想要做一个非常人,那就必须有非常的本事,光有聪明的脑子还不行,还必须得有过人的实力,所以他当然不会浪费自己手中的天地诀。   三年来,每个晚上和空闲的日子,除了和岳枫、郑虎以及楚天等人在一起的时候,方云都会把全部时间放在天地诀上面,开始的时候有些举步为艰,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方云开始抓住了天地诀的一些核心的东西,慢慢有所领悟,夜以继日的苦练,加上过人的悟性,三年时间下来,方云的天地诀可以说已经略有小成了,已经完成了天地诀的第一个境界,在他的体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内力循环系统,以丹田为核心,遍布七经八脉,开始的时候,他无法把握这庞大的力量,举手投足都有着巨大的力量,经常不留神用力过大而破坏掉一些东西,可是经过一番苦修,他终于完全掌握了这股力量,稳定住了这个境界,现在的方云双手有千斤之力,不用借助任何工具就能跃上一丈多高的树梢,但是这些,都是他的秘密,所知道的人只有他自己和岳枫、郑虎三人而已,锋芒不露,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计划,好钢用在刀刃上,隐藏好自己的实力,到了关键时刻才能派上好的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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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一美女


  这一日,方云依旧在店里百无聊赖的待着,倒不是他偷懒,实在是没有什么生意,现在的生意越来越差了,虽然韩城的人比起几年前来还要多少一些,可是,大多数是流民罢了,哪里能够有什么购买能力,所以近年来楚天的生意逐渐有些入不敷出的趋势,所以现在只能靠着作些其他的事情来维持生计,这个米铺,楚天已经没有再投入什么精力了,基本上都是交给方云来打理,而楚天则常年奔波在外,忙些其他的生意,一年中少有时间待在家里。   而现在是楚天生意的淡季,所以他才能在家里待上几天,偷得浮生半日闲。他看了看方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这些年来,这个店子完全交给了方云来打理,可是他仅仅还是一个孩子啊,给他的压力未免太大了,现在他回来了,便想让方云去放松一下,于是楚天道:“阿云啊,”   方云回头道:“什么事?楚大叔?”   楚天道:“现在也没什么事,你去帮我把这个拿给郑大叔,这是前一段时间他托我带给他的。”他从后面取出一块布料,这是郑大托他买来准备给媳妇做衣服的,楚天和郑大向来较好,楚天不在的时候,家里的事情郑大帮了很多的忙。   方云却知道楚天的意思,他只是看自己无聊,让自己去找郑虎玩罢了,否则哪里还需要特地叫他过去送一趟?因为郑大每天晚上都要去酒铺打酒,自然会路过这里的。因此他心中有些感动,楚天收养了他这么多年,丝毫没有把他当作外人,对他像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让他这个孤儿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此时他也不说什么,两人心照不宣就好了,他接过布料,点了点头,飞快的跑了出去。   方云来到郑家铁铺,只见郑虎正抡着大锤子“叮叮当当”的打着铁呢,郑大坐在一边悠闲的抽着烟,满意的看着接过了自己衣钵的儿子,他见到方云来了,笑呵呵的站起身来,“阿云,来找小虎啊。”   方云笑道:“郑大叔,楚大叔叫我把这个带给您。”说着拿出布料交给郑大。   郑大用他粗糙的大手摸了模那块布料,裂开大嘴笑道:“哈哈,我还以为老楚给我忘了呢,嗯,好,好布,大地方的布就是不一样,老婆子跟我念叨了好长时间了,这次她就不会烦我了,哈哈,好,小虎啊,去把这个拿给你娘。”他接过郑虎手中的大锤,郑虎则高高兴兴的拿了布料进到里屋,不一会儿,郑虎跑了出来,大声叫道:“爹,娘说今天晚上要犒劳你,叫我请楚大叔一家来吃饭。”   郑大笑道:“好啊,你去吧,唔,下午也没什么事,就着一个锄把,我打完了就是,你跟阿云出去转转吧,先去告诉楚大叔来吃饭,晚上之前记得回来啊。”   郑虎应了一声,兴奋的跟着方云出去了,两人回到米铺跟楚天打了个招呼,便跑了出来,去找岳枫。   岳枫与方云和郑虎都有所不同,岳枫的家境算得上一个小富之家,其父叫做岳凤林,乃是韩城内一个很有名气的商人,比起楚天来,自然是要强上许多,他做的是绸缎的生意,韩城虽然小,但是也有一些有钱人,战乱之时又不愿意出去,所以所用的绸缎自然只能从他这里买进,而韩城内的绸缎铺仅此一家,别人就算是想要抢生意也抢不去,所以他在韩城,也算的上是一个很有面子的人了,就算是县令叶云飞与他也有结交。   方云和郑虎来到了岳枫家绸缎铺的外面,郑虎扯着嗓子喊道:“阿枫,我和阿云来找你了!”声音震得屋顶的瓦片都微微颤动,岳凤林与楚天和郑大不大相同,他自视甚高,对于楚天等人都不大瞧得起,所以一直以来都比较反对岳枫跟方云和郑虎一起玩耍,他常说,在家里学点生意多好啊,跟那两个小子能混出什么好来?   只是岳枫性子倔强,他认准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谁也拦不住,再加上岳枫家中九代单传,所以岳凤林对于这个孩子很是溺爱,也不愿多加责备,他想等孩子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他的苦心了,可是却没想到三个人竟然越走越近了,岳枫说过,三人结拜的事情要保密,不准任何人知道,所以他们在人前仍然是直呼名字,只有到了三兄弟单独相处的时候才以兄弟相称。   不一会儿,岳枫皱着眉头跑了出来,在郑虎的屁股上轻轻的踢了一脚,“叫那么大声干嘛?我爹又该不高兴了。”   郑虎嘴里不知道嘟囔了几句什么,方云暗自好笑,岳枫在别人面前要么是一幅冷冷的样子,要么是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只有在郑虎的面前才会表现的像一个孩子,虽然他与郑虎经常打打闹闹(其实主要是岳枫教训郑虎,但是却丝毫无损二人的感情,反倒是越来越好。   方云道:“我们今天去哪里?”   郑虎叫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去城外的破庙啊,要不然还能去哪里啊?”   岳枫神神秘秘的笑了笑,“大哥,三弟,我倒是有一个好主意哦。”   方云知道岳枫主意最多,总是能想别人所未想,“二弟,你说吧。”   “你们听说过叶县令的千金没有?”岳枫道。   方云有些不解,“叶县令的千金?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岳枫“嘿嘿”笑道:“有关系,当然有关系了,叶县令的千金叶雨可以说是方圆五百里之内最漂亮的美人,今年年方二八,”方云和郑虎两人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岳枫到地想的是什么心思,“叶小姐虽然出身官宦,可是人却是没有一点官家小姐的架子,对百姓那是极好的,经常会在城中设点施舍粥饭,被韩城百姓们誉为活菩萨呢。”关于叶雨的事情,方云和郑虎都是有一些耳闻的,方云没有当作一回事,他认为这不过是富家小姐百无聊赖,找点事情消遣罢了,而郑虎呢,却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他所在乎的只是方云和与岳枫,以及自己的家人罢了,剩下的时间全部在想吃的问题,哪里会注意什么小姐。   岳枫接着道:“叶小姐不仅漂亮,而且心地又好,现在在韩城少年的心中,叶小姐已经是娶妻的第一人选了啦,”郑虎插嘴道,“那第二和第三呢?”   岳枫白了郑虎一眼,“第二的就是,”他看了看方云,看的方云心中有些发毛,摸了模自己的身上,心中确定了,我是男人啊!“第二就是整天缠着大哥的楚灵儿!”   ——————————————————————————————————   了解更多《天下》,加群:36910366,小鱼恭候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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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满城疯狂


  听了岳枫的话,方云不禁哑然,由于每天几乎都待在一起,所以他对于楚灵儿的变化还没有什么体会,丝毫没有认识到这几年来,楚灵儿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仔细想一想,确实是女大十八变,当年那个还流着鼻涕的小女孩一转眼便成了出水芙蓉般的美丽少女,唯一没变的就是她对方云的依恋,仍是整天的缠着方云不肯罢休。   岳枫道:“大哥,你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知不知道这附近三条街的少年们都是怎样看着你啊?恨不得杀了你哦,哈哈。”   方云无奈的摇了摇头,“胡闹,我跟灵儿不过是兄妹罢了。”   岳枫心中叹了一口气,自己这个大哥什么都好,聪明,能干,还有一肚子的学问和一身的武艺,做什么事情都能完美的完成,只不过,在面对感情的时候,却是那样糊涂,难道你没看见灵儿在看你的时候,眼神中的不同吗?糊涂啊,不过这种事情别人是无法帮忙的,你还是自己搞定吧,兄弟我就不管了。   方云道:“二弟,你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呢,接着说,”他其实怎么不知道楚灵儿对自己的感情,只不过他一直假装不知道罢了,他知道自己跟楚灵儿不合适的,楚灵儿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于是他急忙岔开话题,不想再说这个了。   岳枫道:“听说县令叶大人认为女儿年纪不小了,可能会在近期为她则婿,而且不论出身,不论年纪,只要是叶小姐看得上眼得都可以,所以现在全城的年轻人,甚至老大不小的光棍都在争先恐后的想要给叶小姐留下一个好印象,今天是叶小姐施舍粥饭的日子,想必大家都会去吧,我们也去瞧瞧热闹?”   方云听罢,摇了摇头,“算了吧,我们兄弟怎么有可能?我是暂时还没有这个想法,你们想做县令的女婿?”   郑虎大摇其头,“女婿是什么啊?一个月给多少钱?”   方云被逗得差点笑出声来,岳枫则气的七窍生烟,照着郑虎的脑袋又是一通猛打,郑虎埋怨道:“你都说我笨,还打我脑袋,那不是越打越笨?”   方云笑着拉开二人,“好啦,算了,又不是小孩子了,吵什么,我们还是找个地方,我把近来领悟的天地诀教给你们。”郑虎欢呼雀跃的答应了,这几年来,虽然天地诀只有方云一人能够领悟,但是方云把其中较为易懂的部分都拿出来与岳、郑二人分享,不是他不肯将书中精华传授给二人,只是真正的上乘武功,需要自己领悟的多一些,即使他讲出来,二人也未必能懂,这不是聪明与否的问题,而是在于缘分。   虽然只是一些旁梢末节,但是这些东西几年来给了岳枫和郑虎莫大的帮助,尤其是对于郑虎来说,虽然他本来就长得高大魁梧,可是天地诀中的功法却让他的身体素质更上一层楼,达到了现在的境地,郑虎虽然憨厚,但却不傻,他知道这